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便利市场准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配合做好2025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开展认缴登记狮城“智”理,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依法依规开展外资登记工作。深化“开业第一见面人”服务,实现企业从“办照”到“开业”无缝衔接。推行“狮城证照管家”服务,探索推出歇业备案企业“短信唤醒”服务。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常态化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案例线索排查归集与甄别核实工作。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分类管理、分级处置职业举报人举报线索。健全线索甄别、分类处置、结果反馈、信息共享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构建“标前、标中、标后”辅助监督新模式全覆盖。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探索建立廉政风险清单,提高问题线索处办质效。加快建设集成AI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串通投标分析识别、评标过程动态监测等功能的监管智能体。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广泛归集知识产权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预审或优先审查途径申请专利,力争缩短审查时间。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与企业培育力度,聚焦“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选取10家重点企业,精准开展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及担保政策指导服务。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强化进出口环节监管布控。

  二、打造便捷周到的政务环境

  (四)深化政务服务集成改革。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以“河间再制造、盐山管道装备制造、泊头绿色铸造、南皮五金机电、渤海新区黄骅市专用汽车制造、献县都市食品”等6个县域特色产业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区)打造特色产业“一类事”集成服务套餐,推出一批增值化服务举措。梳理制定“收件即受理、一次就办成”事项清单。升级“小狮AI”智能体,拓展智能问答、智能引导等服务功能。发挥企业服务专线作用,健全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转变。

  (五)拓展便利化办事场景。加快推进“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逐步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转籍“线上申请、系统核验、电子发证”办理新模式。简化京津冀区域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批流程。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多场景应用落地见效。

  (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建立以纳税缴费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的合规申报辅导机制,提高申报质效。深化国土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农用地转用等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数据在税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撑涉地税收精准征管。推广担保和税款保证金收转退等海关税费电子化改革。

  三、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七)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广省自然资源联合选址选线应用系统。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发挥用海联审会议工作机制效能,提高用海手续办理质效。推进矿业权出让登记前期审查事项线上办理。

  (八)提升人才供给保障水平。针对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构建多维度专业支撑体系。聚焦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科学设置学科专业。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促进理论教学与工作实践的高度融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育政策,以人才链赋能产业链、创新链,打造具有沧州特色的两业融合发展。

  (九)增强金融服务实体效能。聚焦科技、外贸、消费、农业等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分部门、分行业、分县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河北资本市场大讲堂活动,常态化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鼓励金融机构“一群一策”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用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政策。

  (十)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推动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建设,实施一批研发中试和科研攻关项目。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开发“积分贷”“积分保”等金融产品,做好新型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交流,全年开展科技对接活动10次以上。

  (十一)深化物流降本增效。推进沧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沧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建成14个县域快递物流中心。加快推进黄骅港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和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鼓励集装箱码头企业开拓腹地市场,加强与航运公司、客户对接,完成海铁联运运量3.8万标箱,增长8%。完成公铁联运量1万标箱。加强市管高速5对已运营服务区服务设施升级与环境改造。

  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十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优化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非现场检查手段,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十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强化案卷评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十四)依法化解商业纠纷。对涉企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建立涉企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确保应结尽结。加强涉诉企业调解,推动矛盾前端预防与实质化解。设立案款专员,加强案款管理,规范涉企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行为。

  (十五)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深化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构建“1+16+N”专业化破产审判体系,推动破产案件集中审理。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预重整等制度,加强府院常态化联动,提升破产处置效率。

  五、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十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督促各党群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确保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动态清零。探索建立政府诚信档案,依法惩戒政务失信行为。推进“信用代证一件事”,编制应用事项清单,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修订信用信息归集任务清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现“应惩尽惩”。

  (十七)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海兴、黄骅设立信用修复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失能失信甄别标准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打造诚信街区,拓展“信易贷”应用场景,依托市“一键融”平台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平台“信易贷”专区,聚焦重点产业提供特色融资信用服务,增强企业体验感。扩大“冀质贷”业务惠及面。推广“数字工商联”平台,全年投放贷款30亿元以上,惠及中小微企业1000余家。优化“沧智信”纳税服务品牌智慧监管、信用赋能、共享联动功能,探索多部门联合激励。

  六、打造充满活力的开放生态

  (十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要求,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广“远程属地查检”,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建立AEO企业优选培育体系,设立企业协调员,促进AEO企业量质同步跃升。

