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昨日闭幕了。这是一个惊蛰已过的春日,而我坐在北京东郊的书斋里,看窗外飘了一天的雪花,许多有关“两会”报道的往事不由得浮上心头。

  从2000年开始,我曾经作为一家中央媒体的时政记者,连续六年参加了“两会”报道,而且都是驻会。最开始,我对“两会”的理解多站在宏大叙事的立场上,亦为能躬逢盛会感到自豪。到后来几年,心底多了些麻木与困惑,似乎年年月月会相似,尽管换届后,代表和委员有变动,但所提的提案、议案和建议,是那样似曾相识。

  我记得有一年我打电话给当时的政协委员、大导演谢晋,希望他谈谈电影立法的事情,谢先生婉拒了,说这个话题我说了多少年了,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再说还有什么用,不说了!而采访两会的记者也陷入报道的瓶颈,报道的内容、行文的方式、采访的对象没有太多的变化,我曾打趣说自己历年所写的开幕、闭幕侧记中,天安门广场猎猎的红旗、西长安街北面盛开的玉兰出现了多次。

  记者们所关注的,总是那些:第一号提案或议案、议案大王、安保措施、各驻地宾馆的服务水平,等等。从第一届人大以来,一届不落的代表申纪兰女士年年是明星。有一年,某权威媒体专门发了一条新闻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人名最长的是谁……而公众对“两会”的了解,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官方媒体几乎同质化的报道,获得的印象多半是“规格高”、“重要”这类概念性的感觉。但为何“重要”,很少有人有切实的体会。

  然而,这一切,因为网络的普及而发生了改变。

  这两年来,特别是今年,已经告别记者生涯的我,每天上网去各个门户网站或著名的BBS、博客甚至微博,满眼看去,都是有关两会的热议。这种热议,既有庄重严肃的评论,也有激烈的观点交锋,涉及到公民政治权利、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各个方面;也有对两会出现的一些囧人提案议案或突发性事件,不无嘲讽的“拍砖”。而在亦庄亦谐的热议背后,我看到的是真正的公民议政。代表和委员的权利和职责何在?代表委员的素养如何?议案提案的质量怎样提高?代表委员如何才能更广泛地代表民意……所有这些问题无不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

  因网络的开放与迅捷,委员和代表也日益感觉到一种压力。如果在数年前,代表或委员还能将这一身份看成荣誉称号,“两会”上十数日递交一两份未必经过详细调研、未必有充分的法理基础的议案提案,就能完成“履职和参政议政”的重任了。

  而因为有了网络,代表和委员的观点和行为,就会放在聚焦镜下,由公众审视、议论,“藏拙”和“遮羞”就几乎没有可能了。

  以某政协委员建议丈夫要给妻子做家务支付报酬为例,如果在网络不普及的时代,这条新闻可能就躺在某家报纸一个版面的角落里,犹如风过也。而有了网络,公众参与热议,这个提案就引出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等深度讨论;再比如某政协委员建议关掉民间所办网吧改由政府专营,因为网络的推动,传统媒体跟进,对这一新闻进行了连续的追踪,最后有其他政协委员透露该委员得自于此议案带来的广告效益,引发公众对委员、代表的政治伦理的种种思考与讨论。

  虽然网络上网民的表达方式,在一些代表和委员看来,可能觉得过于戏谑,心里会不舒服。但戏谑也罢,嘲讽也罢,其背后乃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关心,是对广大公民民主权利的一种呼吁和保护。

  因为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那么,每年的“两会”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政治活动,这两个会直接关系到包括广大网民在内的中国公民自身的权利,那么引起公众关注岂非自然之事?如果网民们不热议“两会”,更关注娱乐明星的八卦,那才不正常。

  网民对“两会”带刺的关注,乃是中国公众权利意识被激活的一种表现。对这一现象,广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执政者必须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虚心听取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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