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水利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水利厅

  2026年1月1日

  辽宁省水利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力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竞争有序、服务有质、保障有力”目标,以企业需求牵引改革举措,以群众满意衡量工作成效,推动省水利厅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不断完善政策供给

  工作措施1:优化政策制定机制

  建立“事前主动对接需求、事中充分征求意见、事后及时跟踪评估”的政策制定机制,涉企政策制定部门要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增强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精准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工作措施2: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依托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有效解决政策看不懂、用不上等问题。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提高涉企政策知晓率和受惠面。

  工作措施3:打通移民安置设计变更与验收堵点

  出台《辽宁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辽宁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为开展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和验收管理工作提供清晰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工作措施4:强化移民安置工作全流程指导服务

  编制《辽宁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指南》,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停建令发布、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审核流程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实现工程建设与移民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有效服务市场主体

  工作措施5:深化“政银企”协同联动机制

  常态化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强化三方信息互通共享,系统梳理并动态更新水利系统项目需求清单,为银行精准信贷投放、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提供数据支撑。持续畅通水利项目融资渠道,有效激发市场投资热情。

  工作措施6:健全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类型信用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

  工作措施7:打造公平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建设省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围绕招、投、开、评、定五个环节进行智能监管辅助和风险预警。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行动,加快构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工作措施8:优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出台《辽宁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水工程建设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相符性评价与项目(预)可研报告审查进行整合,规范和优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流程,为水工程项目落地建设抢出先机。

  工作措施9:贯通取水许可审批“绿色通道”

  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实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对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审查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实行取水许可承诺制审批。

  工作措施10:推进关联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

  将省级审批权限范围内“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审批”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进行整合,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工作措施11:做好取水户延续申请的提示提醒

  建立省级取水许可证电子台账,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60日前,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提示有延续取水需求的企业依法及时提出延续申请,避免因逾期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工作措施12:推动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放评审

  在取水、防洪、水土保持等涉企高频政务服务领域,举办专家评审开放日活动。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可在线上或者线下全程旁听专家评审,精准把握审查要点和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工作措施13:优化取水许可证发放前置核查方式

  提高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类非现场核查比例。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发放前,取用水户可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关键信息,经认定通过后,直接核发证照,不再进行现场核验。

  四、持续强化法治建设

  工作措施14: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动态调整公布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拳整治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严肃查处并纠正过度执法、趋利执法、不文明执法等行为。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制定水利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现监管力度和温度的统一。

  工作措施15: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专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对不同业务条线的涉企行政检查进行统筹整合,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一次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扰动和影响。推广非接触式检查模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工作措施1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规范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及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妨碍影响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破除制度性障碍。

  工作措施17: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政府采购)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坚决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性垄断行为,保障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