  (十九)打造智慧化便利口岸。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智慧监管辅助项目、智慧旅检辅助设备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口岸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强梯口鹰眼智能管控系统和锚地预警管控系统推广应用,实现人员快速通关和口岸安全稳定。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流程,推行预约通关、预约查检等便利化措施。全程指导沧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合规建设,助力县域特色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二十)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建设北方(沧州)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打造线下产品展示厅与线上数字展厅,打造“沧州制造”品牌出海口。制定“组团出海拓市场”行动方案,重点组织企业参加15场境外展会。指导企业申报境外展会资金,帮助企业减轻参展资金负担。加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推动特色农食产品出口。持续对接省内大型物流园区、货代公司,在省内各市建立北方(沧州)跨境电商物流基地集货点,指导支持企业建设符合“先查验后装运”要求的监管场所。

  七、打造暖心高效的服务体系

  (二十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算力中心、新型储能等具有盈利空间项目,投向高技术、服务业等新赛道。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强项目谋划,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荐优质民间投资项目入选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

  (二十二)强化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服务。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服务。制定《关于强化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若干举措》,推荐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创新专项。征集重点产业集群省级创新券服务站,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活动。推动“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二十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共享智造”提质扩面,引导企业共同筹资、联合攻关共性技术,拓展应用场景。引导企业面向产业集群开放先进设备、研发平台、供应链,打造一批集群标杆示范。开展主导企业合规建设活动,为制造业实体企业提供合规体检,配合省编制《重点行业企业合规建设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二十四)助力提升产品竞争力。支持质量强链链主企业和科研机构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培育省级、国家级质检中心,指导帮扶具备条件的省级质检中心提升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二十五)完善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应用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发挥政企沟通工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高效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评比。配合省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

  (二十六)提高政策服务实效。推广应用全省惠企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细化分类,及时组织“免申即享”等类型惠企政策制定部门录入惠企服务平台政策服务专区。用好“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提升平台知晓度和使用率。依托企业服务中心,集成梳理各项惠企政策,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政策展示区域对外公开,加强惠企政策的宣传推广与咨询帮办。

  八、打造实体经济强劲增长极

  (二十七)抓实举措赋能增效。聚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支持鼓励民间投资、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增加值、规范行政执法和罚没管理、加大民营经济贷款投入、稳步提升工商业售电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政策、优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流程、提高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金融助企力度、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不断释放实体经济发展新优势。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和实际,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附件: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台账


附件

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台账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举措

责任分工

完成时限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

(一)便利市场准入

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配合做好2025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

开展认缴登记狮城“智”理,建立需调整公司全量数据库,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

深化“开业第一见面人”服务,在20类高频事项政策直达、营业执照+“码上指导”基础上,制作高频登记事项全市统一标准化“智能表单”,与业务需求精准匹配“一站送达”,实现企业从“办照”到“开业”无缝衔接。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

推行“狮城证照管家”服务,对17类高频证照进行临期智能提醒,探索推出歇业备案企业“短信唤醒”服务,保障企业经营的有效延续。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5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常态化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案例线索排查归集与甄别核实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

严格按照A、B、C三类及高、中、低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处置职业举报人举报线索。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

贯彻落实《规制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正当维权”与“牟利性索赔”的法律边界,健全线索甄别、分类处置、结果反馈、信息共享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

构建“标前、标中、标后”辅助监督新模式全覆盖,巩固完善“双盲”评审改革创新机制,提升远程异地评标安全稳定性。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

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探索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强化与行业监管、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提高问题线索处办质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市行政审批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各行业监管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拓展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范围,加快建设集成AI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串通投标分析识别、评标过程动态监测等功能的监管智能体。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2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广泛归集知识产权违法线索,聚焦民生商品、外商投资、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利申请及代理、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3

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预审或优先审查途径申请专利,力争缩短审查时间。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4

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与企业培育力度,聚焦“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选取10家重点企业,精准开展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及担保政策指导服务。

沧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12月底

15

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为有维权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精准排查侵权线索,强化进出口环节监管布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沧州海关

2026年12月底

二、打造便捷周到的政务环境

16

(四)深化政务服务集成改革

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以“河间再制造、盐山管道装备制造、泊头绿色铸造、南皮五金机电、渤海新区黄骅市专用汽车制造、献县都市食品”等6个县域特色产业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区)打造特色产业“一类事”集成服务套餐,推出一批增值化服务举措。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河间市人民政府、泊头市人民政府、献县人民政府、盐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17

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指导市县两级梳理制定“收件即受理、一次就办成”事项清单,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8

升级“小狮AI”智能体,拓展智能问答、智能引导等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9

发挥企业服务专线作用,健全诉求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诉求受理、办理、反馈、评价全流程高效规范。聚焦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将共性诉求推送相关部门,推动建立长效化解机制,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转变。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20

(五)拓展便利化办事场景

加快推进“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逐步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1

推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转籍“线上申请、系统核验、电子发证”办理新模式,切实解决从业人员跨省转籍难点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22

简化京津冀区域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批流程,提升区域农产品调运便利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3

