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推进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冈市推进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6〕7号)要求,为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布局重构、资源整合、功能迭代、管理提质,加速实现政务服务场所集约化、审批高效化、供给便利化、服务规范化,持续擦亮“冈好办”服务品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场所集约集聚
(一)推进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坚持市区一体、资源集约、便民高效原则,将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整体归并至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黄州区不再保留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城区“一个中心办所有事”,解决企业、群众市区“两头跑”的办事痛点。
(二)探索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所在或邻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序整合并入具备条件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各地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非必要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就近县级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合署开展服务。首批试点推进罗田县凤山镇、英山县温泉镇、浠水县清泉镇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并入所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其他未纳入试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进行整合。
(三)探索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集约整合。立足基层政务服务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与邻近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资源整合、场所共用、功能互补。推动蕲春县檀林镇、狮子镇、蕲州镇率先开展试点,探索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服务场所一体化集约运行模式。
(四)推动整合后腾退的政务服务场所资源合理再利用。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整合后腾退的闲置场地、办公设施等资源,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内部调剂、功能转换、合规出租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最大限度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杜绝资源闲置浪费。
二、推动审批提速增效
(五)迭代升级“一网通办”。全面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化“鄂汇办”黄冈旗舰店建设,推动部门业务系统深度对接、数据共享,力争2026年底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超95%,打造“千人千面”智能服务门户。
(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到2026年底,完成涉路施工审批许可、新能源车充电桩报装等90项“一件事”落地,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平均办事时限、材料、环节“三减半”。增强“跨域通办”“容缺速办”“免证快办”实效,巩固提升1062项武汉都市圈通办、1000项全省通办、150项高频跨省通办事项,推动200项高频事项“容缺办”、100项高频事项“免证办”。
(七)加快数智赋能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新模式,力争2026年上线20项证照年检类事项智能极简办理。深化省级“一表通”系统落地应用,健全基层数据归集共享机制,精简报表渠道、优化填报口径,切实为基层一线减负松绑。
三、提升利企便民质效
(八)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设立涉企增值服务专区,逐步推行法律服务、融资担保、项目帮办代办等一站式增值服务,构建全链条涉企服务生态。
(九)提升自助服务质效。坚持实用必要原则,清退闲置低效自助设备,升级维修老旧设备,原则上不再新增单一功能设备。根据需求在园区、商圈、银行、乡镇(街道)科学布局集成化24小时自助终端,归集查询申报、凭证打印、证照领取等高频服务事项。
(十)推动服务下沉就近办。持续开展“巡回大厅”服务活动,纵深推动政务资源下沉、业务就近办理。推广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整合医院、银行、邮政、商超等资源,延伸社保、医保、公积金、交管、民政等高频事项辅助服务,打造“家门口办”场景。
(十一)优化特殊群体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通行、便民辅助配套设施,常态化落实帮代办、上门办、预约办、陪同办、优先办五项便民举措。优化政务服务线上平台大字显示、语音播报、简易操作模式,破除老年人、残障群体数字办事壁垒。
四、优化场所管理效能
(十二)强化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管理。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管理,按照“能合则合”的原则全面推进窗口整合精简,科学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动态调度潮汐窗口。统一制定场所运维、窗口管理、环境卫生、设备管护标准化制度,厘清进驻部门、窗口单位权责边界,常态化开展窗口人员轮岗实训,实现政务服务场所人、事、物一体化闭环管理。
(十三)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与审批流程。常态化开展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轮训,培育复合型基层服务队伍。推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评价,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
(十四)打造简约温馨“市民之家”。按照省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办事服务区、便民休憩区、母婴照料室、便民阅览区等空间布局,配齐饮水充电、应急药箱、轮椅、无障碍低位服务台等便民设施,精简非必要大屏及过度装饰。鼓励有条件的政务服务场所在不影响正常办事秩序的前提下,市场化引进便利店、咖啡简餐、书店等微型商业服务点,打造简约温馨、务实便民的“市民之家”。
(十五)健全监督评价闭环机制。用好“好差评”系统、12345热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现服务全覆盖、评价全覆盖、整改全覆盖,形成“监督-反馈-整改-提升”闭环,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市直有关单位做好指导、调度与服务创新,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落实、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差异化探索创新,科学务实推进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坚决防止简单“一刀切”,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