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法制办: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巩固和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必须全面落实、逐步完善、不断深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印发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各地省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贵清单均已公布,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复杂,改革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各地清单标准规范不统一、内容差异较大,权贵事项不对等,监督问贵不具体,清单实用性不强等,需要通过持续探索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综合应用加以解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地方权贵清单制度,确保权贵清单制度落地生效、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权贵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省(区、市范)围内推进权贵清单标准化规 范化建设,实现同一行政职权事项在省市县三级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行政职权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权贵清单的梳理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到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事项、依据、流程、岗位、责任明确。各省(区、市要)组织研究制定权贵清单标准化编制规范,编制权贵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统一清单内容格式。将权贵事项分解为颗粒化的最小运行单元,为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和网上办理提供基础支撑。探索条块结合的清单编制方式,可先由省(区、市)政府各部门分别牵头梳理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贵事项的标准清单,再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权贵清单体系运行。

  二、全面实现权责清单两单融合

  分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尚未实现两单融合的地方,要按照权贵一致的原则,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统筹设计,加快推进两单融合,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着力解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张皮”的问题。按照权力责任相对应的原则,在权力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等,实现“一表两单”。要针对具体行政职权讲责任,并细化到具体条款,使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与责任的承担主体相统一。责任条目要依法依规、清晰准确,分别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确保权贵一致有章可循、落到实处。已经实现两单融合的地方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探索在两单融合基础上,推进与其他清单的融合。

  三、不断完善权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要健全权贵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实行权贵清单动态管理,根据行政职权的新增、取消、下放等情况及时对权贵清单进行完善,明确调整权限、时限和程序,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由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提出调整权贵清单的申请,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进行调整,并在门户网站、本地区法制监督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向社会公布。探索实行实时调整和定期集中调整相结合。其他与权贵清单相关联的制度要及时相应调整完善。适时开展对行政职权运行情况的评估,继续清理削减不合时直的行政职权。对虽有法定依据但已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行政职权,要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按程序报请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划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特别是直接面向企业群众、适宜由基层政府行使的行政职权,应依次交由基层政府行使。对于下放的事项要做好承接能力评估,加强工作指导和衔接,完善财政资金、人员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创造必要条件确保下放的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四、充分发挥权黄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积极拓展权贵清单应用形式和应用范围,更加充分地发挥权贵清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按照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权贵清单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将权贵清单逐步打造成政府部门履职清单,推动政府部门按清单履职尽责。结合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把权贵清单作为政府日常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化、政务办事大厅及权力运行平台的基础,着力强化权贵清单的实用性。要以权责清单为核心和基点,逐步拓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制度,构建清单管理制度体系。要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全过程标准化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优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问责上有据。

  五、注重强化权黄清单制度的便民性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改进清单编制和操作方式,简化清单内容和形式,着力强化清单制度的便民性,让企业群众能够看得懂、用得上,提升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贵清单进行梳理,提炼出与企业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职权事项,并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内容相似相近的行政职权可编制通用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使用、查询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按行政职权的业务流程或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流程编制清单。大力推行权贵清单网上运行,实行“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实现包括处置过程、处置结果、投诉反馈等各环节的线上线下融合运行,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办理网络化和监督实时化,最大限度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六、推动权贵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

  将推行权贵清单制度与修订完善“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推进“三定”规定的升级改造。在“三定”规定基础上,以权贵清单为抓手,梳理和细化部门的主要职责,在横向上明晰部门问职责边界,在纵向上明晰层级间职责边界。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内部职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部门的权贵事项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把权贵清单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使权贵清单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政府科学履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七、切实落实权黄清单执行情况监督问责

  强化对权贵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贵,明确监督问贵的主体、流程、措施,确保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针对各项行政职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相应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也可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同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权贵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与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等平台对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权贵清单制度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法制部门要按照本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加强统筹谋划,继续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关键环节,在对本地区权贵清单制度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深化完善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中央编办、法制办将加强对地方改革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共性问题。

  法制办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