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监管保障中心,各市(县)、区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根据《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锡建建市〔2021〕21号)、《关于开展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8号)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

  2. 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

  3. 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5. 市及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的服务行为;

  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被抽中的项目由检查小组对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表》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二、检查人员确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数据局按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检查小组,成员从《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人员名录库》《无锡市建筑市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须主动回避。被检查地区的招投标监管部门、现场管理部门分别设置联络员1名,负责本次检查的联络工作。

  三、检查频次和数量

  本通知第一部分第1至4项检查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监管的项目,每年抽查2次,检查比例不低于25%;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每个地区每年抽查1次,每次抽取10个项目。

  市及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每年抽查1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检查,每年集中抽查两次,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90%。

  同一企业有多个项目的,尽量避免重复抽取。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被检查对象确定

  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检查,从“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随机抽取。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检查,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随机抽取。

  3. 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从“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随机抽取。

  五、检查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筑市场监管处实施对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实施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包括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数据局负责对市及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服务行为的检查。

  六、检查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强化岗前准备。检查组成员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检查标准,明确检查重点、方法和纪律要求,充分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二)规范检查流程。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检查表须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检查完成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数据公布检查结果,通报内容包含抽查情况概述、存在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等。

  (三)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提高检查效率,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原则开展检查,严禁利用检查职权谋取私利,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数据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