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边检总站,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管部:
《广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及措施清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广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及措施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安排,结合市“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深化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制定我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及措施清单如下。
一、持续建设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的市场环境
瞄准“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营商环境的新要求,探索建立“产业出题、营商答卷”协同改革新机制,构建政策、服务、要素与产业需求深度匹配的“产业友好型”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为各类主体营造更加公平的准入环境;设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经营者集中业务广州服务窗口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材料辅导、合规培训等“靠前服务”。提升产业营商环境,优化“21+8”条重点产业链市场准入服务,梳理形成经营主体注册登记要件“一张单”,实现“全市统一、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探索拓展新兴行业经营范围应用和服务场景,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打造100个首试首用示范应用场景;创新“政策找人”产业政策精准触达模式,多渠道主动向扶持企业推送产业政策资讯,助力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常态化推行“拿地即开工”,降低企业等待成本;发挥市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工作,推动银企高效对接;扩大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规模,降低企业海外维权成本;探索组建100亿元未来产业科技创新基金和20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二、持续构建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构建有利于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绿色金融、跨境电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重要立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法治保障。规范涉企监管执法,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丰富“综合查一次”适用场景,制定实施“无事不扰”清单,建立健全规范涉企收费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强化法律服务,健全企业法治供需对接、企业家法治观察团等政企沟通机制,精准匹配企业法治需求,强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深入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法务培训、政策宣讲、法律咨询、风险排查等“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
三、持续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
以制度型开放为动力,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支持外商投资在穗设立研发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支持所募的境外资本开展境内相关投资。力争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高成长性外资项目、外资隐形冠军企业落户落地。提高跨境贸易通关效能,不断扩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全链条拓展延伸。推广科研用物资跨境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为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上线运营中国企业“走出去”线上服务系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境外投资“一站式”服务。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稳外资工作专班等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外资企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和国民待遇。
四、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构建以企业需求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以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暖企惠企,营造“企业友好型”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创新“AI导办”“AI审批”智慧登记新模式,推行工程建设“一套电子图纸走到底”的全过程电子图纸流转应用,依托“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测绘成果“一站式”共享,扩大环评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改革成果。推行优质高效集成服务,打造“线上一网申办、线下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手续全搞定”的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模式,持续推出一批广州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企业诉求闭环处理体系,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诉求传导和处置结果反馈双向通道,深化完善“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服务机制,支持天河区、越秀区、黄埔区、南沙区探索创新政企沟通新模式,有效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桥梁。
附件:广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
重点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
一、持续建设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的市场环境 | |||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制度 | 1 | 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严格实施“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各类市场主体构建更加公平有序的准入环境。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涉市场准入相关规定文件,推动违规情况纠正和无法定依据文件废止,征集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并开展核实整改。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分散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将同一项目的评标专家分散至不同评标地点或者不同评标席位分散评标,确保专家独立参与评审。探索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共享全国优质评标专家资源。 | 市、区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州交易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4 | 开展专项政策措施清理,对现行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抽查,重点审查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5 | 设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受理市场主体关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的投诉举报。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6 | 深入开展医疗保健、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7 | 探索省市区三级联动反垄断执法机制,推进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经营者集中业务广州服务窗口建设,提供政策咨询、材料辅导、合规培训等一系列“靠前服务”,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提升产业营商环境 | 8 | 优化全市“21+8”条重点产业链市场准入服务,进一步规范相关企业注册登记需要办理的“照(营业执照)、章(刻制印章)、税(申领发票)、银(银行账户开立预约)、保(就业参保登记)、金(公积金缴存登记)”全流程审批事项,梳理形成经营主体注册登记要件“一张单”,实现“全市统一、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打造100个首试首用示范应用场景。 |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 |
