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切!谈及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无论是中央国家机关还是地方政府部门,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表达着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的急切需求。

  难!提及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人又都不约而同地发出同样的感叹。

  早在十年前,信息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家出台的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多份文件为力求解决信息重复采集、共享困难等问题进行了政策引导;实际工作中,热热闹闹的试点工作也开展了一轮又一轮,试点地方覆盖了北京、上海、内蒙、广东、江苏、浙江等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基础较好的省份和城市,各地涌现出不少成功实例,在政府服务、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解决了一些长期以来解决不好的食品安全、住房、流动人口管理、医疗健康等方面的问题。然而,从整体上看,认识不到位、将政府信息视为私有财产;部门间信息数据标准不一致、共享程度低,无法满足应用需要;缺乏制度、规范和方法等问题依然存在,制约着电子政务朝纵深发展。

  面对这块坚冰,作为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三年围绕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经验交流活动,促进电子政务深化应用。2010年11月9日至10日,全国地方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召开,推出一批围绕重点业务开展的应用,再次开启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融冰之旅。

  政策背景:一直以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工作

  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提出,“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提出,“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中办发〔2006〕11号)提出,“有序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监管能力”。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推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电子政务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的要求,积极开拓,破除体制性障碍,大力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绩。

  今年,中共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更是明确提出:“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关服务和管理能力。”这段话是与“十一五”电子政务规划一脉相承、不断发展的,是党中央对“十二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十二五”期间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指导思想。

  方向引导:杨学山对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这些目标对电子政务,特别是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在经验交流会的讲话中指出,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期间电子政务发展提出明确的要求,要着重发展重要信息系统,加强基础性重要性信息资源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他指出,当前电子政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新技术、新概念层出不穷,这些都给电子政务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方向。

  杨学山对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推进电子政务和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政能力紧紧联系起来,把推进电子政务和实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公共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紧紧结合起来;二是要以当地政府部门最关注的事项和大事作为推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抓手;三是业务协同要考虑如何选择和决策,信息共享还要着重考虑数据和信息的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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