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规制市场
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营造奉贤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条件,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奉贤区对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依法联合规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甄别
甄别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应当结合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是否知假买假、是否恶意滥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是否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二、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处理原则
(一)倡导诚实守信
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培训、指导约谈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知法守法、诚信自律。在全社会倡导诚信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突出分类管理
鼓励内部举报人和公益性举报行为,强化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规范和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严厉打击涉嫌敲诈勒索、诈骗、滥用投诉举报权等行为。在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落实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三)强化系统治理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守依法行政的底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依法规制。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包容审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并健全从制度供给、行政执法、行刑衔接、信用管理等方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进行联合规制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规制保障
(一)强化跨部门协作
公安奉贤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定期开展联合研判会商,研究制定规制工作实施细则和跨部门协作工作制度。
(二)完善奉贤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市、区相关部门制定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查处以打击假冒伪劣等为名的敲诈勒索违法行为”的规定,经综合研判,对符合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主要特征的投诉举报人,依法纳入异常名录,定期动态维护并更新。对列入异常名录人员提出的投诉举报,经综合研判不属于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按一般投诉举报办理。
(三)推行服务型执法
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过罚相当,灵活运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记分管理、责令整改等相对柔性执法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强化合规管理,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全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四)实施记分管理
运用《市场监管领域记分管理指南》区级标准,强化记分管理工作。对于初次违规或情节较轻的经营主体,以教育、引导为主;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通过记分管理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督促规范经营行为,引导行业自律。
(五)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经营者合规守信,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强化对违法经营者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及时规范经营行为,鼓励经营者正确应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建立容错机制
对于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实践中,因落实改革探索性做法、制度设计不健全等原因发生纠错情形的,依法依规实施容错免责机制,切实保障有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的工作积极性。
四、本指导意见(试行)自2025年10月24日起施行,具体规制工作细则由区市场监管局另行制定。在施行过程中,若上级颁布新文件或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