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贯彻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20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
关于贯彻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20条措施
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曲靖市“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建设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云政办发〔2025〕24号)精神,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量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就业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发挥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细化完善就业创业评价激励机制,实施促进就业先进地区分级分类激励办法,在分配就业资金时给予倾斜,对政策资金执行滞后的地方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发展各有特色的县域经济,持续开展稳就业促增收“七个行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推动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就业。发展壮大乡村强农富农产业,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4+2+N”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联农带农共富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增强农业农村就业带动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农业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就业。加快构建“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产业体系,做大资源型产业,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新能源产业提质升级增加就业机会。发挥县域现有产能布局、配套基础、区位条件和比较优势,引导县(市)集中资源发展主导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高标准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园区,深化与东部地区产业协作,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五)激发文旅产业潜能促就业。大力发展“旅游+”“+旅游”9大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文旅+”就业岗位。推广马龙土瓜冲旅居产业发展模式,支持盘活资源发展旅居产业,加快打造避暑旅居示范区,打响“珠江源头·旅居曲靖”品牌。擦亮曲靖“五张名片”,打造区域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IP,办好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加快县域景区、景点及旅游产品标准化建设,强化跨区域旅游资源融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目的地,加大民宿管家、旅居主播等文旅康养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就业。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升级传统商贸服务、科技研发、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就业容量,打造高附加值就业集群。深耕“银发”需求,加快推动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特色美食、医养健康、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稳定和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提升创业促进就业水平。建立创业帮扶机制,实施创业“一件事”打包办服务,落实金融支持、补贴政策扶持创业,推行“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下乡返乡开展电商创业,加大电商创业项目培育,提升电商创业能力,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电商创业降本减负。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载体的,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曲靖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八)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实施重点产业和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产业企业,在就业品牌建设、技能培训、用工支持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逐步完善重点产业和企业HR服务专员制度,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及时高效解决人才和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
二、完善支持保障体系,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
(九)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家庭全力促进就业机制。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开展专项招聘、政策宣传、求职能力提升等就业服务活动,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活动,加大重点产业、企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乡村医生”等基层就业专项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招录招聘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国资委)
(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并重,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驻外劳务工作站、外出务工“能人”招小商,盘活建好就业帮扶车间、家门口务工车间,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挖掘项目用工潜力。深化东西部协作,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聚焦三类监测对象,分层分类实行就业帮扶,落实岗位信息推送、技能培训和兜底保障举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统筹推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加大大数据比对及信息共享,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帮扶机制,统筹运用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与转业安置有序衔接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支持体系。鼓励打造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示范项目促就业,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市残联)
三、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十二)提高职业教育与就业匹配度。构建市属职业(技工)院校专业布局磋商机制,优化市属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增强专业设置与市场化就业及产业发展吻合度。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推行工学一体,推进多师融合、多技集成,打造技能人才新高地。开展新时代就业观培育工程,将职业(技工)教育融入青少年培养全过程。加强职业教育“两翼”建设,支持共建产业学院,推动产教深度融合,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积极性,大力推动“1+X”证书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冠名班”新型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支持企业成立职工培训中心,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技术素养。统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技能提升,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品牌、新职业新工种等专项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基层建设。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国资委)
(十四)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持续推进“技能曲靖”行动,建立企业技能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互贯通”机制,打通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互认通道,支持技能人才参评工程、农业、艺术、体育等系列职称。强化技能薪酬激励,落实好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大力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技能竞赛,鼓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均等普惠可及性
(十五)打造基础巩固的就业公共服务格局。健全以“幸福里”社区就业平台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就业公共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辐射全域、覆盖全面、贯穿全程的“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动就业服务全域覆盖、均衡可及、便捷高效,全覆盖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在每个村(社区)建成1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鼓励村级就业服务站配备至少1名就业信息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社会工作部)
(十六)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效能。打造“就在曲靖·职等你来”招聘服务品牌,每年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加强职业指导师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依托云南省“一库一平台”,加大就业信息资源库更新完善力度,依法完善就业信息比对核验制度,推动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推进信息化就业平台建设,加快AI等新技术在就业领域广泛应用,打造数智就业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集劳动力信息摸排、有序组织、用工输送于一体的就业服务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出资设立劳务中介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培育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和骨干企业。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乡村、进社区、促就业”,推动劳动力向全市重点产业和服务业紧缺领域集聚,提升人力资源供求匹配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八)加强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适时开展规模性失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科学开展劳动力调查,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风险预警评估,加强监测预警、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妥善应对就业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
(十九)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向职业劳动者覆盖,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渐退期和就业成本扣减规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工作站建设,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统计监测、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协同机制,履行促就业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就业创业工作经验。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