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为着力解决当前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以“控制成本”为重点,聚焦土地、金融、用能、物流、用工等要素保障,我委会同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牵头起草了《南充市聚焦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现场工作会议精神,以实的举措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获得感,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确定本文件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共计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626室(邮编63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南充市聚焦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邮件将意见发至372077378@qq.com,联系人:柏熙,电话:0817-2810658。


附件:南充市聚焦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南充市聚焦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着力解决当前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以“控制成本”为重点,聚焦土地、金融、用能、物流、用工等要素保障,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打造与“经济大市挑大梁”相匹配的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推动南充成为投资创业的成本洼地、效率高地,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用地保障

  1.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省、市重点项目从签约到供地,力争在2个月内、确保在4个月内完成。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实行“随到随审”,审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重大产业项目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

  2.优化用地供应方式。“一站式”展示全市工业用地信息,建立“熟地”清单和产业用地“一张图”。在省级开发区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集成服务,将原来由用地单位开工前分别办理的评估评价和普查审查事项,调整为供地前由各县(市、区)统一完成,交付土地受让单位使用。将区域评估事项增加至9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文物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节能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成果供区域内落户企业共享使用。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3.深化“标准地”改革。推行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标准地”供应,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和项目用地需求,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在企业用地先租后让模式中,明确租赁转为出让考核条件。鼓励低效工业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4.创新金融产品。设立金融风险补偿金,鼓励银行机构开发推广“天府质量贷”“税电指数贷”“设备更新贷”等信贷产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融资。引导银行机构开展“贷款明白纸”试点,向企业公布各类贷款利息成本和非利息费用,推动综合性融资成本定价“阳光化”。

  5.加大融资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通过业务奖补、保费补贴等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建设纳税信用动态预警模型,深化“银税互动”,试点民营企业信用体系评分机制,建立健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对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三农”主体取得积极成效的,根据相关政策效果评估结果按其再贷款使用额度给予2‰左右的分档奖补。

  6.落实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支农专项资金300万元,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工业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技改研发、购买原材料等生产经营活动的1年期及以上融资贷款,一次性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贴息补助。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物流企业争取省级优质专项贷款,继续落实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三、优化企业用能服务

  7.优化用水报装服务。将无(有)外线非居民用户报装时限压缩至2个(5个)工作日。建立健全供水报装信用评价体系,提供容缺受理、先通水后收费、承诺制办理等个性化服务。主管网覆盖区内,建筑规划红线至主管网的接水管道工程实行“零费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供水红线内安装费用减半,并减免表后供水管道维修服务人工费用。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违约金。

  8.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免除160千瓦及以下的各类民营经济组织新装、增容业务中电能表及以上工程建设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用户不收取电力外线接入工程费用。对企业电力工程建设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推动价格不高于周边市平均水平。严格执行分时分类销售电价政策,推广园区“联合购电”、企业错峰用电模式。加快推进企业“分布式光伏+储能”应用,对工业企业当年新建成且装机规模在500千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200元/千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9.提升用气服务质效。将用气报装精简为受理勘察和验收通气2个环节,将无(有)外线非居民用户报装时间压减至4(7)个工作日,对工业企业新装用户提出进场施工申请之日起5—15个工作日内完成管道施工并通气,企业红线外的管道安装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严禁以检验费、试验费、接入费、增容费等任何名目收取非居民用户用气报装费用。逐步推进以月用气量3万—5万立方为界限反向实行“一企一策”阶梯定价收费,协调上游气源公司增加用气指标,严格执行上游购气成本公示制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使用“直供气”。

  四、降低生产经营物流成本

  10.推动多式联运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南充现代物流园公铁水空联运通道、南充东站改(扩)建、南充港进港铁路专用线和集疏运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搭建四川多式联运数智平台南充分平台,拓展电子运单、物流溯源查询、线路优化等功能,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稳定开行中欧班列,加快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加密“重庆—南充”粮食运输、“广元—南充”煤炭运输、“南充—长江”大件运输等中长途航线,鼓励大宗散货及中长距离货运“公转水”“公转铁”,推动大宗商品运输“散改集”。

  11.培育物流领军企业。支持本地物流企业评级创星,对新获评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或国家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获评中国物流企业100强、中国民营物流企业100强(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并实现升规入库,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激励。

  12.实行物流专项激励。对采用“一单制”联运服务模式且发运集装箱达500柜及以上的企业,按100元/柜(重箱)的标准给予激励,单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建或改造提升投资总额200万元以上多式联运数智化平台,正常运营一年后按照投资总额的5%给予营运单位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五、深化企业人才引育

  13.精准掌握用工需求。梳理“3+2+3”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动态发布“八大产业链”人才需求目录,探索建设数字化动态监测系统,常态化开展重点产业链就业失业监测。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设零工信息服务专区。

  14.有效匹配人才供给。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与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定向培育企业需求人才。建立就业岗位动态归集与发布制度,通过对接平台、招聘活动等及时发布岗位信息,确保项目用工需求与劳动力供给高效匹配。

  15.畅通职称评审渠道。全市所有(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

  16.延续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援企稳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在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基础上,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招用新成长劳动力企业,延续实施一次性招工成本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就业见习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补贴、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等惠企政策。

  本措施自2025年 月 日开始实施。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如国、省出台新的政策,按国、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