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

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服务变革的新要求,聚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科学务实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制定本方案。到2026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中心集约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资源有效盘活、高效利用,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覆盖率大幅提升;2027年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政务服务集约化建设制度成果,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成本明显降低,基本形成集约高效、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布局

(一)鼓励跨区域、跨层级整合资源、集约共享。按照集约共享理念与适度均衡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密度、交通距离及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等因素,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推动市级与所在行政区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开发区与所在行政区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与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之间,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与邻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之间集约整合。

(二)分类优化设置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非必要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与所在市县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合署开展服务。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结合实际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区域面积较广、经济总量较大、市场主体数量较多,且跨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功能区可以设立以涉企服务为主的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进省级部门政务服务中心优化设置。开展省级部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质效测评,推动业务量小、利用率不高的政务服务中心精简设置,以网上办理、授权办理、远程协同等方式提供服务。

(四)严格控制新建政务服务场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统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规划建设,避免低效闲置,杜绝铺张浪费,确需建设的,严格开展论证评估。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窗口设置

(五)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按照并合审批理念,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已落地重点“一件事”提质升级,2026年新增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灵活就业参保、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等20项以上“一件事”改革落地。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端)受理、一网通办”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

(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按照“科学合理、确有必要”原则,系统梳理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的政务事项。根据办理事项的主要特征和技术要求,动态优化、分类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对办件频次低、时效性要求不高的窗口“能合则合”,纳入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精简窗口数量。对周期性激增业务实行错峰办理,采取预约分流、延时服务及潮汐窗口等方式动态调整服务资源。

(七)加强专业服务事项管理。专业性强且对场地和设施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实事求是选择服务场所,有效防止窗口重复设置,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对未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事项,秉持“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理念,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规范并予以监督。

三、大胆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八)拓展多元政务服务渠道。按照“就近、节约、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医院、银行、邮政、物业等各类商业网点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医保、公积金、公安交管、劳动就业等领域高频事项的辅助性服务实现社会化、网络化延伸。加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九)提高自助设备使用效率。坚持实用必要原则,按需合理配置自助终端设备,对使用率不高、长期闲置的自助终端设备及时清退,功能落后、损坏无法使用的及时升级、维修,原则上不再新配置仅具查询、普通打印等单一功能的自助设备。务实开展“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在银行、邮政、园区、商业集聚区等点位科学布设,探索提供更多新型自助式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十)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快构建全链条涉企服务新生态,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

四、深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创新

(十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政务服务场所、业务、人员、监督等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在场所设置、流程再造、服务模式等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动管理方式、技术支撑和管理机制协同创新。对跨区域、跨层级合署办公的政务服务场所,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评价,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基本工作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强化作风建设和文明礼仪。

(十二)加强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配置与常态化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复合型服务队伍。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强部门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绩效考核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十三)高效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空间资源。对闲置的场所和资产,按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支持在不影响正常办事秩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心内部闲置空间,开展政策宣传、招商推介、科创展示等活动,市场化引进便利店、咖啡简餐、书店等微型商业服务点,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十四)加强服务质效监督管理。探索网上办件时长、环节和结果在线实时监测,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质量改进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反馈—整改—优化”管理闭环。

五、提升政务服务数智支撑能力

(十五)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按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模式,强化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统一入口功能,提升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市州及以下不单独建设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已建设的加快向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迁移整合。优化湖北政务服务网页面设计,规范网上办事指引,简化操作流程,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拓展“鄂汇办”掌上办能力,丰富服务场景,加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统筹管理,清理整合分散建设、功能重复的政务服务APP。

(十六)创新智慧办理模式。实施“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行动,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AI、大数据等技术在辅助收件与核验、智能问答、智能导办、表单预填、进度查询和提醒、政策匹配等政务服务环节的应用,实现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质效。

(十七)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加强公共数据“聚、通、用、管”,完善省级大数据能力平台,依法依规推动数据目录“应编尽编”、政务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应归尽归”,全面汇聚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等核心数据。加强垂管信息系统与地方平台有效协同联动,强化数据质量与安全管控,促进更多政务数据部门间共享和直达基层。依托“企业码”“个人身份码”拓展免证办、集成办、智能办场景。

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方向对、步子稳、效果好”的改革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坚持依法依规、利企便民,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稳中求进,务实精准推动本工作方案落地实施,持续提升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专业论证,稳妥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整合、人员转岗安置、闲置资产高效利用等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动态评估进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完善;注重工作实效,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问题;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