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高水平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起草了《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改革整体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电子邮箱:ghfzc-sysj@shenyang.gov.cn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邮政编码:110000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改革整体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改革

  整体提升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高水平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度,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世界银行对标改革

  (一)市场准入

  加快企业开办平台升级,推行登记注册智能化申报模式,全面应用刷脸认证、电子签名技术,建立与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等系统即时推送登记注册信息机制,实现相关高频业务自动触发、并联办理。深化企业开办服务改革,完善核名争议解决机制,实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授权办理”,集中公开从名称申报到银行开户预约的全流程指引,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在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高频服务场景中的应用。

  (二)获取经营场所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功能,推行审批事项集成化办理,上线运行“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等“一件事”场景。制定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实施导则和建设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材料目录,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推行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模式,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机制,实现缴税与不动产登记“一窗一次办结”,在线完成身份核验、材料提交、税费缴纳和电子证照领取。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

  完善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机制,深化“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推进与掘占路审批事项的集成对接,强化买图定线、行政审批等办理环节的责任单位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工作协同,实现全流程在线可查询、可跟踪、可管控。提升用水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临时停止供水管理制度,在线集中公布水价、水质等信息,确保全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提升用气服务质量,制定沈阳市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建立非居民用气接入综合清单计价“0延迟”服务模式,实现供气服务和供应可靠性提升。提升网络通讯服务质量,创新5G网络建设与应用模式,强化园区和商务楼宇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降低企业网络接入与使用成本。

  (四)劳动就业服务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行动,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为。强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企业裁员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不合格的企业降低诚信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推动联动调处平台升级,实现调解仲裁“云庭审”、智能化“云解纷”市域100%覆盖。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工程,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规则公示等指引。

  (五)获取金融服务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培育一批专业的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领域信贷支持力度。落实“首贷户”贴息政策,持续优化“一站式”首贷服务平台。提升贷款审批服务效率,推动银行机构全面落实“智能风控+线上审批”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促进金融机构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的积极性。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围绕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探索开发标准化的线上保理、反向保理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实现融资申请、审核放款全流程线上化,提高服务效率。推动信用修复与融资授信深度绑定,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政策支持等环节参考应用信用修复结果。大力发展耐心资本,构建产业投资基金矩阵,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六)国际贸易

  持续推动“单一窗口”功能向口岸物流、金融服务等贸易全链条拓展,设立智能客服提升企业群众问答体验,积极争取2026年全国跨境贸易便利化试点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打通数据共享壁垒,积极促进平台具备集成整合通关和物流全链条数据功能开发,破除铁路通关各关联方数据壁垒。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落实进口汽车零部件“先声明后验证”机制,深入推进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检查、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持续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推进“旅检国门卫士”AI智能体建设,实现双向服务个人出入境海关相关政策咨询等功能。推动综合保税区提质升级,完善沈阳综合保税区辽中园区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建立数字贸易地方条例,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加快培育服务贸易数字化新动能。

  (七)纳税

  优化办税模式,加强征纳互动运营中心、办税服务场所“网办辅导区”标配规范化建设。优化税费服务举措,编制“一次不用跑”办税办事清单和容缺办理清单。创新税收服务机制,持续擦亮“规范文明执法、向前一步服务”品牌,深化“领导包联、税企直连千户企业”工作机制,定制化提供“五上门”服务。实施“合规护航”行动,与诚信企业签订“合规经营、诚信纳税”遵从协议,降低对低风险、高信用企业的入户检查频次。提升退税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流程。

  (八)解决商业纠纷

  提升审判质效,加大专业化审判、繁简分流工作推进力度,降低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加强中央法务区建设,拓展沈阳中央法务区辐射范围,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治服务。提升仲裁工作质效,推进法院与仲裁机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减少不必要司法干预,维护仲裁独立性和终局性。持续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网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型,推进律师下沉担任“零纠纷”调解工作牵头人以化解重大疑难纠纷。

  (九)促进市场竞争

  深化“1+14+N”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张网”建设。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构建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智慧监督系统。探索建立小额高频招标投标项目预选机制,压缩房屋建筑修缮、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等小额高频项目投标周期。鼓励引导使用综合评标法,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平台与预算一体化平台对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深化政府采购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投诉纠纷会商联动机制,联合司法、法院三部门协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纠纷案件。

