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4号)精神,按照市长戴超同志“对于政府网站即要抓管理亦要抓服务,即要抓开设亦要抓创新,要按照打造网上政府的要求建设好这个平台。”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规范运行,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指引》,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性

  《指引》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严格开办流程,推进资源集约,打通信息壁垒,加强监管考核,实现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学习贯彻执行好《指引》,对解决政府网站开办关停随意无序、数据资源形成“孤岛”、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内容不准确等现象,规范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一手防“任性”、一手促升级,更好地护航“网上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引》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学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 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结合实际贯彻《指引》,切实把《指引》各项要求落实到网站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一)强化网站管理单位职责落实。根据《指引》相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室(秘书科)是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各级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

  (二)严格政府网站开设和整合管理。《指引》对政府网站开办整合的流程提出系统化要求,网站新开设、整合上移、临时下线等均有章可循并按程序报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开设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目前,我市岷县政务服务网尚未整合到县政府门户网站,请岷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合到位。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私自开设网站、瞒报、漏报等情况出现。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指引》明确了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并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名称;要使用.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英文域名;要在网站底部显著位置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目前,市财政局、市农机局两家网站还使用商业域名,市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网站还没有挂设党政机关网站标,请尽快整改到位,规范运行。

  (四)健全政府网站各项功能。《指引》明确了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信息发布方面,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解读回应方面,政府网站在发布本县区、本单位重要政策文件时,应配发由文件制发单位、牵头或起草单位提供的解读材料;办事服务方面,要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相关事项及要求,确保内容准确;互动交流方面,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

  (五)加强政府网站创新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等创新发展方向,以及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日常运维、协同联动等方面具体要求。

  (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引》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制度落实

  (一)健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制度。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安排分管同志研究部署,落实有关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相关要求,明确网站管理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健全网站常态化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网站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合格达标运行。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网站具体负责人加入全市政府网站监管工作QQ群,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整改网站存在的问题。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指引》精神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结合,对各项政策逐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