10 | 探索制定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经营范围和服务场景,更好满足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发展需求。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11 | 创新“政策找人”产业政策精准触达模式。依托“穗政通”平台全量归集各部门新出台或更新调整的产业政策,形成产业政策“画像库”。根据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经营数据、行业属性等标签,建立各产业领域经营主体“画像库”。构建两个“画像库”之间的“算法桥梁”,建立产业政策智能匹配及精准触达模式,通过“穗@i企”平台、“穗好办”APP等多种渠道,主动向扶持企业推送产业政策资讯,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动各项产业政策精准直达,助力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 市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 |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12 | 常态化推行“拿地即动工”模式,对暂未供地且有快速开工需求的企业投资项目,在企业自愿诚信、协同推进的前提下,允许且保障企业进场进行地质勘探等工作,同时通过“前期介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全面前移全过程审批服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在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满足开工前各项建设条件、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许可证书。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14 | 推动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发展,支持孵化载体面向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15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
16 | 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服务活动,重点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效 | 17 | 支持中小微企业对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及产业基金等资源,改善企业融资方式单一的问题,进一步匹配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 | 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 | 发挥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及其工作专班作用,组织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工作,推动银企高效对接,充实小微企业融资“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推动银行机构对“推荐清单”内的企业“应贷尽贷”“能贷快贷”。 |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 |
19 | 提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质效,依托平台深化产融信息对接,拓展供应链融资新场景,助力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 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管部负责 | |
20 | 推广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促进企业银行账户流水信用信息跨行流动,不断扩大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支持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 | 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管部负责 | |
21 | 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完善多维数据体系,深化场景金融联合实验室建设,进一步丰富本地化、特色化细分领域融资信用服务,推进“信易贷”工作提质增效。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 | 22 | 推动“益企共赢计划”,引导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建立中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探索“贷股担保租补”等多业态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实现银企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共同发展。 | 市委金融办、 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3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及不同板块上市标准申报上市、开展并购重组,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融资票据;推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专精特新”专板建设相关工作,为企业提供专板入板服务。 | 市委金融办负责 | |
24 | 优化整合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吸引集聚市场化优质机构来穗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独角兽企业。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广州金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5 | 探索组建100亿元未来产业科技创新基金和20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打造“领军企业+产业园区+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模式,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广州金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 26 | 修订《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为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全链条提供法规保障。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27 | 建设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国家、省、市服务节点知识产权大数据资源,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一站式”提供全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数据信息查询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28 | 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州分中心作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黄埔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 29 |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险中心,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规模化、常态化发展;指导保险机构对接海外知识产权法律资源,为承保企业提供策略指导、专家对接、海外委托等海外维权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黄埔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0 | 建立版权执法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剑网”“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发布年度典型案例,形成打击侵权盗版的强大威慑。 | 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负责 | |
31 | 探索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组织财产保险机构发布版权保险产品清单,为版权企业提供确权、用权、维权保险方案,赋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 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负责 | |
释放数据要素活力 | 32 | 加快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在南沙自贸区实施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穗港澳跨境数据流动交易机制。 |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和数据局、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3 | 探索数据跨境服务,协同港澳开展数据托管、融合计算、隐私计算、数据预处理和隐私保护等服务,推动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信用、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跨境支付等领域建立数据跨境共享互通互认机制,打造数据跨境应用场景。 |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和数据局、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4 | 深化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推动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合规、登记、入表、质押等全链条服务体系,积极丰富数据知识产权保险应用、参与证券化等应用场景,进一步释放数据活力和市场价值。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二、持续构建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 |||
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 35 | 加快推动《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落地,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