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多场景应用落地见效,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4

(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

建立以纳税缴费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的合规申报辅导机制,精准识别遵从意愿与能力,实行普适性、定制化、穿透式相结合的辅导模式,精准推送辅导内容,引导提升纳税缴费合规水平,提高申报质效。

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5

深化国土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农用地转用等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数据在税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撑涉地税收精准征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6

推广担保和税款保证金收转退等海关税费电子化改革举措。

沧州海关、市税务局

2026年12月底

三、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27

(七)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持续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8

推广省自然资源联合选址选线应用系统,实现项目选址选线高效化、科学化、智慧化。

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9

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发挥用海联审会议工作机制效能,让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需求转,提高用海手续办理质效。

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30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推进矿业权出让登记前期审查事项线上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1

(八)提升人才供给保障水平

针对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构建多维度专业支撑体系,助力产业集群提质增效。

市教育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32

聚焦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科学设置学科专业。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促进理论教学与工作实践的高度融合。

市教育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33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精准引才、技能提升、服务嵌入,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育政策,以人才链赋能产业链、创新链,打造具有沧州特色的两业融合发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4

(九)增强金融服务实体效能

聚焦科技、外贸、消费、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小微企业集中走访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5

分部门、分行业、分县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按季度向各银行推介省市重点、亿元以上、两债一资金等项目,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市政府办(金融)、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6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河北资本市场大讲堂活动,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对接指导力度,常态化做好企业上市服务。

市政府办(金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7

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鼓励金融机构“一群一策”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

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8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用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政策,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的增信担保支持。

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9

(十)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全面推动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建设,健全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面向京津冀及全国发布沧州化工产业项目征集指南,实施一批研发中试和科研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0

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开发“积分贷”“积分保”等金融产品,做好新型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交流,全年开展科技对接活动10次以上。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1

(十一)深化物流降本增效

推进沧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沧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建成14个县域快递物流中心。加快推进黄骅港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和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2

鼓励集装箱码头企业开拓腹地市场,加强与航运公司、客户对接,完成海铁联运运量3.8万标箱,增长8%。完成公铁联运量1万标箱。

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43

加强市管高速5对已运营服务区服务设施升级与环境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2月底

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44

(十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优化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非现场检查手段,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5

(十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强化案卷评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6

以重点企业环保绩效“晋B升A”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7

(十四)依法化解商业纠纷

对涉企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建立涉企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确保应结尽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48

加强涉诉企业调解,推动矛盾前端预防与实质化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49

设立案款专员,加强案款管理,规范涉企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50

(十五)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深化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构建“1+16+N”专业化破产审判体系,推动破产案件集中审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51

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预重整等制度,加强府院常态化联动,提升破产处置效率。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五、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52

(十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沧州市分行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53

按照省统一部署,督促各党群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确保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动态清零。探索建立政府诚信档案,依法惩戒政务失信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0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4

推进“‘信用代证’一件事”,编制应用事项清单,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沧州市分行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55

修订信用信息归集任务清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现“应惩尽惩”。

市行政审批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7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6

(十七)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在海兴、黄骅设立信用修复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失能失信甄别标准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海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57

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打造诚信街区,拓展“信易+”场景。依托产业园区,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引导企业签订信用公约、选树信用示范典型,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理念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8

拓展“信易贷”应用场景,依托市“一键融”平台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平台“信易贷”专区,聚焦重点产业提供特色融资信用服务,增强企业体验感。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控公司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9

扩大“冀质贷”业务惠及面。推广“数字工商联”平台,全年投放贷款30亿元以上,惠及中小微企业1000余家。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市金控公司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60

优化“沧智信”纳税服务品牌智慧监管、信用赋能、共享联动功能,加大纳税信用宣传推介力度,丰富纳税信用高级别纳税人激励措施,探索多部门联合激励。

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六、打造充满活力的开放生态

61

(十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要求,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62

推广“远程属地查检”,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

2026年12月底

63

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联合激励措施,建立AEO企业优选培育体系,设立企业协调员,促进AEO企业量质同步跃升。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4

(十九)打造智慧化便利口岸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智慧监管辅助项目、智慧旅检辅助设备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口岸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强梯口鹰眼智能管控系统和锚地预警管控系统推广应用,实现人员快速通关和口岸安全稳定。

市发展改革委、黄骅港海关、黄骅出入境边检站,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65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流程,推行预约通关、预约查检等便利化措施。全程指导沧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合规建设,强化政策宣讲,助力县域特色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肃宁县人民政府,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66

(二十)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建设北方(沧州)跨境电商运营中心,集成企业孵化、产品展示、跨境直播、人才培训等功能,打造线下产品展示厅与线上数字展厅,集中展示沧州特色产品,打造“沧州制造”品牌出海口。

