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数局:
《咸宁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优化和转型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咸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咸宁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优化和转型
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服务变革的安排部署,按照“科学合理、集约整合、高效便民”原则,坚持稳中求进、试点先行,进一步巩固扩大市区一体化改革成效,探索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布局优化和转型发展,实现政府运行成本与群众办事成本“双下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三提升”,确保改革方向对、步子稳、效果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布局优化。
1.场所共用。探索市与所辖区,县与所在乡镇(办事处),乡与所在村(居委会)政务服务大厅精简整合。市级实行“一市两区”(咸宁市、咸安区、咸宁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场所共用,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探索县级大厅与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场所共用,咸安区向阳湖镇、嘉鱼县官桥镇、通城县沙堆镇、崇阳县沙坪镇、通山县杨芳林乡探索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与中心村便民服务站场所共用;其他未纳入试点的可参照进行整合。
2.资源共享。按照“三不变、三整合”原则(即组织关系不变、工资来源不变、审批权限不变及窗口整合、职能整合、事项整合)推进窗口人员、服务事项、审批职能、业务系统、服务终端等资源整合共享。
3.队伍共管。组建政务服务管理专班,实行统一管理、迎检、问题协调处置、评价及结果运用。对前台服务人员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办件量变化灵活调配人力,避免忙闲不均。
(二)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精简。
4.事项梳理。结合实际确定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出台事项进驻负面清单。全面实施“事项、流程、材料”三清理三规范,编制事项答疑手册,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看就懂,一点就办”。
5.窗口整合。持续深化综窗改革,市级大厅按照“3+2”设置(涉企服务综合区、民生服务综合区、不动产登记综合区+税务专区、公安专区),县级大厅原则上参照市级大厅模式,乡镇大厅实行1+1(综合窗口+公安专窗),实现统一导办、统一叫号、统一受理、分类审批。
6.人员整合及授权。市县两级综窗前台人员统一由政数部门派驻,接受政数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双重管理,乡镇及村级前台窗口人员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各窗口单位通过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委托各级政数部门综合窗口前台人员,负责即办件现场办理、承诺件统一受理,对需要后台审批的事项前台按照申请层级通过系统推送对应审批后台,不改变原有审批模式。
7.系统融合。政务服务各垂管专网统一接入政务大厅网络机房,非专网配套实施统一的云桌面管理,实现一个端可访问所有非专网业务系统,高拍仪、读卡器、自助机等各类终端设备整合共用。
8.主动服务。市县两级政数局组织有关窗口单位每两月开展一次政务服务“三进”活动,常态化开展“周末不打烊”、延时预约服务,设立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建立服务团队,协助企业群众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准备、流程跟踪等工作。
(三)推动政务服务大厅职能调整。
9.丰富服务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大厅+延伸”多元服务渠道。开展“政银”“政企”合作,将个人征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等自助终端设备和天然气、公交卡、社保卡等便民充值设备向银行网点、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小区物业等场所延伸。
10.开展增值服务。推进水电气网、公证、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深度整合金融信贷、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猎聘、创业就业指导等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优质增值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解读与精准服务对接。
(四)推动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创新。
11.强化培训。设立政务服务课堂,实行常态化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核;推进前台工作人员持证(行政办事员)上岗,打造规范化的政务服务队伍;开展技能大比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
12.规范管理。实行“日巡查+视频监控”双轨制。每日开展着装规范、服务态度、在岗履职等重点检查,定期对服务规范、仪态举止等内容进行智能监测分析。
13.完善监督。利用“好差评”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热线等渠道,优化全维度服务评估,形成“监督—反馈—整改—优化”闭环。
(五)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数智赋能。
14.智慧辅助办理。上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仿真系统”智能场景,帮助企业智能模拟,自动生成全流程定制化审批流程,方便提前规划申报路径;优化鄂汇办咸宁旗舰店‘宁好办’平台和深化智能政策解答客服‘咸小助’,不断完善板块设置,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线上政务与便民服务。
二、试点计划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6年4月10日—4月15日)。
市级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动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对应组建专班落实任务,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政策解读与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4月16日—5月31日)。
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改革重点,稳妥有序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建立调度交流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评估深化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市政数局及时总结经验,主动向省数据局汇报改革成效,争取形成全省经验。
三、有关要求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人员分流转岗、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指导、调度与服务创新。要注重示范引领,鼓励各县(市、区)、乡(镇)大胆创新,在重点领域突破攻坚,及时总结经验并全市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坚守工作实效,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因地制宜推进工作,确保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优化和转型发展落地见效、不走过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