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 36 | 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一批重要立法项目,推动制定《广州市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等法规。 | 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7 | 深入实施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依法精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对市场主体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持续提升公安机关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 | 市公安局负责 | |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 38 | 梳理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公示,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入企现场检查通知书制度。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9 | 不断丰富“综合查一次”适用场景,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打扰。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40 | 对不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再开展实地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41 | 优化完善行政执法免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强制清单,扩大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范围,制度化推动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 市司法局负责 | |
42 | 紧盯市场监管、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对未按法定权限实施处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 市司法局负责 | |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 43 |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交通物流、网络平台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44 | 积极推进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加强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的收集、共享,建立转办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 45 | 更新涉企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开展涉企收费政策合规审查,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 46 | 开展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围绕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违反执法规范性要求行为以及影响企业经营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制定实施各系统、各行业领域整治措施清单,健全线索收集处置机制。 | 市司法局负责 |
47 | 深化“粤执法”监督平台部署应用,提高系统统计能力,完善系统分析功能,逐步实现对涉企行政执法的常态化线上监督,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 市司法局负责 | |
48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实现快速响应、精准执法,及时推送预警信息。 | 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健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监督约束机制 | 49 | 围绕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广东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推动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支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着力优化涉企法律服务 | 50 | 健全企业法治供需对接、企业家法治观察团等政企沟通机制,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具温度的法律服务。 | 市司法局负责 |
51 | 支持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及法律服务机构参与,通过深入产业园区送服务、举办民营企业服务周活动等方式,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法务惠企培训、政策宣讲、法律咨询、风险点排查等“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共性法律问题,预防化解法律风险。 | 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着力优化涉企法律服务 | 52 | 支持南沙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涉企专门对接机制,实施法院“专窗+专员+专室”全流程响应;健全商事调解和中立评估机制,帮助争议各方理性高效化解纠纷;落实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机制,畅通涉企复议绿色通道。 | 南沙区负责 |
三、持续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 | |||
大力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 53 | 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经贸协定,在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上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 市商务局、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54 | 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科技服务、专业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电信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政策落实落地。 | 市商务局负责 | |
55 | 争取获批广州白云机场国际商务合作区,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预包装食品。 | 市商务局负责 | |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 56 | 支持外商投资在穗设立研发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 |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7 | 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稳外资工作专班等机制作用,办好外资企业需求对接沙龙活动,协调解决外资企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和国民待遇。 | 市商务局负责 | |
58 | 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工作,支持所募的境外资本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 市委金融办负责 | |
59 | 印发实施《广州市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行动方案》,配套制定外资合作拓展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外资招商工作有序开展。 | 市投发委办负责 | |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 60 | 加大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力争有若干高成长性外资项目、外资隐形冠军企业落户落地。 | 市投发委办负责 |
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 61 | 争取国家和省赋予更大改革授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南沙自贸片区提质增效。 | 南沙区政府负责 |
62 | 高标准建设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大湾区)、大湾区场景创新中心、港科大(广州)科创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等创新平台,推动深海、低空等领域要素和场景开放,推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链集成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 南沙区政府负责 | |
63 | 积极抢抓“南沙金融30条”政策红利,围绕强化科创金融服务、构建特色金融体系、深化港澳规则衔接、优化跨境投融资环境等方面抓好政策落实,加快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 南沙区政府负责 | |