  (十)办理破产

  深化建设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配套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破产行政事务协调,破产重整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降低5%。探索“预重整+重整”审判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重整成本。构建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为破产企业回归市场提供信用修复、金融支持等多方面服务。制定破产管理人履职评价标准,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置办法,健全完善管理人履职监督体系。优化破产企业财产处置,全面实行网络拍卖,推动破产企业存量资产有效盘活。

  二、打造惠企利民的政策环境

  (一)政策制定

  规范政策制定流程,建立“政府+经营主体+社会组织”的政策制定多方协同机制,开展政策需求调研,普惠性政策听取意见原则上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建立大数据辅助制定机制,依托“惠帮企@链上沈阳”等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各项政策惠及企业测算机制,提升惠企政策制定科学化水平。完善政策审查机制,围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资金可承载性、公平竞争性、可操作性等核心要素,实现惠企政策“全维度体检”。

  (二)政策解读

  建立惠企政策集中统一发布机制,惠企政策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公布惠企政策支持对象、实施范围、额度标准等核心要素,建立“处长(科长)讲政策”制度,加大重点惠企政策辅导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的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渠道,以实体海报、网页展示、微信推送、短视频解读、直播答疑、电话咨询等互动渠道,构建政策宣传解读精准触达与互动网络,借助行业峰会、展会等平台,现场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服务。推动打造功能更加完备的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完善惠企政策知识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在线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政策兑现

  完善兑现细则,在政策发布时,同步公布政策兑现“明白纸”,进一步优化申报进度动态查询、申报结果实时展示、申报结果反馈等机制。构建惠企政策服务数字综合平台,实现惠企政策发布、推送、兑现、评估、预警全链条服务,优化政策网上申报流程,建立统一申报入口、限时审查核验的工作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实行承诺办、信用办。通过政银企数据资源整合共享,运用AI智能分析模型,实现条件简易的普惠政策主动匹配符合条件对象,实现“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建立“免申即享”政策落实效果评估机制。建立“总管家”“行业管家”“服务管家”三级服务机制,聚焦规模型、创新型等重点企业主体,完善企业专员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企业走访,跟踪监测企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服务企业清单,针对企业问题依法依规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四)政策反馈

  畅通政策反馈渠道,完善经营主体沟通反馈渠道,实现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制定、解读、实施、结果等全过程以及服务质量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构建政策动态反馈与迭代机制,建立政策覆盖率、政策兑现率、社会效益等多维度政策评估体系,建立“诉求收集-问题处理-效果反馈”的政策运行闭环流程,及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等的立改废释。

  三、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确保清单之外无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及时处置主动排查、上级转办、公开征集等反映的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清理环保、卫生等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不合理限制。强化行业组织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

  (二)数智赋能公平竞争审查

  完善风险识别机制,构建“全周期覆盖、智能决策支撑、区域协同联动”的公平竞争审查平台。优化监测体系,对全市各部门政务网站、政务平台及公开政策库进行动态扫描,实现违规行为“实时清零”。强化评估清理,梳理现存的涉企政策文件并进行合规性筛查,消除隐性政策壁垒。探索行业专项监测机制,围绕新兴产业实现精准监测。

  (三)加大金融服务供给

  深入实施“畅融工程”,搭建常态化、精准化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畅通融资对接渠道,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围绕科技、绿色、养老、农村等重点金融领域和薄弱环节,常态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鼓励银行机构根据小微民营企业申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适用对象扩展至中型企业,续贷业务实现“扩面、增量、提效”。促进“股贷债保担”联动,整合贷款、债券、保险等不同类别的金融资源,建立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的科技金融体系,服务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建立“政务+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增设金融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贷服务咨询、融资需求对接、融资担保服务咨询等服务,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推动贷款费用透明化。引导银行机构开展“贷款明白纸”试点,向企业公布各类贷款利息成本和非利息费用,推动综合性金融成本定价“阳光化”。

  (四)优化人力资源服务

  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市场化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就业地图”,通过移动端应用实现“15分钟”就业圈服务。持续推进舒心就业进高校,全学年举办各类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40场次。强化人才培育,开展“双元制”校企合作,学徒制、订单制培养人才。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培训行动,完善人才认定方式和标准,全年认定各类人才1600人以上。

