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皖政办传〔2017〕159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8月开展全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围绕《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16〕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蚌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蚌政办〔2017〕23号)的各项措施及责任分工,结合《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秘〔2017〕103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实施意见》附件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表所列52项工作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作要点》附件中全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所列37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对照《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按照“三察三单”制度要求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自查表,逐项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清单。

  (二)网上督查。市政务公开办、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抽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开展网上督查。对照各单位自查报告和自查表,逐项确定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形成全市整改任务清单。

  (三)第三方测评。市政务公开办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围绕《实施意见》、《工作要点》中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独立测评,形成问题反馈清单。

  (四)整改落实。各单位根据自查问题、市督查整改任务清单、第三方测评问题反馈清单逐条落实完善,市政务公开办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汇总,形成督查工作总结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8月8日,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网上测评,以《实施意见》、《工作要点》中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测评,形成网上测评问题反馈清单,结合省测评反馈情况,集中组织讲评和问题整改培训(另行通知)。

  (二)8月15日前,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自查报告(含自查表,样表通过OA邮箱另发)。

  (三)8月16—25日,市督查组开展网上督查,形成全市整改任务清单,部署全市整改落实工作。

  (四)8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全面整改任务,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整改完成情况,做好迎接省督查组分片督查准备工作。

  (五)8月31日前,市政务公开办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汇总,形成蚌埠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自查报告,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自查报告和自查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自查中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围绕单位职责真实客观的列明工作任务、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二)参与督查工作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督实查,动真碰硬,确保督查工作检验工作实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对自查中弄虚作假、推卸责任和在整改落实中未按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