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云计算被看作是第三波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主流,也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于2010年10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这些政策要求对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积极的扶持促进政策,并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等五个城市先行开展云计算创新发展的试点示范工作。

  地方政府发展云计算产业的积极性更加高涨。目前至少20个城市宣布推出各自的云计算规划,如北京的“祥云工程”、上海的“云海计划”等。几乎所有的IT设备和软件厂商也都宣布进入云计算领域,如中国移动的“大云计划”,华为的云计算平台等。

  二、云计算发展所面临的五大潜在风险

  所有这一切,似乎都在预示着,我国云计算发展的形势一片大好。然而,在这种表象背后,其实隐含着很多的潜在风险。我们可以将这些风险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在云计算的业务体系分类中,除了基础设施服务(Iass)外,平台服务和软件服务都需要强大的软件技术和产业作支撑,特别是系统软件、平台软件和数据库管理系统。长期以来,这些恰恰是我国软件技术方面的短板。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支持,我们软件企业早已放弃了在这些基础软件领域的努力了,甘愿为跨国公司打下手,进行二次开发。实际上,基础软件的开发存在着一个“干中学”的必要过程,只有开发出产品并在长期的应用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基础软件的价值才能得到保障,技术水平才能得到提高,用户规模和市场价值才能得到不断扩大。这也就预示着,我国在云计算发展方面将继续面临着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对云计算平台来说,其技术复杂度和管理要求远非一般的操作系统可比。因为真正的云计算平台应该是各类基础软件以及各类业务应用软件的综合体。从理想状态来讲,只有具备了相应的基础软件开发能力,才能为市场上的各行各业的用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当然,在云计算初级阶段,将经历一个为客户提供通用业务应用服务的过程,就像目前微软所作的那样,以云计算方式提供办公软件(Office365)服务。但是,无论如何,基础平台软件开发能力则是必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企业尚不具备全面的云计算开发能力。实际上,当前我国很多城市开展的云计算项目,背后都离不开IBM、微软、Oracle等美国公司的影子。毫无疑问,这将对我国云计算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产业。这里我们先来定义一个概念:产业主权。所谓产业主权,是指产业分工各方在整个产业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和地位,以及对产业价值分配的主导权。我国的产业位置分布和产业价值分配往往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产业位置分布往往呈现纺锤体形状,而产业价值分配则是哑铃型形状。虽然我国几乎在所有行业都有大量的企业参与其中,但是绝大多数都是挤在产业链的中间位置,而产业链两端及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品牌与最终产品销售则很少,因而呈现出纺锤体形状;同时,能够从产业在所获取的价值却很低,最大的价值则被产业链两端的企业所攫取。面对纺锤体和哑铃型产业结构,一国产业结构往往不能自主地实现有效的产业升级和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所有这些都只能由占据产业高端的跨国公司所控制。

  因此,我国产业发展的这两种形状分布实际上是最没有产业安全可言的:就IT产业位置分布来看,外国企业往往在技术研发和专利、技术标准制定等产业高端占据主导地位,而我国企业通常集中在生产制造与加工等中间环节,而终端产品则由跨国公司来统一组装和销售(这也就是所谓的“贴牌”生产)。

  就国内云计算产业来看,同样呈现这样两种形态。从企业分布来看,高端的云计算平台操作系统、核心业务系统以及大型数据库等主要是一些国外跨国公司主导,我国的一些企业主要在部分硬件制造、所谓的系统集成和传输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样一种结构也预示着我国未来的云计算产业价值的哑铃型分配格局。这不得不让我们忧虑并严格审视未来我国云计算发展的产业安全问题。

  管理。云计算已经超越了我们现有的信息化内涵,将对国家政治经济安全产生深刻的影响。就我们现在对信息化的理解来看,信息化只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和提高经济社会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人们的需要计算、分析和管理我们的日常事务。在这个过程中,“现代信息技术”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者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可以自主地建立和管理业务与数据,并在相当程度上掌握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但是,在云计算环境下,这些权利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得以剥夺应用者(云服务接入者)的这些权利,并能够将其日常业务活动置于自己的监控之下。也就是说,云计算技术日益将云服务接入者推向“他者化”状态:信息技术一方面让社会更加高效,另一方面也使人类更加透明,并将个人至于他者的管制之下。云计算技术使得“他者化”状态提前来临,将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国外跨国公司居于他者控制地位的情况下,这种影响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page]