  (五)推动打造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

  深化“三零”“三省”服务,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实行契约式办电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可预期的接电服务。优化电力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流程,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备案制适用范围,公开“非禁免批”适用情形。强化供电质量,推动基于实时数据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带电检测装备应用,深化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逐步实现重点区域计划检修“零感知”。拓展公共增值服务,探索采用电力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展用户用能特性分析,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延伸。

  (六)优化产业生态

  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完善市区两级重点产业应用场景常态化发布机制,定期发布应用场景清单。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功能,建设共享型创新平台。提升产业服务能力,支持各区县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集成政府服务、专业服务、要素保障、场景应用、监管服务等,定制覆盖产业全链条的特色产业营商环境,一链一策开展产业链延伸和协同配套。优化“窗口+直通车”服务模式,促进营商和投资促进协同联动。

  四、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一)政务服务智能化

  推动更高水平“一次不用跑”,持续规范事项设置、优化流程配置、强化数据治理、丰富场景服务;集约建设省市区街社“五级联动”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100项便企利民高频事项“全市通办”“跨级通办”“跨域通办”。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上线智能客服、智能导办、智能审批、智能踏勘等服务场景,形成“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政务服务新范式。丰富“一件事”服务场景,完善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拓展,融合政务服务与增值服务,新推出10个首创“一件事”“一类事”场景。

  (二)拓展政务服务范围

  拓展线下涉企服务范围,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为企业和群众一站式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推动各地区结合产业特色开展精准化、个性化优质衍生服务。不断拓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内涵,打造“一号响应、全域覆盖、高效运转”的企业诉求解决途径,畅通企业办事咨询、投诉举报和政策解读通道,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优化项目全流程服务

  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推动项目审批服务向招商阶段延伸,将项目选址、企业注册、协议签订、建设审批、竣工投产、增值服务等全部列入“招引一类事”服务清单并形成指引,由专人负责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帮办代办、上门审批等定制化服务,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体系,助力项目高效推进。提升土地服务能力,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常态化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针对新兴产业(如数据中心、科创园区)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鼓励有需求的项目使用混合产业用地,提升土地配置灵活性。提升土地管理透明度,实时公开地块规划用途和权属要求,实现项目网上选址。

  (四)纳税人权益保障

  建立“税企直连千户企业”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举措,实现服务“一对一”对接、风险“点对点”排查、政策“滴灌式”享受、诉求“面对面”解决。深化诉求解决机制,建立“码上监督,马上解决”平台,实现投诉“一键反馈、高效处理、及时回应”。创新社保费诉求解决工作机制,探索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建设,构建“一站受理、协同处置、高效化解”的社保费争议处理机制。

  五、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诉讼服务

  推进立案“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容缺受理等机制,推广应用“指尖”立案、“云端”办案等形式,推进立案环节“一次办结”。开通“一窗通办”窗口,将立案登记、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多项诉讼服务整合在一个窗口办理,实现“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持续优化绿色通道,对涉企、残障人士等群体实行“优先立案—专人跟踪—快速执行”全流程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

  开展多元司法服务活动,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重点产业园区行动;开展“优营商、益企行”系列主题活动,推进法官进企业、进商会法律服务;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整合检、政、校多方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发展壮大,完善沈阳市商事调解示范规则、管理办法等政策体系,构建律师、公证、民非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公益+市场化”商事调解服务体系,探索制定商事调解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商事纠纷分流机制。推动公安“两站一组”靠前服务建设,对区域内企业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援助,并及时受理线索举报,针对企业核心技术保护管理等个性化需求。

  (三)提升审执质效

  建立“审管+条线”管理模式,通过“点对点”异常数据提醒、审判数据研判、会商意见反馈等密切衔接的审判管理闭环工作机制,促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一体提升。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实时语音交流、视频图像等方式与当事人开展执行谈话,增强执行工作的便利性和时效性。践行“如我在诉”意识,依法采取多元化解、速裁快审、暂缓信用惩戒、限制公开等方式,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

  (四)规范监管执法

  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方标准,探索建立专业性分级分类指标体系,着力打造“局内综合+对外联合”检查模式;不断丰富“综合查一次”场景,持续推进“一业一查”、无感监管、“扫码入企”“柔性执法”等监管执法新模式。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在全市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十百千”工程,建立执法监督与政务热线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全面筛查行政执法问题线索;重塑智慧市场监管APP,打造市监全景移动在线展示功能。

