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四川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现场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数据填报以及开办餐饮店等“一件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优化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申报审批流程,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登记便利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规定,探索企业强制清算退出机制,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2.持续创新“三朵云”服务场景。实施川渝跨省“云迁移”一件事,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纳入联办。在“云地图”中推出更多城市名片,集成展示具有各地特点的营商信息。拓展企业名称或住所中标识有“川渝开放合作区”“川渝高竹新区”“川渝遂潼”等字样的“云注册”登记模式,优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限。
3.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更新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优化审批业务系统,推动审批事项好办易办。建立审评分类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审评量化指标,实施现场督查及回访管理,建设信息化审评系统,提升审评服务质效。
二、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4.切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落实《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配套制定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提级审查工作规则。聚焦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奖补、政企合作、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整治,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探索建立政策措施归集系统,规范政策措施出台,遏制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5.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和口岸等领域,组织开展全省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涉企收费检查执法力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全省规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涉企收费监测点位,强化涉企违规收费预警研判。
6.强力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辅导,引导企业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重点查处滥用自然垄断优势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开展“内卷式”竞争整治,有效治理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市场乱象。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厉打击医药、殡葬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深化商业秘密保护,指导企业完善内部保护体系建设。
7.用力纠治平台经营突出问题。推动优化平台规则,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规范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深入开展直播电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等行为,依法规范属地直播电商平台企业和直播电商经营者、主播、直播营销服务机构经营行为。部署开展移动电源、电动自行车等10种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试点,遏制网售领域假冒伪劣行为。
三、持续增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能力
8.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川质通”平台推广运用和优化升级,鼓励市(州)探索推进质量基础设施综合化集成化服务和中试服务。围绕“15+N”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推动实施一批质量联动提升项目,联合攻关解决产业链质量共性问题,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9.支持高水平标准制定和运用。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等领域,培育引导经营主体参与高新技术标准制定。加强与ISO/TC350(国际创意数字设计标委会)、SAC/TC591(全国机器人标委会)等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对接沟通,畅通经营主体获取高水平标准途径。修订《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吸纳行业内更多经营主体进入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
10.提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围绕锂电、氢能、铝基新材料、发电设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机制。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开展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11.帮助企业解决关键计量问题。积极争取获批筹建国家级天然气化工、玄武岩纤维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组织建设优势产业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动计量与产业深度融合。开展在线计量、远程计量、嵌入式计量以及微观量、复杂量、动态量、多参量等综合测量技术研究,推动新兴计量测试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完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广“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指导帮扶解决中小企业生产一线计量技术问题。
四、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
12.开展知识产权重点领域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加强民生热点领域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为创新主体快速获权、快速维权提供专业服务。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指导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13.增强专利转化运用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健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成熟专利与生产主体市场化对接。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与认定。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
14.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稳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市州工作站”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强化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加快推进市(州)分平台建设。面向制造业领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将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依法委托给市级执行。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推行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加强事前合规指导服务,深化事中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行政处罚案后回访制度,推动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完善投诉举报信访依法处理机制,深度分析研判投诉举报信息,梳理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因素,强化对风险因素的行政指导,提升治理效能。
16.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以量化规则压缩裁量弹性,做好常见违法行为积分制裁量规则扩容增项。健全裁量规则适用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督,重点纠正裁量基准选择性使用、裁量结果偏离基准阈值等不当执法行为,及时整理发布典型案例,促进“类案类罚”“过罚相当”。
17.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全面规范涉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触发式检查,明确检查主体、事项清单、计划管理、检查方式、质效评估等,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推行分级分类检查,梳理形成“重点事项清单”和“无事不扰清单”,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完善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手段赋能非现场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打扰。
六、构建信用监管赋能企业发展长效机制
18.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探索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失信名单互享互认互用。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坚持部门引导、行业倡导,常态化开展诚信经营、信用助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信用环境。
19.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高效办理信用修复“一件事”,合理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期限,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强化协同修复,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宽信用修复申请渠道,扩大修复范围,推行信用修复“掌上办”、异地办。强化信用监管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年报系统功能,实现连锁经营企业由总部机构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年报,减少重复报送。
20.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专业领域监管的应用场景,探索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气瓶充装、检验检测等专业领域建立“通用+专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
七、加快智慧监管手段革新与推广应用
21.扩展“经营主体码”综合应用领域。依托“天府活力市场”统一服务平台,拓展“经营主体码”功能,归集展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信息。构建“一码通查”服务体系,推动企业“一码亮证”、公众“一码查询”、监管“一码核验”,实现市场监管从分散核查向智能关联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的协同效能。
22.实施“人工智能+监管”赋能工程。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推行远程监控、物联感知等技术,动态发布线上核查清单。开发智能辅助系统,提供法规解读、文书生成等功能,使用AI(人工智能)识别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智能筛查,建立“智能发现—人工复核—处置”闭环机制。
23.构建高效协同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建立统一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清单,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优先开放企业登记、信用评价等高需求数据。运用区块链技术强化数据取证能力,支持社会主体创新应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八、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24.优化分型分类举措。构建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发挥省级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前哨”作用,全面掌握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优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制定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动态管理规范,实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优中选优、动态管理。
25.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将“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动态培育库,择优筛选经营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强、具备发展潜力的优质个体工商户作为转企重点培育对象。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强政策宣讲解读,落实重点培育措施,推动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要健全经营主体诉求反映机制,加强常态化沟通交流,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行风建设,深化行风问题排查整治,健全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行风促业务,以业务显行风。要主动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推出更多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