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省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社会认可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制定如下重点举措。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全面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辖事权,市辖区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可自主选择属地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或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积极推进与省内各市登记业务协同合作,实现企业营业执照省内跨市通办通打。

  (二)持续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规范登记流程、环节,依托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实现登记注册人脸比对和电子签章,系统一键生成申请材料、智能校验,实现全市登记注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边民互市贸易主体规范登记工作,让更多边民享受互市贸易红利。

  (三)提质增效“高效办成一件事”。纵深推进“个转企一件事”改革,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壮大。优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系统,推动企业迁移“一次申请、一网通办”。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业务,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时间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内。高效办理“开饭店一件事”,发放许可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四)稳步推行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依托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市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完成市本级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规范文本。编制我市涉市场监管领域县(市)区级行政审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为审批人员提供统一标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规范、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五)持续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以“优环境”为导向,以“办实事”为牵引,以“强底线”为保障。通过简化流程、数字赋能持续优化服务体验。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主动提供精准、高效的便民服务,最终实现服务效能提升。

  (六)创新集成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企业登记与商标注册窗口深度整合,通过“企业登记注册和商标注册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与品牌培育同步推进,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七)深入整治民生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医疗、教育、养老、物业、停车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聚焦旅游市场“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场景,开展“保价(格)护(旅)行”活动。加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和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八)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依法整治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直播电商监管与合规引导,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压实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规范直播电商行为。强化网络交易监管,依法整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九)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丹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试行)》(丹政办发〔2025〕4号),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审查流程,提高审查质效,做到应审尽审。加大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力度,督办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十)强化反垄断合规宣传引导。宣传贯彻各类反垄断指南、指引、导则和规范,在市局官网网站专栏、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反垄断指南、合规指引等相关内容。利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向企业发放反垄断合规等宣传材料,宣讲反垄断合规要求,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树立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

  (十一)深化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有效衔接,落实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拓展案源,提升办理质量。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专业市场、电商展会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处置能力建设。开展“政银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活动,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打造寓管于服的市场监管环境

  (十二)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包保指导”“明察暗访”“教育到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执法队伍、窗口单位、市场监管所等重点领域,推进分类精准施策,推动行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十三)优化信用修复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推进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范信用修复服务工作,将移除市场监管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修复决定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将一般违法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调整为3个月,激发经营主体自我革新内生动力,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有效降低负面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十四)优化年报服务举措。强化年报作为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晴雨表”作用,全方位为经营主体年报提供服务。制作年报操作指南,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传播;开通年报咨询专线,安排专业人员在线答疑,及时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辖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手把手”上门指导服务;在年报截止期限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提醒经营主体报送年报。

  (十五)深化广告合规助企行动。开展合规助企“进校园、进企业、进媒体”活动,发布合规指引,对广告、传媒等开展普法宣传和案例教学。加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组织开展专项监测,依法严厉查处相关广告违法行为。

  四、打造稳定优质的市场发展环境

  (十六)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培育质量强省强市领军企业,推动更多优秀企业纳入省、市两级领军企业培育库。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参与省长质量奖评定、品牌价值评价等各项质量工作。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持续推动丹东仪器仪表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各项工作。

  (十七)全力培育推荐“辽宁优品”品牌。加大“辽宁优品”培育推荐力度,力争让更多丹东产品跻身“辽宁优品”品牌矩阵,全面贯彻落实《丹东市培育推荐“辽宁优品”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培育、申报、监管体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我市“辽宁优品”获评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以“辽宁优品”工作助力丹品出丹、丹品出辽、丹品出海。

  (十八)更好发挥计量支撑作用。拓宽服务渠道、深化服务内容,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扩大计量服务覆盖面与深度,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强制检定能力,为丹东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十九)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扩容提质。组织有实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交流帮扶活动,为企业补短板、谋跨越、促提升,对标先进检验检机构开展实验室共建共享,推进产、学、研、用、检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机构优化升级。按照省局工作要求组织丹东本地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工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国家级、省级能力验证与计量比对,围绕企业实际需求,重点提升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领域检测技术能力,多维度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助力地方产业质量整体提升。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培训宣传和现场帮扶等形式,为企业提供质量认证体系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政策宣贯,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二十)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工作。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数据库,完成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打造标杆个体工商户。健全“个体工商户服务站”运行机制。优化服务站功能,聚焦证照办理、政策咨询、诉求解决等需求,提供常态化精准服务。

  (二十一)强化标准化服务。开展企业摸排,对照标准创新型企业的评价指标,发掘在标准制定和技术创新方面有基础的企业,将其纳入培育名单,夯实申报基础。强化质量管理,一方面要注重数量积累,常态化吸纳优秀企业;另一方面,应实施严格的筛选机制,及时淘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保证申报质量。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全过程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依规做好征集申请和逐级上报工作,切实提升申报通过率。

  五、打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十二)实施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推动《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7年)》有效开展,强化肉制品、校园食品、网络销售食品等重点领域和新业态的监管,提升抽检监测效能,拓展问题发现渠道,针对可能存在掺杂使假的肉制品、淀粉制品等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精准发现以假充真违法行为,严惩重处制售“三无”及劣质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十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按照“四个最严”的总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与专项治理,加强疫苗、血液制品和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实施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多措并举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二十四)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管。配合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和证后监管。围绕消费品产业特点及社会需求,聚焦消费者投诉集中、涉及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消费品,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列入丹东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通过“巡回问诊”“质量会诊”等方式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二十五)特种设备保障民生。强化老旧住宅小区电梯隐患排查整治。聚焦老旧住宅小区电梯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开展系统性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实施“一梯一策”闭环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创新监管方式,平衡安全监管与民生出行的矛盾,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对于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电梯,坚决予以查封停用。完善机制建设,加强与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协作有力、监管到位的住宅电梯安全监管模式。

  (二十六)深入实施消费环境提升工程。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推动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拓展ODR单位覆盖面,积极引导更多的电商平台,零售企业等加入ODR机制,推动ODR单位大幅增长。以深化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为抓手,推动服务站点向“商场,超市,市场,景区,企业”等重点消费领域延伸覆盖。鼓励引导线下零售经营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面,积极培育放心消费单元和放心消费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