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概述了政府回应能力与网络发言人现状研究;分析了政府网络发言人对政府回应能力建设的积极作用:信息流动模式转变为双向,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回应时间缩短、行政成本降低;指出了利用网络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府回应能力应避免“网络官腔”,防止网络欺骗和打“太极”,做到网上反映、网下解决,并提高网络发言人及其团队的素质和能力。

  关键词:政府网站;网络发言人;公共管理;电子政务

  政府回应是新公共管理发展的重要思想,它是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基础,是政府责任性的体现。经济多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促使民众自主性不断提高,迫使政府不得不更多地考虑民众的利益和愿望,“回应”成了政府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府回应能力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领域。而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政府网络发言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更是加强了政府与公众之间信息的传播与沟通,对融洽两者之间的关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有着直接而现实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政府对公众的回应能力,可推动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如何在公民本位理念的指导下,以政府网络发言人为契机,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完善政府的回应制度建设,将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一、政府回应能力与网络发言人现状研究

  本文所指政府回应,是指基于一定社会环境条件,作为回应客体的公众和回应主体的政府之间广泛的互动关系。前者,回应客体——公众,可以通过利益诉求渠道表达自身的要求与期望;后者,回应主体——政府,必须及时有效地给予反应和回复,并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满足公众需要。这是政府回应的基本要求。

  (一)政府回应现状简述

  第一,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不强,“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以至于政府在公众回应方面不积极、不主动。学者李伟权曾对“在我国政府机关办事,最重要的还是靠关系”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有50.7% 以上的人同意这一看法,11.8% 的人表示非常同意,以上共计62.4%[1]。这暴露了当前我国部分政府官员回应意识低下。

  第二,回应方式简单粗暴,未能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要。传统的回应机制缺少有效的应答方式。尽管通过基层调研、社会媒体反映与信访机构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一定程度上能了解公众一定的需求,然而在快捷性、互动性上与现代社会的要求已不相适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多样化,传统的回应机制更是无法适应。

  第三,政府回应机制不够健全。这主要表现在传统的政府回应缺少必要而有效的信息反馈与交流,公众无法或很难获知自己所关心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增加了公众为获取知情权的成本。

  第四,传统政府回应时效性差,反应迟钝。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及政府责任意识淡漠,公众合理的要求通过层层传递到相关负责部门之后,要么能拖则拖,缺乏时间观念;要么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二)当前我国政府网络发言人现状

  目前我国的网民数量已经超过3 亿,数量庞大的网民有着强烈的信息需求,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回应能力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用传统的信息发布方式来影响舆论就变得越来越难。这样,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出现就成为应时之举。2009 年,广东、贵州、河南、四川等地“网络发言人”纷纷亮相;2009 年11 月,南京一口气推出了9 0 个部门的网络发言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同时也透露,卫生部正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拟设立网络发言人,等等。“网络新闻发言人”在中国迅速从“新名词”走向“常态化”,呈现4 种现象。

  首先,政府“网络发言人”的正常运转需要完整的团队和制度,其基本职责涉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交办、回应等环节,要做到对网民的回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网民不至于放“空炮”。而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网站处于“瞌睡”或“半瞌睡”状态。某些政府网络发言人的功能仅满足于贴几张图片、发几条会议通知、介绍政府主要领导和职能机构。

  其次,“很多地方政府似乎还不太习惯与网民打交道”。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赵振宇教授指出,前不久发生的湖北应城市长信箱回复网民“没时间瞎扯”等事件说明,某些政府部门还在用“官僚作风”对待网民,或者在突发事件中按传统思维“捂”新闻,希望缩小事件传播范围[ 2 ]。这样的方式显然已经过时,只能使政府公信力打折扣。

  再次,“网络发言人”对“发言人”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极高,不少政府部门尚缺乏应对这样一个新事物的经验,这是网络发言人本身面临的严峻挑战。与传统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模式相比,网络发言人是要通过网络与数量巨大的网民交流,强调快速与互动,信息一经发出常常会立即产生连锁反应。因此,面对网络时代新的舆论环境,网络新闻发言人要真正起到作用,绝非仅仅在网络上开辟一块阵地即可奏效。

  最后,“网络发言人”尚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约束和维护政府、发言人及公众的职责、权益。传统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支撑和保证,使得新闻发言人在实践中无法可依;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导致新闻发言人制度形同虚设,“报喜不报忧”已成为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政府部门应以传统政府新闻发言人的不足为经验,促进政府网络发言人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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