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动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打造人民防空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6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关于加快打造人民防空领域
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6年)
为坚持以市场化营商环境激发人民防空行业活力,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人民防空领域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沪府办发〔2026〕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推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动将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安全质量监督申报纳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推进“民防工程建设费征收一件事”办理,推动和税务部门的数据对接。拓展“人民防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合并办理”服务场景,加强对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相关参建单位的提醒提示信息推送。深化综合竣工环节“一站式”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事项办理,强化分期验收的规范实施和流程优化。
2、优化政务服务智慧好办。落实“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行动,面对工作人员打造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精准查找审查要点”智能助理。动态维护政务服务知识库,加强合规指引更新发布和两页推送。聚焦“骨干人民防空工程资金补贴”等惠企政策,做好政策精准标注等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推进普惠性政策全面纳入“免申即享”服务范围,资金扶持(补贴)类政策一口兑付、闭环监管等工作。
3、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体验。优化人民防空政务服务“线上预审、线下交件”等业务流程,不断增强政务服务中心“软服务”。健全完善拥军服务机制,提升暖心服务温度感。强化“好差评”制度应用,构建完善涉企诉求“收集-响应-解决-提升”办理机制,形成以评促改闭环管理,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4、做优统筹集约建设人民防空工程服务。建立重点地区人民防空工程统筹规划建设的政策推广、专人帮办、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范式,指导开发建设主体因地制宜实施规划统筹和项目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工程的均衡布局和互连互通。
二、不断塑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5、促进公平竞争。深化清理我办制定、起草的人民防空制度文件和标准规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我办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阳光采购。深化整治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内卷式”竞争,强化工地现场防护设备的质量抽检,对低价低质抢占市场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从严防范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市场垄断,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6、加强防护设备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生产资质条件和产品质量监管,加强企业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的动态核查,对存在严重违法情形的企业依法提请国家撤销资质证书。鼓励防护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本市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7、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强化“检查码”运用,推动“检查码”和“人防码”的数据对接。推动“联合检查码”的应用实施,深化人民防空工程检验检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的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综合监管,完善协同机制,形成跨部门联合处置、联合执法的监管合力。深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完善人民防空建设工程风险分类标准,建立健全风险矩阵,推动国动部门的信用监管评价、人民防空行业协会的行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自身信用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推动扩大非现场检查场景范围,动态调整“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加大检查结果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加强人民防空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利用、人为破坏人民防空工程等行为的执法力度。
三、深化构建协调共治的社会氛围
8、深化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治理新路径。制定应用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机制推进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政策文件,以党建为引领,网格为载体,数据为支撑,将“力量融入网格、需求纳入网格、资源注入网格、服务导入网格”,形成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构建形成人民防空领域“平战结合、多元共治”的新型管理体系。
9、放大政企互动效应。建立人民防空领域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龙头企业为牵引,邀请企业业务骨干参与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管、现场监督检查等环节,沉浸式体验监管工作流程和要求,提升政府监管要求和企业经营质量的方向协同。加强线性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建设的帮办指导,深化定期沟通机制,依法按需开展跨前服务。
10、推动人民防空行业高质量自治。积极发挥上海市国防动员发展促进会、上海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平台枢纽作用,有效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组织会员单位骨干、专家学者等参与人民防空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协力做好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贯,引导会员单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11、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民防空协同发展,深化东部六省一市交流协作,加强技术标准的互学互鉴和共性技术标准的区域应用,共同推动人民防空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区域入库专家资源共享,共同做好为企服务。推动区域间人民防空行业协会合作交流,加强创新协作,共同提升区域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质效。
四、切实推动强基赋能的工作格局
12、强化层级指导监督。加强对区级国动部门的巡查检查,深化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工作协同。加强对浦东、临港、保税区等事权下放地区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带。以“菜单化”服务提升市、区两级人防工程监督人员及相关单位业务水平。
