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市港产城中心: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现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围绕“八项整治”,打造“五个环境”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

  一、构建系统完备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

  1.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明确未来五年营商环境优化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等。定期评估规划执行对市场活力的影响,在出台重大经济政策前,分析评估与宏观政策取向是否一致、对营商环境的正负面影响,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2.精准对接惠企扶持政策。动态更新《营口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一本通》,持续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健全常态化沟通渠道,持续开展书记市长“会客厅”、市级领导“企业家接待日”等活动。健全完善营口市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畅通查询惠企政策、提交问题诉求渠道,持续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3.全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规范招商引资制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着力清理在招投标、项目审批、金融服务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门槛。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破除各种障碍和隐性壁垒,防止“内卷式”竞争,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生态。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项目审批即办件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承诺件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快接、快答、快审、快批、快验”,确保审批事项高效办结,实现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效率提升、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2.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市发改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窗口工作制度,明确审批流程、服务标准、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确保审批行为规范、透明、公正。

  3.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依托营口市“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智能化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次数,制定办事指南,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

  4.提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质效。出台《营口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加快评审机构库建设,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加强中介服务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咨询评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等失信情形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赋能高质量发展

  1.清单化整合闲置资源,精准对接供需关系。聚焦闲置资源归集整合,编制年度存量资产供需清单,通过资源集中展示、精准对接,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盘活要素,打通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转化通道,以资源高效配置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优化节能审查服务,保障合理用能需求。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合并办理,统一编制报告、统一组织评审、统一出具意见,大幅压减企业办理时间和成本。开展节能诊断,宣传中央支持资金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挂钩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3.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清理规范公用事业收费。加强对公用事业收费行为监管,推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行为,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动态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创造最优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围绕全市重大战略和产业规划,储备重点项目,组建项目谋划专班,为各县区、园区提供产业方向、政策对标、技术路线等前瞻性指导,并全程跟踪项目审批、开工建设、投产运营情况,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将营商环境工作深度嵌入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全过程。

  2.创造便利条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编制并定期更新《项目谋划指南》,抢抓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建设政策机遇,及时转发上级资金申报要求,优化申报流程,为市直各部门和县区园区做好争取上级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提供便利。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定期召开资金申报工作会议,详细解读中央、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助力企业精准对接政策,做好政策“宣讲员”。

  3.建立市级项目管家帮扶机制。立足统筹协调、帮扶指导的职能定位,由市级领导担任项目管家,协助完成项目帮扶工作。市级项目管家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专题会商等方式,全力化解项目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帮助项目早日竣工投产。

  五、健全法治体系规范行政执法

  1.提升招标投标服务质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推行“即时受理、即时核验、即时发布”机制,将原核验时限压缩50%以上。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动重大项目、跨区域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提升评标公平性与效率。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竞争审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立足发展改革职能,构建规范公正的涉企执法环境,严格执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权限及适用情形,杜绝“同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最大程度降低检查频次,严控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六、夯实信用基础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务失信案件“清零”行动,着力化解存量问题,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已被列入和面临列入失信名单的,确保按期整改完成。将政务失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源头问责,建立预警及防范长效机制,对潜在风险提前介入,坚决杜绝新的政务失信行为发生,推动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退出,实现政务失信案件动态“清零”。

  2.常态化推进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依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对失信行为依法严肃问责,凝聚治理合力,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信用修复权责下放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与政策宣传,优化修复流程,高效办理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切实提升服务效能。适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详解系统操作、审核标准、常见问题处理等,确保各部门工作人员“懂政策、会操作、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