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广元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广元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审发〔2025〕35号)有关要求,推动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高效办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整合统一全市建设项目开工阶段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更多事项“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依法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主要举措
(一)整合审批事项
1.必选办理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3)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2.集成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3.并行办理事项:
(1)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3)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4)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5)取水许可证新办审批;
(6)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优化办事流程。按照“高效办成”原则,强化部门内部、跨部门业务协同,涉及现场勘验的事项环节,审批部门联合主动介入、提前勘验,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实施多事项并联或并行审批,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1.业务申请
(1)线下申请
前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协助办理。
(2)线上申请
方式一:建设单位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理专区,选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3个必选事项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3个集成事项合并办理,再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专区,选择其余8个并行办理事项进行填报办理(详见附件1)。
方式二:建设单位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专区,根据需求自主选取所需办理事项,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单,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2.业务办理。建设单位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将对应申请事项材料分发至事项办理系统,各事项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线上出具办理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或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业务反馈。各审批事项办结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省一体化平台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供建设单位查询领取全部办理结果或自行打印电子证照。
(三)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梳理涉及事项的材料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领域实际,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机制,精简申请材料制定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材料减免清单(详见附件2)。
(四)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加快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审批。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的重要意义,将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担当。要坚决打破部门壁垒与数据壁垒,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机制,以流程再造和系统互联为突破口,推动审批全流程线上联动办理,严格落实限时办结要求,坚决杜绝超时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持续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
(二)压实属地责任,确保任务落地。各县(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做到周密部署、精准推进。加强对辖区内审批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常态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效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大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及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主动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
2.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材料减免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