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洛阳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社会公众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洛阳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的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办好政府网站,对促进全市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电子政务(网上行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服务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切实把政府网站办成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富有特色、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

  二、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体系

  市政府网站体系是以市政府门户网为主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的网站群体。主网站重点结合政府网站系统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网上服务、政民互动提供最大便利。子网站是主网站的支撑站点,是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公共服务的桥梁。市政府网站体系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各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网站信息发布、网上办事和互动参与三大服务功能要协同共建,防止重复建设。已建立网站的各县(市、区)、政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开设和优化栏目,突出重点,并逐步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未建设网站的部门,要抓紧完成建设任务。

  三、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综合应用能力

  (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发布领导分工、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采购招投标、政府公报、领导活动等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以及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设立专题,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要完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上发布程序,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工作,保持页面内容丰富,切实改变网页栏目过少和一些栏目内容长期挂空的现象。要按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程序合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置、回复工作。

  (二)切实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各级政府网站应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要改进在线办理模式,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路径和办理流程,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目前,我市网上行政及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已初步建成,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三)积极推进网民诉求办理和在线互动交流。要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连线政府栏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连线政府栏目办理回复工作,提高办理回复的质量。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和答复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及建议。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网站的领导信箱、监督信箱、举报信箱、论坛、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与人民群众的在线交流形式。市政府信息中心要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管理要求定期开展领导访谈工作,并统一安排各单位领导参加市政府门户网访谈,与网民互动,解释新出台的涉民涉企政策,释疑解惑,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注重留言板、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栏目建设,及时分析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不断改进政府网站展示形式。政府网站页面设计要科学布局、重点突出,整体结构有序、清晰、简洁,力求庄重严肃,体现自身特色。各层级页面布局和风格应统一,内容分类合理,符合阅读习惯。层级深度应遵循“三次点击”原则,便于用户快捷查找所需信息。政府网站应尽量支持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表现形式,支持多种分辨率以及纯文字浏览方式,方便用户浏览网站。首页位置应标注本级网站合法名称,包括网站名称、域名、版权声明、联系方式等。要及时做好网页改版工作,保持网页内容丰富、面孔常新。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政务域名要以“.政务”结尾,并与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默认文版为简体中文,有条件的网站还可编制繁体中文和外文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