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办),市司法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

  《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 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清单(2025—2027年)》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9月30日

  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 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清单(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及《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做好我市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后半篇文章”,制定以下工作清单。

  一、市级层面

  (一)全面夯实法律服务行业制度根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形有效覆盖,至2027年,律师行业独立党组织对有党员律师事务所的覆盖率提升至35%以上。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50名党员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率达到100%。公证行业全面深化党建“体检”活动,党建特色示范支部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对薄弱支部实施“一对一”帮扶并全程督办,确保整改完成率100%,至2027年,全市党员公证员比例提升至60%。司法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逐年细化诚信等级评估党建项目指标,推动专职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调转,至2027年,鉴定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达到75%以上,党建工作联络员覆盖100%,无支部鉴定机构有效使用《行业党建工作手册》,在行业考核评估中同步考评机构党建工作。

  (二)巩固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能力。指导各区健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同机制,着力加强规划统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村(居)法律顾问等职能履行的协调联动。组织全市各区开展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调研(见附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优化接诉即办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品牌建设,结合全市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法润京华”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月活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研究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薄弱环节和特殊领域的定向支援与投入。

  (三)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规范建设。至2027年,完成网络平台升级优化,实现咨询解答、申请办理等统一出口、一网通办,探索实体平台在科技创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设立工作站点,热线平台进一步细化服务需求的专业分类,探索拓展服务手段智能化接入。推动公证业务统一登记编码、常态化开展公证文书评查。推动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常态化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议及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虚假仲裁识别和防范机制、开展仲裁案件积案清理工作。

  (四)创新深化律师公益服务机制。深化城郊区律所结对互助的做法经验,至2026年,建立全市生态涵养区专属公益法律服务专家团体系,定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培训、宣讲。律师行业法律服务志愿团、公共法律巡回服务团每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不少于16次。持续开展“郊区律师对口培养工程”,每年组织30名以上青年律师到城区规模大所跟班学习。将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内容。

  (五)提档升级公证行业规范化均衡化水平。推动公证机构进驻“三城一区”,强化回天地区、亦庄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公证服务点建设,开展“社区(村)公证服务顾问”试点工作。至2027年,建成巡回办证、视频公证、定期办证等工作机制,实现偏远地区公证供给有效覆盖。公证网络平台有效对接北京法律服务网。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构建公证机构“风险+诚信”分级分类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制度,淘汰不合格从业人员。设立公证公益合作项目。

  (六)系统强化司法鉴定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打造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示范高地,至2026年,培育具有京津冀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司法鉴定机构5家,2027年扩容至8家。优化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扩大非现场监管范围。建立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酒精检测、亲子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重点领域规范治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电子数据等专业资质认定覆盖率达到100%。发挥“三型”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京司鉴学大讲堂”、北京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等专业品牌建设,树立和宣传行业正面形象,提升行业公信力和影响力。

  (七)接续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在巩固既有优势和原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北京仲裁委员会构建更加高效专业的仲裁规则体系,持续强化在知识产权、数字经济、金融、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等高精尖领域的专业服务优势。加快智慧仲裁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案件管理数字化水平与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积极支持、指导北仲实施“走出去”战略,稳步推进在香港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在新疆设立京外分支机构。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全球知名仲裁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常态化协作,推动仲裁规则比较研究与人才交流,积极参与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规则制定,持续提高国际仲裁案件比例。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进一步提升外籍仲裁员比例,推进仲裁秘书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八)精准赋能法律援助监管规范和专业力量支撑。健全完善与律师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会商协作机制,重点针对法律援助人员收取受援人财物、怠于履行义务、不会见、不阅卷、不履行辩护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健全法律服务机构退出法律援助服务框架机制。建立市法律援助专家库,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团队,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占比达40%。进一步提升援助案件质量,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制发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指南,完善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每年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案件抽查率不低于上一年度案件总量的0.2%。至2026年,案件优良率不低于评估案件总量的70%;至2027年优良率不低于80%。

  (九)筑牢优化人民调解阵地和人才队伍。至2027年,全市建成35家个人(特色)调解室。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调解员以定期轮换等方式入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派驻调解工作室至少配备2名,行专调委会至少配备3名,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调解人才库,加大涉外调解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以行业协会、商会和“两新”组织为依托,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调解协会服务管理、法院进行司法保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十)构建体系完备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机制。至2027年,制定出台我市村(居)法律顾问管理规定或工作意见,完善顾问选任及考评机制。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协作工作机制,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信息推送、远程服务、预约服务等功能。

