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泰安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为先,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引领,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质效提升,加快构建智能化、服务型数字政府,打造一批全省有优势、全国有影响的智慧化应用场景,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助力十大领域数智化效能提升。

  1.助力党建工作效能提升。依托督查督办智慧云平台,实现市委重点工作可视化管理、即时化督办、闭环式落实。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用好干部管理一体化平台,提升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局)

  2.助力经济运行监测效能提升。建立运行指标监测体系,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用好“选择山东”云平台,及时更新城市推介资料和重点项目信息。以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数据融合分析,强化经济运行先导性指标分析研判,充分结合人工智能技术,面向能源、税务、企业用工、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经济画像与经济收入预测,为科学、精准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

  3.助力智慧监管效能提升。强化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数字化风险防控,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机制,提升无感监管和智慧监管能力。归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等五类行政管理信息,整合医保、社保、纳税等核心信用数据资源,提升企业信用评估精准度。推进涉企治安、检查、查处等监管数据共享至“互联网+监管”平台,助力多源涉企数据共享共用。推动省、市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数据衔接,加快接入“鲁执法”平台,实现涉企检查全流程管理。推广应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效率。完善法人库,将数据标签扩展到100个,为企业“精准画像”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

  4.助力社会管理效能提升。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单轨制”应用,提高案件流转质效。深化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应用,及时规范报送网格信息。强化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关联应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一体运行。强化“泰汇救”社会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应用,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公共安全管理联合指挥体系建设,整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物联感知资源及业务数据,提升跨部门、跨层级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开展智慧社区赋能行动,建设智慧社区“一张图”,打造特色数智融合应用场景,着力实现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5.助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办件数据归集。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爱山东”移动端,实现移动端和PC端“同源同质”。打造个人和企业数据空间,强化“一码、一卡、一证、一照”应用。加强线下“办不成事”窗口、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我要吐槽”专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诉求接诉即办、领导信箱等诉求办理渠道联动处置和问题数据归集,推动企业群众诉求便捷、高效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智能问答”、边聊边办、智能预审等智慧化场景,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6.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效能提升。用好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不断完善大气、水、污染源等数据资源。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不断丰富数据资源。建成实景三维泰安,推进三维数据成果共享。依托泰山高精度温室气体观测站,补充生态气象观测要素,开展森林火险气象服务。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全面提升智能化生态风险防范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7.助力机关运行效能提升。优化山东通·泰好用工作台,提升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数字化支撑能力。开展智慧机关赋能行动,打造公文助手等智能化应用场景。完善“城市大脑”平台指标数据体系,利用政务大模型辅助提升城市运行态势监测和趋势研判能力。推广应用省“一表通”系统,开展基层数据汇集,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大数据局)

  8.助力文化旅游效能提升。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全流程旅游场景,以泰安市文旅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为载体、“泰山+畅游天下”泰山旅游游客服务平台为服务端,打造旅游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推动线上线下文旅资源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无证明景区”建设,依托“鲁通码”,实现4A级以上景区“一码通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泰山景区管委)

  9.助力医疗健康效能提升。推动就医服务“一件事”,打造“两平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三卡码(电子健康卡、电子医保凭证与鲁通码)”协同应用、拓展N个服务场景的“1+2+3+N”就医服务新模式,实现全流程便捷就医。完善市级医学影像云平台功能,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医学影像数据汇聚、影像检查互认共享、数字影像(云胶片)服务共用。持续推动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范围。推进救护车5G智能化改造,构建“上车即入院”救助模式,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效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

  10.助力智慧教育效能提升。大力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深度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数据赋能,依托市人口库、法人库信息,大幅精简入学材料,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办理”,推动“入学一件事”向幼儿园招生延伸,提升便民惠民水平。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借助视频融合赋能实现智能化分析研判,为提升校园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

  (二)提升一体化数智平台支撑能力。

  11.提升“一云一网”支撑能力。优化完善政务外网,建设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等网络平面,形成“一网多平面”格局。完善全市信创“一朵云”,构建“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实现政务云可管可控可调度,保障政务应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2.提升人工智能支撑能力。搭建“人工智能+政务”一体化应用平台,实现人工智能算力资源、开发环境等的统一调度。利用“开源+闭源”大模型,构建一站式大模型服务体系。坚持需求引领,持续打造政务领域人工智能示范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3.提升网络安全支撑能力。督促指导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压实网络运营者责任。加快构建“云、网、端、数”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支撑体系,提高协调处置效率。(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三)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能力建设。

  14.加强管理统筹。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将理清“用户需求、多跨场景、应用开发、数据共享、资金预算”等内容作为项目审核的必备条件,加强市、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全口径备案管理,提升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后评价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水平。强化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发展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质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15.加强建设统筹。按照“省市主建、县镇主用”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推动全市共性项目“市级统建”,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主体考核评价,深化建设与运营一体化协同,打造专业化运营队伍,建成体系化工作流程,健全运维制度规范,构建一体化运营平台体系,保障7×24小时不间断的问题响应和高效处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16.加强应用统筹。以业务职责清单为牵引,全面梳理事项、系统和数据清单,构建“梳理-监测-优化-应用”的工作体系。推动职责、事项、系统、数据“四项清单”与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协同,聚焦跨部门、跨层级业务需求,精准挖掘应用场景,推动高频刚需项目应用落地见效,助力数字政府建设高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一体化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

  17.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持续做好数据汇集增点扩面,实现市、县自建系统数据资源“应汇尽汇”。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依托泰安市公共数据开放网,持续提升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制定人口、法人数据标准,推行“一数一源一标”,高质量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在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高质量公共数据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8.强化数据流通利用。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指导运营机构打造数据产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加快实现数据资产化、价值化。依托泰安市数据资产认证登记评价中心,提供登记确权、入表评估等数据资产化服务。在金融领域创新打造数据资产授信融资新模式。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打造输变电、畜牧、文旅等优势行业、标杆企业可信数据空间,构建多方互信的数据流通环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三、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谋划,高站位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重大任务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充分发挥首席数据官作用,推动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协调数据开发利用、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机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提高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