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5月1日起,各级政府机构必须执行信息公开规定。

  长期以来,“红头文件”的“对公不对私”使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普通民众不太容易接触到“红头文件”;与此同时,一些内容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红头文件”违法现象时而可见。

  据统计,我国80%的有用信息由政府掌握,但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律规定,这些信息往往被封锁在政府机关之内,公众很难得知和利用。在中央一再强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的背景下,消除行政神秘化、透明行政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公开“红头文件”不仅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且便于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文件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

  开放“红头文件”并不仅仅是便于市民“参观”这么简单,更为关键的作用在于提请公众对决策过程做出监督。作为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本身也需要监督,而仅靠行政机关内部单向的监督管理显然不够。这不仅有助于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大大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便于公众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从而确保“红头文件”真正为公共利益护航,而不是为部门利益“代言”。 

  如果说“零距离”接触“红头文件”给公众提供了熟悉政策的机会的话,赋予公众监督的权利则更加强调于普通公众的主动参与。“红头文件”拉下神秘面纱,不仅昭示着政府部门服务理念的提升,同时显示出其服务态度的转变———在那些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决策过程中,公众无疑是“红头文件”最直接和有效的监督者。衷心希望“红头文件”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从而促进民众生活与政府工作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从而形成更为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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