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7

制定“组团出海拓市场”行动方案,重点组织企业参加15场境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企业申报境外展会资金,帮助企业减轻参展资金负担。

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8

加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推动特色农食产品出口。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9

持续对接省内大型物流园区、货代公司,在省内各市建立北方(沧州)跨境电商物流基地集货点,指导支持企业建设符合“先查验后装运”要求的监管场所。

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七、打造暖心高效的服务体系

70

(二十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算力中心、新型储能等具有盈利空间项目,投向高技术、服务业等新赛道。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1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强项目谋划,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2

(二十二)强化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服务。

制定《关于强化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若干举措》,征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推荐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创新专项。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3

征集重点产业集群省级创新券服务站,每个集群所在县域推荐不少于1家机构,精准服务产业集群内企业科技创新需求,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4

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开发优质见习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予以统筹安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5

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活动,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一对一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开展服务。推动“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6

(二十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推进“共享智造”提质扩面,引导企业共同筹资、联合攻关共性技术,拓展应用场景。引导企业面向产业集群开放先进设备、研发平台、供应链,推动共享向服务和创新延伸,打造一批集群标杆示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7

开展主导企业合规建设活动,为制造业实体企业提供合规体检,配合省工信厅编制《重点行业企业合规建设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8

(二十四)助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支持质量强链链主企业和科研机构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质量共性技术攻关。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9

培育省级、国家级质检中心,指导帮扶具备条件的省级质检中心按照国家级标准提升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0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1

(二十五)完善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应用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2

发挥政企沟通工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高效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3

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评比。配合省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

市工商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4

(二十六)提高政策服务实效

推广应用全省惠企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细化分类,及时组织“免申即享”等类型惠企政策制定部门录入惠企服务平台政策服务专区。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5

依托省“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精准做好政策上传,及时将本市惠企利民政策及配套解读同步至省平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市政府办(公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6

依托企业服务中心,集成梳理各项惠企政策,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政策展示区域对外公开,加强惠企政策的宣传推广与咨询帮办。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八、打造实体经济强劲增长极

87

(二十七)抓实举措赋能增效

主动对接吸引京津优质、优势产业企业落户沧州,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辅导,积极引导创业就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投资促进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8

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实行“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9

引导一批新设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0

聚焦“3+7”产业体系,持续优化招商机制,整合撬动全市力量对接招引项目,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市投资促进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1

完善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2

推荐一批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引导企业避免同质化竞争,提振民营企业敢投资、敢发展的信心。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3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算力中心、新型储能等具有盈利空间的基础设施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4

依托河北省在线审批平台,健全民间资本常态化推介机制,加大优质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5

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对优质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要素优先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金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沧州市分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6

强化收入监测分析。规范行政罚没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确保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市财政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7

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8

提高小微民营金融服务质量,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健全小微和民营企业专业化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沧州市分行、市政府办(金融),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9

(二十七)抓实举措赋能增效

优化民营小微金融服务,用足用好民营企业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民营经济信贷投放。

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0

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民营小微企业的调研走访,扎实做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强化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宣讲,引导信贷资源进一步向涉农、小微、制造、绿色、科创等重点领域倾斜,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1

加快供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紧跟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和用电变化情况,及时修编完善电网规划。

沧州供电公司,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2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各项输变电工程按计划开工投产。

沧州供电公司,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3

加大对开发区、园区的电网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主动对接重点项目,了解用户用电需求,提前开展供电方案制定,加快配套工程建设速度。

沧州供电公司,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4

积极与省税务局、科技、工信等部门获取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据,持续深挖企业研发投入,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创新动力。

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5

强化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理解偏差错误享受的显性风险动态跟踪,对违规享受虚扣多扣的隐性风险加强管理,防范企业的税收风险和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市税务局、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6

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服务,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合规管理、杜绝虚假申报,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市科技局、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7

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坚持法定公示、技术审查、办理总量指标同步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各环节衔接耗时。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8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组织专家提前介入帮扶,精准对接项目需求,紧扣环评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要求,提前研判项目潜在环境风险,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从源头提升环评编制质量,有效缩短审批时限。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9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受理与告知承诺相结合,显著压缩环评办理周期,实现即报即审、快审快批,助力项目高效落地。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0

建立科技创新供需“双清单”,常态化开展场景需求清单、场景能力清单征集。组织校企精准对接活动,以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推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为抓手,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和高精尖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

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1

深化与京津等创新资源富集地区的高校院所交流合作,积极吸引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到我市落地转化。对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其数量及发展状况,并与华北油田、国能黄骅港务等重点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其在技术合同登记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市科技局、市国资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2

面向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转化等从业人员持续开展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人员素质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