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总体工作情况。

  一、2010年工作情况

  201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健全工作机构。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盟市、旗县均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12个盟市中已有8个盟市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多数部门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自治区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3.组织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交流培训活动。各级人事部门将《条例》学习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全区全年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225次,培训2.9万人。

  4.严格考核评价。从2008年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开始对区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各盟市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7372条,其中,各盟市主动公开293924条,区直部门主动公开1434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67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06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1884条,行政职责类6178条,业务动态类184935条,人事变动类4218条,财政信息类13380条,其他类202489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区全年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467条,各级政府网站全年总访问量7000万人次。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公共服务站设立查阅点2417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1034732人次,共复印和打印文件4651页,提供文件1756页。各级国家档案馆、机关档案室设立查阅点为1583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166819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1867页,提供文件17375页。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查阅点为95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8245人次。

  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全年累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238次。

  《内蒙古政报》全年登载各类文件、法规、统计公报共253条。纸质政报发行量4.5万份(汉文版4万份,蒙文版0.5万份),电子版政报的点击次数达11.9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1.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全区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5件。其中,已办结36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8件。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拆迁、经适房建设、财政预决算、税收政策、退休人员待遇、社会救助、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医保、教育、司法援助等。

  2.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情况。同意公开的信息356件,同意部分公开信息1件,不予公开的信息10件。不予公开的信息中,因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予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7件,申请内容不明1件。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绝大多数行政机关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费用,个别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向申请人收取了邮寄和复印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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