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微”环境若干举措(2025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肇庆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微”环境若干举措

  (2025年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微”环境治理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微”环境,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心和满意度,激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政务服务领域

  1.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大编目。围绕开办企业、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医保公积金等企业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需要办理政务业务的关键环节及核心关切领域,对我市1.2万个涉企事项进行分类梳理,统一编目涵盖事项名称、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线上线下获取渠道等内容,制定全市统一的全领域、全要素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和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1月底前完成][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创新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模式。聚焦开办企业、社保医保、人才服务等高频办事场景,在移动端与PC端同步上线AI政务服务助手“肇小I”,提供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引导及申办服务。积极探索在申报辅助、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环节引入人工智能应用,通过人工智能模型对申请信息和材料进行智能识别、校验与审核,提高企业群众一次申办政务业务的成功率。[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打造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健全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构建“自助办理基础业务、辅助办理复杂业务、专员上门办理特殊业务”的线下服务模式。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网办专区”,安排专人全程引导协助企业群众在线办理政务业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功能,推动高效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问题。[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4.打通系统数据壁垒优化办事流程。依托“一网共享”平台,打通各部门系统数据壁垒,聚焦高频次办理的政务业务,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在办事过程中“应用尽用”。[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5.推动“民生诉求”快速办理。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升级12345热线服务,上线自动解答、辅助填单、语音识别、分拨复核等智能应用场景。编制12345热线《民意诉求事项目录》和《民意诉求职责清单》,建立复杂诉求工单处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确定复杂诉求工单的承办部门,提升诉求办理质量与效率。[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健全中介服务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中介超市采购操作管理规范》,完善中介超市采购流程指引,推动业主单位依法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在中介超市进行采购。梳理行政部门委托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缩中介服务时限,助力审批提速,优化服务体验。[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强化行政审批全流程监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行政审批流程开展监测与分析,重点监管多次退件、延期审批、特别程序启用等情形,及时进行预警、催办与督办。[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8.深化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服务。设立跨域通办专窗,引入香港“智方便”自助终端,推动高频次办理的政务业务跨域通办服务提质增效。[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9.设立政企联络点精准纾困。在重点开发区(园区)、商务楼宇及行业协会设立政企联络点,及时收集掌握经营主体在营商环境方面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共性问题通过优化制度等方式解决。[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配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0.优化完善惠企扶企政策服务平台。升级惠企扶企政策服务平台功能,扩大受众范围,实现政策“大数据”与企业“大数据”的双向精准匹配,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流程,推动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1.提升招投标数字化监管水平。持续优化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平台的预警分析功能,完善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00%数字见证,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12.推广移动数字证书全国互认。依托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不少于3个符合全国互认标准的APP应用程序对接,扩大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的跨区域兼容互认范围,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市场要素领域

  13.试行土地混合供应方式。探索推行“工业用途+其他产业用地(不含商品住宅)”的土地混合供应方式,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支持单宗用地以工业为主(其中,新型产业用地的无污染生产工厂和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普通工业用地工业厂房的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5%),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商业等混合用途。[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4.推广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推动企业采用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使用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探索土地价款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允许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最长缴纳期限不超过1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5.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依托我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走访任务。健全信用修复快速响应机制,做好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充分利用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帮助企业办理项目贷款。继续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及时为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市发展改革局、肇庆金融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6.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通过探索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提供数据、模型和系统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技术入股贷”金融服务,并将其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范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肇庆金融监管分局配合,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17.强化精准用工保障支撑。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行动”,继续建设一批就业驿站,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免费提供岗位发布、用工对接等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服务专员与重点企业“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动态搜集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与用工对接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8.打造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建设肇庆市人才驿站人才公共服务窗口,谋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人才港,持续推动住房安居、子女就学、居留落户、资金补助等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和数据局配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9.优化“水电气网”服务。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外线工程接入并联审批及告知承诺制度,实现申请人“一张表单、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对满足条件的项目,可在工程开工前“一体化”集成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健全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网监测预警保障服务机制,减少因设施破坏导致的停水、停电、停气、停网情况。全面推动20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实现低压电力接入,落实小微企业电力外线“零投资”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城管局,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市通信建设办公室配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0.规范水电气网领域收费。持续清理规范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市通信建设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监管执法领域

  21.扩大无事不扰“白名单”覆盖范围。完善“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将更多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监管范围,年内实现“无事不扰”企业总数不少于10000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2.深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类智慧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检查,推行“信用+双随机”联合监管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公示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探索推行“亮码入企”模式,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3.大力?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进一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干扰。[市司法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4.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拓宽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的“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范围,公布全市统一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处罚、免强制措施“四张清单”,细化从轻、减轻、免处罚情形,做到“过罚相当”。[市司法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5.依法规范牟利性举报投诉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严审查,准确界定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严谨把握举报立案条件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26.建立健全事后督导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工作,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通过对涉案主体“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相关产品“回头检”等方式帮助涉案主体实现合规经营。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敦促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法治保障领域

  27.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聚焦重点工业园区持续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集成专利检索、布局设计、需求对接、政策宣贯、维权援助等功能,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年内新增建设4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8.强化重点区域治安防控。加强刑事治安警情及投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研判,定期生成重点区域巡防清单,分层级开展巡防布控,对辖区企业聚集区、商场、夜市、校园等重点地段和易发、高发案部位实施动态巡逻与定点值守。[市公安局牵头,持续推进]

  29.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在全市19个人民法庭设立政协委员调解室,全面开展“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推动多部门进驻县级综治中心,构建“常驻+轮驻+随驻”多元解纷体系,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0.规范涉案银行卡资金冻结措施。办案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依法慎用冻结银行卡账户资金措施,及时甄别核实拟冻结资金来源,严格进行监测预警和监督,对不属于涉案的资金要及时解冻;经核实属于涉案资金的,应根据查证情况,冻结与涉案资金相匹配的金额,不得随意全额冻结。[市公安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配合,持续推进]

  31.强化涉法维权服务。建立涉法维权“绿色通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办理经营主体的举报、控告和申诉等案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整合法制、信访等力量资源,将信访和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归口本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心负责,集中接收、受理群众投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32.加强涉企涉商案件全流程监督。完善涉企涉商案件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的全流程监督机制,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市检察院牵头,市公安局配合,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