  (五)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强化信用平台建设,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探索商业合同等市场信用信息归集模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治理机制,探索建立“信用分”机制,落实信用代证制度,加大诚信企业培育力度。开展政府履约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政府部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政府失信问题。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构建覆盖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协同修复机制,实现市级初审即时办结;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机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修复辅导。

  (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政策体系建设,编制发布《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研究出台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多元化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公共服务一般网点等服务机构建设。探索“AI+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推出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AI智能体。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沈阳分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建立沈阳首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编制重点出口企业名录。

  六、塑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一)培育创新主体

  健全双创载体服务体系,加强沈阳市孵化器的培育和管理,优化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加强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夯实产业创新发展,建设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鼓励专利向中小企业开放许可。强化科技人才多维培育,实施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发展行动。健全技术经理人的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机制。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计划,采取双聘、项目聘请等方式支持高校、科研事业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到科技型企业任职“科技副总”。

  (二)幸福教育

  落实免费学前教育,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推动幼儿园向2至3岁幼儿延伸服务。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指导学校将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发展纳入整体规划,加强前沿科技成果向课程教学资源转化,开发优质科技教育课程资源。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探索“数字资源多主体供给机制改革”,提供丰富多样的数字资源与数字工具支持,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教育”案例。

  (三)品质养老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盛情康养”沈阳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进一步提升数字化便民养老服务能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鼓励创造适合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养老金融,完成50家银行特色网点适老化改造,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养老设施、银发经济项目、健康产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

  (四)健康沈阳

  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整合,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多部门、跨地区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应急转换能力和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

  (五)涉企海外服务

  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优化沈阳桃仙机场“综合服务驿站”功能,打造入境服务第一站。提升出海企业能力,加强出海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培训,支持出海企业加强跨国经营人才培养,提升企业海外经营合规意识,统筹推进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合规咨询服务。优化企业“走出去”服务机制,推动成立沈阳“走出去”服务联盟,出台企业出海服务事项清单,组织全市重点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各类国际经贸博览会。加大境外参展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外经贸领域支持政策,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应对汇率风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权益,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六)都市圈一体化

  实施产业共链协作工程。加快构建都市圈先进制造业“1+2+5+N”发展布局,协同培育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数字经济、航空航天五大产业生态圈,推动都市圈建立“圈长制”“链长制”,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合作共建,建立健全都市圈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推动中德产业园鞍山分园等重点园区建设、沈阳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抚顺石化至桃仙机场新建航煤管线工程等一批重大产业协同项目建设。建设品质都市圈,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建立都市圈校长教师培训协作体,组建都市圈专科联盟,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政务服务合作,扩大公积金、医保、社保等政务服务事项都市圈通办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机制。加大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统一规划、指导、推进、协调力度,夯实指标长单位以及各地区主要领导负责制,针对薄弱环节,由指标长单位牵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照本行动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调度督导。运用“红绿黄灯”管理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三是完善数字化管理督导体系。形成以评价指标为核心的囊括“监测、推进、督导、评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督导体系,动态跟踪改革进展,客观呈现改革质效,统筹各地区、各部门的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创新推进机制

  一是开展评价指标提升行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沈阳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通过堵点难点突破、小切口导入等组织方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落地见效。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企业诉求闭环处理体系,畅通民营企业诉求传导和处置结果反馈双向通道,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政企沟通新模式,有效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桥梁。三是构建数智平台赋能机制。以数字营商环境平台为载体,汇聚各部门、各业务应用的全域营商数据,形成统一的营商环境数据体系,为营商环境改革、无感监测、企业服务和营商环境评价等提供数据支撑。

  (三)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基层营商感知。完善街镇营商环境建设体系,鼓励街镇在监管创新、交通管理、商户和居民协调等方面探索创新,有序发展集市活动、户外餐饮、夜间经济等业态。二是深化政策效果评估。完善政策成效量化评估机制,优化政策效果“无感评估”“无感监测”模式,凸显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任务的动态衡量,实现各项任务切实突显成效、切实惠及企业。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梳理全市营商环境领域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向重点媒体和省、市信息平台推介,力争实现我市更多改革创新案例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