13、巩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本市人民防空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制度文件的宣贯培训,严格执法办案,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健全查后督导服务机制,加强复盘分析和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监管和服务能力。
14、优化执法监管服务。聚焦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防护设备以及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等经营主体诉求,通过处长讲政策、召开恳谈会、建立联系点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贯和工作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营造守法合规、公平有序的行业发展氛围。
15、推动人防工程服务社会民生。深化挖掘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社会效益,贯彻审批、建设、管理有序衔接的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设计源头指导服务,优化防护设备设施设置,落实平战结合要求,在确保防护功能的前提下释放停车潜力,向社会提供更多停车空间。
《关于加快打造人民防空领域
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6年)》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一 | 持续推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 ||||
1 |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 | 推动将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安全质量监督申报纳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 防护工程处 监管中心 | ||
2 | 推进“民防工程建设费申报征收一件事”办理 | 防护工程处 | 科教信息处 | ||
3 | 拓展“人民防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与质量监督合并办理”场景服务 | 监管中心 | 浦东新区国动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 ||
4 | 深化综合竣工环节“一站式”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事项办理 | 监管中心 | |||
5 | 优化政务服务智慧好办 | 面对工作人员打造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精准查找审查要点”智能助理 | 科教信息处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6 | 优化“骨干人防工程资金补贴”等惠企政策的精准标注和全流程服务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7 | 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体验 | 优化人民防空政务服务“线上预审、线下交件”等业务事项 | 总窗口 | ||
8 | 健全完善拥军服务机制 | 总窗口 | |||
9 | 构建完善涉企诉求“收集-响应-解决-提升”办理机制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10 | 做优统筹集约建设人民防空工程服务 | 防护工程处 | 各区国动办 各授权、委托管委会相关部门 | ||
二 | 不断塑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 ||||
11 | 促进公平竞争 | 深化清理人民防空制度文件和标准规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 政策法规处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12 | 加强我办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阳光采购 | 动员保障处 | 各采购处室 各直属事业单位 | ||
13 | 强化工地现场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的质量抽检 | 监管中心 | |||
14 | 加强防护设备企业管理 | 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生产资质条件和产品质量监管,加强企业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的动态核查 | 防护工程处 监管中心 | 科教信息处 | |
15 | 鼓励防护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在本市推广应用 | 防护工程处 监管中心 | |||
16 |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 推动“检查码”和“人防码”的数据对接 | 政策法规处 监管中心 | 防护工程处科教信息处 | |
17 |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防护工程处 监管中心 | 政策法规处 | ||
18 | 深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 监管中心 | 政策法规处 | ||
19 | 动态调整“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 | 政策法规处 | 监管中心 | ||
20 |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执法办案 | 防护工程处 政策法规处 监管中心 | 各区国动办 | ||
三 | 深化构建协调共治的社会氛围 | ||||
21 | 深化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治理新路径 | 制定人民防空工程领域管理纳入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指导意见 | 防护工程处 | ||
22 | 放大政企互动效应 | 建立人民防空领域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 | 监管中心 | ||
23 | 加强线性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建设的帮办指导 | 监管中心 | |||
24 | 推动人防行业高质量自治 | 发挥上海市国防动员发展促进会、上海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平台枢纽作用 | 政策法规处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25 | 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 加强技术标准的互学互鉴和共性技术标准的区域应用 | 区域协同办公室 | ||
26 | 深化区域入库专家资源共享,共同做好为企服务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27 | 推动区域间人民防空行业协会合作交流 | 区域协同办公室 | 上海市国防动员发展促进会 上海市民防工程行业协会 | ||
四 | 切实推动强基赋能的工作格局 | ||||
28 | 强化层级指导监督 | 加强对区级国动部门的巡查检查,深化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工作协同 | 监管中心 | ||
29 | 加强对事权下放地区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带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30 | 提升人民防空工程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 监管中心 | |||
31 | 巩固提升执法力度和温度 | 加强执法类制度文件的业务培训 | 政策法规处 | ||
32 | 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健全查后督导服务机制 | 监管中心 各区国动办 | |||
33 | 优化执法监管服务 | 开展处长讲政策活动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34 | 加强政策宣贯和工作指导 | 各相关业务处室 | |||
35 | 推动人防工程服务社会民生 | 深化挖掘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社会效益,向社会提供更多停车空间 | 防护工程处 | 各区国动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