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安全:我国数据开放共享报告2021
  • 发布机构:工信安全
  • 发布日期:2021-9
  • 订购费用:免费

报告简介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既是新动力,也是新生产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数据开放共享也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一项重要任务,报告对数据开放共享进行研究和总结,梳理了美国《联邦数据战略与2020年行动计划》、欧盟《欧洲数据战略》、英国《国家数据战略》等国外数据开放共享典型政策。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日益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步伐不断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政企数据共享探索推进、企业数据共享基本处于黑箱状态、企业数据开放以市场化行为为主。同时,也面临数据产权界定难度较大、数据价值难以有效衡量、体制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四大问题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建立数据价值评估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数据安全防护。

  报告部分观点:

  (一)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日益完善:我国政府通过连续发布多项政策措施、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标准体系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化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地方层面,部分省市陆续成立大数据局等相关机构。

  (二)政务数据共享步伐不断加快:当前,中央62个部门、32个省级地方全面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体系,累计发布数据共享服务接口超过1300个提供数据查询核验服务超过8.3亿条次,支撑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交换量达697亿条,初步实现“网络通”“数据通”

  (三)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总体来看,我国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只是刚起步,后续如何开放更多、更高价值的数据,让公共数据活起来、用起来才是重中之重。

  (四)政企数据共享探索推进:政企数据共享的特点是由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合作型转变。第一类是搭建政企数据共享平台,政企优势互补、各取所需。第二类是政府数据授权运营。

  (五)企业数据共享基本处于黑箱状态: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例,以平台为纽带形成了数据开发利用生态,平台与平台上的商户,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往往进行内部约定或通过签订协议方式进行点对点提供,平台企业的数据定制化服务也仅对生态内企业进行提供,很少对外公布其数据开发利用方式。因此,企业间数据共享存在隐蔽、不透明等特点,亟待规范发展。

  (六)企业数据开放以市场化行为为主:将掌握的数据变现是企业数据开放追求的目标,包括提供金融数据的万得、提供企业信用数据的天眼查、企查查,以及提供股市投资数据的同花顺等等,这些企业均在细分行业领域内以其特色化的数据服务获得了大批用户,这些企业的数据开放已经完全是市场化行为。

  (七)报告提出以下问题:

  数据产权界定难度较大:数据产权问题涉及技术、经济、法律、安全等多个方面,因此,数据产权的界定具有较大的复杂性。

  数据价值难以有效衡量:无论是基于市场法、还是非市场法的数据价值评估方法,都有其内在的缺陷。

  体制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针对政务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掌握大量数据,地方成立大数据机构职能不够统一,由此带来数据资源的调度欠缺统筹管理,条块分割问题普遍存在,共享渠道不畅。

  数据安全风险日益突出:数据过度采集、滥用、泄露等威胁公民隐私和财产安全数据资产关乎企业商业秘密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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