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大抓市场主体工作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大抓市场主体工作方案(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扩量、提质、赋能、增效”主线,深化“3221”行动,全面推动市场主体扩总量、优结构、提质量、强活力。2026年,力争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6.8万户,企业总量达8.8万户左右,新增“四上”企业163户以上。到2030年,力争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万户,企业总量达11万户左右,企业占市场主体比重提升至28%左右,新增“四上”企业805户以上,全市市场主体结构显著优化、质量大幅提升、市场环境更加优良。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3221”行动。
1.持续深化“双找双清单”工作。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免申即享”。配合省级“贵商易”平台优化升级,推广“贵商易”平台AI智能政策匹配功能,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申报辅导,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等线上平台,动态更新发布惠企政策汇编及政策解读指南。
2.持续深化“双向双对接”工作。深化产销对接,摸排企业供需清单,每年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召开产业链座谈交流和供需对接会;动员企业参加省内外重点展会、工业博览会、产业转移对接会等活动;深化东西部协作,引导企业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需求,利用实体展销平台和线上渠道,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助推特色农产品“出山入湾”。深化政金企对接,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广运用“贵州省金服平台”,开展对接活动,到2030年力争银企对接融资金额累计超100亿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金额累计超500亿元。
3.持续深化“双问双服务”工作。聚焦市场主体问题困难,发挥“企业之家”作用,运用“收集—分办—督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坚持首接负责、首接闭环,主动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4.持续巩固涉企资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结合省“5+1”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涉企资金清理整治,每年专项清理涉企财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建立拨付台账,加快拨付进度,推动达到支付条件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5.持续巩固招商项目“回头看”专项行动。按年度滚动开展五年招商项目“回头看”,摸排核查引进项目的落地建设、投产达产及生产经营情况,解决用地、用工、审批、配套以及政策兑现等困难问题,“一项目一策”推动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6.持续推进涉企账款清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融资平台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并建立台账,全力化解存量、严防新增;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投资和采购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从源头上遏制新增拖欠,对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快核快处。
7.持续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交通物流等领域,依法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动态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8.扎实开展金融助企纾困稳增长专项工作。推广“金融政策咨询团”服务,强化银企对接,畅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广“科技银行”试点。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争取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到2030年,力争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二)实施分类梯度培育行动。
9.大力推进“四上”企业培育。每年摸排上年度临规(临限)企业及本年度新建投产企业,提供常态化联系服务,强化政策、财税、管理等服务指导,推动企业加快成长、达规上限。动态监测异常企业,建立“四上”企业退库预警和帮扶机制。2026年,新增“四上”企业163户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5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25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70户、房地产开发企业8户)。到2030年,累计新增“四上”企业805户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25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25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350户、房地产开发企业30户)。
10.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培育。紧扣“2151”产业集群,聚焦能源、材料、装备制造、生态特色食品等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品牌整合等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孵化专业化配套企业,形成“龙头+配套”产业集群。围绕“中国凉都”,引进培育一批文旅投资运营商、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康养度假运营主体。2026年,新增工业龙头企业1户,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到2030年,力争累计新增工业龙头企业8户、营业收入百亿级工业企业2户、十亿级工业企业6户,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稳定在100户以上,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户,星级旅游饭店达到25户,等级民宿达到80户,力争打造1个全国农业精品品牌。
11.大力推进上市企业培育。聚焦主业突出、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积极发展上市后备企业,按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不同板块梯队管理,为企业提供财务规范、公司治理、上市路径规划等专业服务,支持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到2030年,力争推动1户企业上市挂牌。
12.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推行“一次提交、集成办结”的个转企“一件事”服务,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个体工商户补报年报“免申即享”信用修复机制。通过消费激励、品牌培育、引导金融机构创设金融产品、开展证前指导、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无事不扰”等措施,分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潜力突出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2026年,新增“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50户、“个转企”200户,个体工商户达到27.7万户。到2030年,累计新增“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200户、“个转企”100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突破30万户。
(三)实施结构优化提升行动。
13.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竞争力开展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在能源、化工、物流、矿产、水利、金融、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聚整合,布局“四化”等关键领域。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一企一策”考核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2026年,力争培育1户10亿级市属国有企业。到2030年,力争培育3户10亿级市属国有企业。
14.全力服务壮大民营企业。实施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质企业分层分类培育,健全市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实施扩大民间投资三年行动,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四化”等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2026年,民营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6万户。到2030年,民营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8万户,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左右。
15.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法治化转型,按照“同业归并、产业关联”原则,支持分类实施整合重组,推动融资平台向城市运营、产业投资等市场化业务转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依法依规支持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指导各地制定完善融资平台退出后改革重组方案,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
16.推动外资外贸企业发展。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2026年,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户。到2030年,力争累计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0户以上,新增年进出口额亿元以上外贸企业1户。
(四)实施创新驱动引领行动。
17.全力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深入开展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围绕研发、人才、技术等加强服务指导,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共建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依规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励。2026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75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35户。到2030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50户。
18.全力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级分类开展指导帮扶,联合专业机构开展精准辅导和专题培训,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研发机构与研发活动全覆盖。2026年,新增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4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户。到2030年,力争累计新增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户。
19.健全创新投入激励机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常态化对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有关项目单位提供支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深入落实省级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五)实施惠企政策赋能行动。
20.强化财税支持。全面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普惠金融、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落实市场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持续激励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21.强化知识产权赋能。深化服务“万里行”活动,加强企业培育、保护及项目申报指导,争创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政产学研服”协同推进专利导航与高价值专利培育,开展“凉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权假冒。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6年力争质押融资突破1.2亿元、到2030年力争累计突破3亿元。
22.强化要素保障降低企业成本。鼓励企业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闲置厂房和低效用地盘活力度。严格落实全省工商业企业用电减负政策和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降低用电用能成本。深入实施降低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推广新能源货车替代、多式联运等方式。分类实施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专项培养计划,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用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组建1个重点服务高质量就业的人力资源产业园。2026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到2030年,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
(六)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23.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推动涉企服务“一网通办”,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按照省级部署拓展推广高频事项“智能辅助审批”“边聊边办”等服务范围,扩大“贵人智检”覆盖面,推动跨部门业务“一窗通办”,持续完善“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功能。
24.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深入开展“5+1”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深化招投标领域整治,积极推行电子招标与远程异地评标。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深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准入退出市场。
25.强化法治服务保障。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广泛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强化企业信用修复,引导企业依规修复信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大抓市场主体扶持培育工作机制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全市大抓市场主体工作,具体负责日常调度、督促指导工作。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开展本辖区大抓市场主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目标、细化措施,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经验总结推广,加强宣传解读,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