  二、区级层面

  (一)东城区提升核心区公共法律服务能级。至2026年,制定完善《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引》。至2027年,依托“紫金东华解纷中心”等项目,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强化高端要素集聚和文体娱产业发展法治保障,紧扣“1+N”商事仲裁中心全域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文体娱产业仲裁中心建设。

  (二)西城区树立党建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做强“红律助”公益法律服务品牌,组建百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民生需求、弱势群体及新就业群体。2026年底前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成果;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至2027年底建成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律师队伍。

  (三)朝阳区深挖高端法律服务动能。至2026年,建成涉外、科技园区特色服务站室。强化新就业群体服务能力,推动商圈公益服务站与党群中心、新就业驿站结对。试点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服务,建立“基础清单+特色菜单”,至2027年形成典型案例汇编。持续推进“万名党员律师助社区、人民满意我先行”活动。建立专项派出法律服务团服务机制,扩充社保、公安等领域公益律师队伍。深化公证“1+3”服务格局,推动境外国际仲裁机构落地并引进高端法律人才。

  (四)海淀区以高校资源优势驱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国际科创中心需求,联合高校研发成长型科技企业合规体检服务产品,扶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流动的“高、精、尖”法律项目。至2027年建成“海淀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法律援助优秀案卷参选评优机制,形成《海淀区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手册》。

  (五)丰台区依托法务区建设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至2027年,升级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开展新就业群体等特殊群体专项活动,组建专业律师团队。2026年搭建京津冀法商会客厅,整合北京AEO示范基地、京津冀律师驿站及园区企业服务先锋港资源,探索三地共享共建机制。至2027年,正式运行京津冀法律服务协同发展中心。

  (六)石景山区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推进区级实体平台升级,至2027年,合理配置复议接待、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功能区。强化与首钢园区合作,拓展数据知识产权、电子遗嘱等新型业务,实现国内民事公证档案新归档卷宗电子化。进一步完善高效集约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七)通州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度嵌入城市副中心建设。抢抓城市副中心建设关键时期,深化企业法治体检中心助力合规发展效能。至2027年,建立通武廊公共法律服务合作“最小可行机制”,探索组建律师合作队伍,夯实三地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基础。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学习、承诺、评查“三步走”提升机制。

  (八)顺义区贯通城乡服务深化助企法治。至2027年,巩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站式、综合式”服务功能,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偏远地区延伸,强化村(居)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深化“帮企来”调解职能,对高频问题精准服务,形成区域涉企调解标准流程。依托“法治体检”等项目动态加强律师行业涉企服务能力。

  (九)大兴区构建“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布局。提升公证服务能力,招录专业人员,开展老带新培训与案卷评查,建立外区公证机构应急合作机制。试点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26年完成首个服务枢纽建设及投运。以顾问、特约调解员等形式充实“三级组织+四个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引导律师、公证员参与多元纠纷化解工作。

  (十)昌平区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至2027年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迁址,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区配置。同步推动回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并配置区级标准功能。完善法律援助监管,强化考核与培训,优化法援律师队伍结构。建立“菜单式”服务库,优化“律师进企业”流程,推广“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

  (十一)房山区强化工作基础补足能力虚位。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做到党员律师“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培育公益律师队伍,推动律所党组织与乡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至2027年,在辖区重点园区设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包。

  (十二)门头沟区全面提升山区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化“京西好律师”“红色品质公证”党建品牌,建立“党建+业务”双目标责任制,组织党员律师、公证员结对帮扶山区党组织。重点培养扎根山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至2026年打造3—4个具有山区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至2027年扩至6-8个。建立由法、检及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队伍。升级“京西法律智谷”项目并扩充专家智库。

  (十三)平谷区健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机制。重点强化偏远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城区一刻钟,农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并建立台账,实施群众、村(居)委会、司法局三方综合评价。公示律师诚信档案、失信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十四)怀柔区强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至2027年,建成怀柔科学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公证、涉外法律咨询、律师咨询等服务,同步引入律所同城分所。提升山区服务供给能力,鼓励村(居)法律顾问、公证巡回服务、远程服务。聚焦区域特色,持续开展“法润怀柔”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十五)密云区补全公共法律服务缺口。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准入退出机制,修订工作制度及补贴标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引进城区律师帮扶,加强案件旁听等监管机制。每年定期组织法律援助案卷互查互评及档案培训。强化生态涵养区法治保障,完善保水“惠农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十六)延庆区深化生态涵养区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完善“法律门诊我来选”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强化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乡村振兴的管理。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公证服务质效。至2027年,固化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培训工作机制,按季度组织案件质量自评自查。

  附件: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区域专项调研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