  信息。信息安全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安全,但是云计算环境下,信息安全又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有关的信息安全;二是宏观统计安全。前一个方面是一种普遍的信息安全问题,而且在非信息技术条件下也同样存在,但是后一个方面则是传统的信息化条件所不具备的。在传统的信息化条件下,企业通常都是单个地管理自己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而在云计算环境下,由于云服务提供商能够网聚大量的甚至是海量的(中小)企业接入自己的云计算平台,因而对一国经济来说,这就具有了又一种特别的风险,那就是宏观统计风险。云服务提供商可以很容易地从其接入者中挑选分析样本,对各行各业随时进行精确的分析与预测,从而掌握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形势与问题,并对该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我国中小企业众多,遍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目前,中小企业被看作是云计算服务的重要对象,也是云服务提供商们进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因此,如何确保中小企业信息化的信息安全,是规划未来云计算发展的重要问题。

  市场。这里的市场风险,主要是指,面对国内云计算产业的快速发展,整个市场表现出一种混乱局面,而且这种混乱的市场局面正在对国内云计算产业发展产生越来越不利的影响。这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跨国公司在国内云计算市场发展中占据先机并不断居于主导地位,将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当前,我国云计算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概念形成阶段往应用推广阶段转变。而促进这种转变的却并不是国内民族企业,而是跨国公司。本来,从技术上讲,我国IT企业尚未准备好云计算产业发展的技术储备,只是处于学习和研究或开发阶段。然而,最近一年以来,围绕云计算应用的分析和报道却在铺天盖地般的展开着,让人觉得云计算好像已经瓜熟蒂落了。其实,这种假象都是由某些跨国公司的市场营销所造成的。实际上,对于像IBM、微软等公司来说,他们几年前就较早地展开了有关云计算方面的技术和产业研究,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研究人员与研发资金。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投进去的钱总要有所回报,而且获取回报的时间还不能太长,最好是越早越好。于是,今年也就成了这些公司推进云计算应用的元年了。其初衷不外乎两个:一是提前收回成本,二是占得先机,将国内云计算企业消灭在摇篮里。

  第二个方面是,我国云计算领域面临着重复建设的征兆。现在地方政府对于发展云计算的热情过于高涨了,不仅缺乏有效的规划布局,而且又在重蹈覆辙,势必埋下重复建设的严峻隐患。云计算中心建设将是一个非常消耗电力的事情,因此必须挑选电力充沛、安全高效的地方。但是,目前我国的云计算中心主要集中在电力紧张的东部,拥有大量电力的西部则较少。另外,过多的云计算中心也与云计算本身所要求的规模化共享服务背道而驰。我们不得不注意这些问题的后续影响。

  三、化解云计算潜在风险的政策措施

  为了能够有效地掌控和化解我国的云计算发展所面临的上述诸多风险,当前我们有必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具体如下:

  1、建立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了促进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设立了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毫无疑问,我们也应该设立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应该是支持形成国内云计算技术的自主开发能力,构建国内完整的云计算产业链条,提升云计算产业主权。当然,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要与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政策相统一。

  2、加强对云计算产业的规划布局与管理。根据云计算发展特点,合理规划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加强云计算产业发展的配套条件建设,特别是加快无线宽带网络建设。

  3、加强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的管理。由于云计算所具有的上述潜在问题,信息化主管机关有必要加强对云计算行业的监管,对云计算服务进行准入管理。要求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报备有关云服务项目及其基本内容,以及接入其云计算服务的客户信息。尤其重要的是,跨国公司必须与国内IT企业组建合资公司,才能在国内提供云计算服务,而且提供云计算服务的数据中心必须建在国内。

  4、大力扶持本土企业开展云计算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在云计算传输渠道方面的优势,在云计算发展过程中积极争取主动地位。电信运营商要与华为等已经具备一定云计算技术优势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合作,加强云计算终端的研发,依靠各方面优势,突破目前我国在云计算核心技术不足的缺陷,提高我国在云计算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5、为推进云计算服务,可以考虑优先就一些公共信息系统服务建立全国性的云计算中心,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服务。这方面可以考虑国产办公软件如WPS、全国自然人基础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共享与查询服务等。通过这些简单易行的云服务,培育和促进我国企业在云计算方面的技术开发能力和水平。

  6、实事求是地对待政府在促进云计算市场发展中的作用。在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架构情况下,指望通过建设“政府云“去推动国内云计算服务,是不切实际的。当前我们应该根据云计算技术的特点和要求,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与业务数据的关系,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企业架构(Enterprise Architecture)。

  7、加强对云计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研究。云计算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非常广泛,当前应该开展专题研究,以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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