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金山区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的工作方案》已经第7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
2025年8月6日
关于加强金山区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结合金山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行为为重点,探索以“监督+服务”为核心的执法监督“三步法”模式,着力解决涉企检查“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等问题,实现行政检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构建多元立体监督网络
1.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依托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暨执法协调小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班等平台,建立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以不低于10%的比例,对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抽查。通过调取查阅涉企行政检查资料、实地查看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形式,实现对各类监督信息的及时精准掌握。加强与行政复议的协同联动,建立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线索互通机制,确保及时发现执法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被动监督与主动监督衔接。
2.拓宽社会监督途径。鼓励企业和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设立的投诉举报平台及电话等渠道,积极参与监督,对违法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进行举报。发挥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合作对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拓宽投诉举报来源。加强与工商联及各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法治观察员等方式,了解企业在接受行政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企业对行政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深入整理分析,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3.数字赋能高效监督。借助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对行政检查计划的制定备案情况进行实时数据收集与分析,同时用好系统“数据监督”模块,每月查看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上传的涉企行政检查案件资料,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实,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同时,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监督资源,实现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二)创新优化监督模式
1.推行“监督+服务”模式。积极探索“监督+服务”的创新模式,打造涉企行政检查监督“三步法”。第一步,精准预警。通过构建多元立体监督网络,不断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通过电话、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预警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二步,督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并且经过预警提醒未整改的问题,区司法局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督促相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区司法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不及时整改的,报请区政府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第三步,深化服务。积极推动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出台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重点监管事项合规指引,促进“服务型检查”常态化。检查前,主动向企业送达指引手册,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提前自查自纠;检查中,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指导为主;检查后,深入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于被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的行政执法单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按照规定暂停使用或者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明确监督重点内容
1.严审执法主体资格。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的资格,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重点审查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权限和期限,严厉清查不具备涉企检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人员实施的检查行为。
2.规范涉企检查计划。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着重查看检查计划的合法性、合理性、统筹情况。区级执法单位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应当报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通过后,报区司法局备案;街镇的行政检查计划应当报区司法局备案。区司法局对区级执法单位涉企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告情况进行监督。
3.规范检查标准与程序。对未按照市级行政检查标准开展检查的,责令整改并跟踪进度。通过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监督、实地查看检查活动等方式,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码”应用、触发式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裁量权行使等情况,推动检查程序规范。对不规范行为责令纠正并批评教育责任人,针对普遍问题进行广泛提醒,由各部门对本条线常见问题所属领域加强专项培训。
4.规范检查方式与行为。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分类分级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开展情况,对明显超过合理检查频次的,及时跟踪监督并要求整改。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是否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与区纪委监委加强协作,建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廉政和职业道德培训。
5.规范优化触发式检查。选择安全生产领域先行先试,针对触发式涉企行政检查进行规范,并根据实际效果逐步扩大适用领域。深入研究触发式涉企行政检查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区实际,明确适用范围、启动情形、工作流程等内容,确保触发式检查依法依规进行,避免随意检查、违法检查,提高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质效。
6.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重点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受理和处理企业投诉举报的情况,查看台账跟踪进度和结果,保障企业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
(四)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1.总结汇报辅助决策。定期对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的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全面、详实的监督报告,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监督部门汇报,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助力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优化和调整。
2.强化考核推动整改。将监督结果与行政执法单位的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挂钩,通过“绩效+责任”机制倒逼“一把手”带头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确保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对问题突出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其整改提升,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完善制度改进工作。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在发现问题后的1个月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意见,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供指引,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不断改进,实现长效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推动落实
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要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自查自纠,自觉接受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大力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水平。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区司法局牵头建立由相关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研究解决涉企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交流特色经验做法。针对重点领域与突出问题,探索开展联合执法监督行动,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全方位排查问题隐患,让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总结提升
各涉企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的创新做法,及时报送经验案例。区司法局通过典型案例、工作简报、微信推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总结优秀经验做法,推动各执法单位互学互鉴、互促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