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从2008年5月开始建设,历时近两年时间,日前已正式全面运行。

  天津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整体依托《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实现评价考核的数字化,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以奖代补”办法》要求促进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完善考核体系,确保天津市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确立了整体大城管格局,围绕《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规定》及“以奖代补”办法,构建覆盖全市各区、县建成区,各相关城市管理部门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格局。采用“三位一体”的构建方式,将数字城管、数字执法、数字考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平台、部门、人员等元素的最大效能。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区域包括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建成区及外环线以内部分,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滨海新区以及其他各区县建成区。管理对象包括涉及市容、园林、环卫、交管、市政、路灯、综合执法等七个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共计11大类,165小类的事、部件问题。

  什么是数字化城市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是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无线网络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数字技术,通过建立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创建新的城市管理体制,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事、部件管理法”等新方法而形成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在城市管理中运用网格地图的技术思想,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由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对所分管的万米单元实施全时段监控,同时明确网格区域内城市管理事、部件的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从而对管理空间实现分层、分级、全区域、全方位管理。

  城市事、部件管理法:把人为或者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的事情和行为作为城市事件进行管理,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地图上,通过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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