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市管有关企业,贵安新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生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先建后招(先做后采)等突出问题,自2025年起,力争3年时间,通过进一步压紧压实交易各方责任,构建系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营造规范透明、竞争有序、高效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招标(采购)人责任。招标(采购)人要依法按程序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并在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全面履行招标(采购)人职责。
1.把好项目决策关。招标(采购)人要建立项目决策工作机制,遵循“先评估、后决策”原则,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内容、规模、资金、时序等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法定程序,杜绝仅凭主观臆断仓促上马项目。
2.把好招标(采购)组织关。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展。要建立招标(采购)全过程内控工作机制,明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评标报告审查、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审批流程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规定,严禁委托代理后就不闻不问“一委托了之”行为,严禁不使用符合规定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行为,严禁化整为零、肢解发包等规避招标(采购)违法违规行为。
3.把好招标(采购)条件关。要强化市场调研分析、专家咨询论证,内部多部门会审和法务审核等,确保设定的资格条件、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和评标标准等既能精准匹配项目需求、保障项目实施,又能最大程度地开放竞争、择优选定合格中标人,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保障招标采购目标的实现。要严格招标(采购)文件公平性竞争、合规性审查,严禁设置没有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及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性、歧视性条款。
4.把好招标(采购)人代表选择关。要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根据项目实际选派懂项目、懂法规、守规矩的人员参与项目评审,并明确授权和纪律等相关要求,确保选派人员成为符合项目需求和评标程序的合规守护者,而非影响公正评标的潜在风险点。建立选派人员评审行为事后评价、考核、追责制度机制。
5.把好合同执行关。建立合同“事前交底、事中监控、事后复盘”全周期精细化管理体系。量化验收标准,明确变更程序,设置关键节点,强化内控管理等,实施全过程动态履约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确保项目质量、成本、工期三大目标实现。
6.把好异议质疑处理关。畅通异议质疑渠道,在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中公布受理异议质疑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建立异议处理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异议、质疑答复质效管理,提升招投标活动公平性。
(二)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责任,强化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规范项目入场条件管理。行政监督部门应明确项目招标(采购)入场交易必要条件,建立内部审核工作机制,把严项目入场交易条件审核。严禁未经“三重一大”决策项目;未经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招标(采购)预算偏离项目实际需求或未经评审;招标(采购)文件设置没有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及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性、歧视性条款等的项目入场交易。
2.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投诉举报等情况,对从事本行业招标项目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纳入信用记录。推动行业协会制定招标代理服务标准规范,提升行业自律。实现代理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自律,筑牢招标(采购)公平竞争防线。
3.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省市协同和行政、司法衔接工作,在评标专家入库审查、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和廉洁教育、日常评价、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发挥作用,严格落实“一标一评”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4.规范投标人(供应商)行为管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据工作职责分工,建立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抽查机制,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随机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加强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响应)及履约全过程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违规接触评审专家、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等干扰正常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
5.规范异议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要把规范投诉处理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闭环工作机制和典型案例曝光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压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强化职责履行,强化内控管理,维护交易公平,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统一规范的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建设可升级迭代、数据共享的交易平台,强化数据基础资源作用,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范等应用场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相关部门把握市场动态、研判经济形势、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支撑。
2.推进科学评审。优化席位制分散评标,实现贵阳贵安电子招标(采购)项目100%席位式评标。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实施智能辅助评审,提升评标评审公正性,降低评标专家相互串通和被围猎风险。
3.发挥辅助监管职责。强化现场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见证服务、开评标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实现交易行为全流程可记录、可追溯,建立问题线索收集研判移交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异常情况。经研判分析形成的问题线索100%移送,协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压实异常行为登记报告责任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异常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凡遇违规过问、打探、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形的,应如实登记、及时报告。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企业采购等已经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各方主体要参照上述要求,依法落实相关责任。
(六)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用水权等暂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其他资源要素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制定行业标准,加快推进上述资源要素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现应进尽进,能进则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贵阳贵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贵阳贵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根据职责分工,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办、通报,并提出问责处理建议。
(三)强化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对被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各类问题线索背后“责风腐”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四)强化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进行总结推广,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