护航企业“走出去” | 64 | 加快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上线运营中国企业“走出去”线上服务系统,集聚一批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打造国内企业出海服务高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境外投资“一站式”服务。 | 南沙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5 | 统筹集成发展改革、商务等相关部门涉“走出去”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和信息,在“走出去”基地建立境外投资政务“一口咨询辅导”窗口。 | 南沙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 66 | 制定实施《2025年广州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 | 市商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 67 | 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广“数字口岸”应用,进一步优化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全链条拓展延伸。 | 市商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68 | 推广科研用物资跨境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继续优化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优化特殊物品风险评估,为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优化境外人士来穗便利举措 | 69 | 推动落实促进广州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提升出入境人员通关便利体验,便利贸易和人员往来。 |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广州边检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
70 | 积极争取推动口岸签证电子化、口岸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有效期由15日延长至30日等政策落地。 | 市公安局负责 | |
71 | 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社保卡融合集成,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信息加载至社会保障卡中,依托社保卡各项功能,为在穗工作外国人提供社会保障、就医购药、交通出行、金融消费等“一卡通”便捷服务。 | 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72 | 积极争取推动在南沙设立口岸签证机构,为外籍人员提供入境便利。 | 市公安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四、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 |||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 73 | 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推出一批机场综保区通关办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开业、船舶进出港调度引航等主题的广州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 市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 74 | 实现300项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完善事项标准及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实现通办事项全市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市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
75 | 完善“穗@i企”一站式涉企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市、区惠企政策及兑现事项统一纳管,实行信息统一发布、服务统一入口、兑现数据统一归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打造 “线上一网申办、线下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手续全搞定”的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模式。 | 市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 |
畅通企业准入、退出渠道 | 76 | 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直通车”服务增值,创新“AI导办”“AI审批”智慧登记新模式,逐步拓展全类型经营主体、全登记事项标准化自主承诺申报,后台智能校验审核,推动实现“24小时登记不打烊”。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
77 | 支持企业有效盘活、依法先行处置对外投资股权,优化破产管理人持破产受理法院出具法律文书或因重整计划草案需申请有关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完善线上办理模式,畅通破产企业重整通道。 | 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易办好办” | 78 | 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机制,构建以“项目代码+房屋编码”作为唯一数据标识的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模式,加强数据共享应用。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
79 | 完善房屋建筑工程电子图纸全过程流转管理,统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图审查、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联合验收等环节所产生的图纸信息,推行“一套电子图纸走到底”的全过程电子图纸流转应用。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 |
80 | 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台账,实施清单式管理,提前介入为重大项目提供“专人对接+绿色通道”服务。 |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 |
81 | 在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业、医疗机构三个行业试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审批的基础上,探索扩大改革覆盖行业范围,持续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提高审批效率。 |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 |
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易办好办” | 82 | 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将家具制造、纸制品制造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企业纳入试点,免于办理项目环评手续。 |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
83 | 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规划许可、土地供应等关联业务数据融通治理,整合自然资源业务相关数据资源并构建数据关联网,贯穿规划全流程业务线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 |
84 |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依托“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测绘成果“一站式”共享;制定实施“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监管方案,通过完善信用监管与抽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成果质量水平。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 |
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 85 | 分析“21+8”产业集群行业特征、用电特性,根据不同规模、不同时期企业生产运营的个性化电力需要,分层级勾勒用电主体画像,出台支持重点产业多场景用电服务保障清单,满足企业生产运营全周期不同阶段用电需求。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6 | 依托广州市双碳服务中心(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推动构建广州市绿电绿证服务体系,引导出口型企业、重点用能企业扩大绿电绿证消费。 | 广州供电局负责 | |
87 | 积极推动绿电绿证服务升级,探索推动绿证互认标准走出去试点,支撑出口型企业对接国际绿色贸易规则。 | 广州供电局负责 | |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 88 | 深化完善“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服务机制,扩大重点民营企业“白名单”范围,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畅通涉企事务受理渠道,健全跟踪督办回访考评制度,做到企业有诉求、政府有回应,有事随时办、无事不打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89 | 依托12345 热线受理企业咨询投诉,建立“诉求直达”快速解决机制,收集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诉求,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分发、处置反馈、监督落实机制,为企业疏难解困。 | 市政务和数据局负责 | |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 90 | 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协调解决企业复杂、疑难问题。 | 市政务和数据局负责、各区政府 |
91 | 搭建企业诉求“联动响应、协同服务”工作机制。拓展政企沟通服务中心的服务覆盖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探索与“穗@i企”平台深化民营企业诉求联动响应服务,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诉求传导和处置结果反馈双向通道,助力产业部门打通民营企业意见诉求处置“最后一公里”。 | 市工商联、市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支持越秀区探索“定制化”专属服务机制 | 92 | 组建“属地街道+招、安商中心+职能部门”千人服务团队,深入摸清楼宇内企业需求,建立资源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三张清单,发挥“艾小越”“越秀先锋”平台优势,打造“首席服务官”“金牌业务员”特色品牌,将“一站式”服务升级为“全天候”服务。 | 越秀区政府负责 |
93 | 聚焦“科技+健康”、时尚文化、国际商贸等产业,深化19个创新街区建设,推动112个潜力产业载体、约50万平方米产业空间提质增效。 | ||
94 | 推进“新物种”企业培育,设置研发创新、创新创业等支持政策,完善“选种、育苗、培优”全周期培育体系。 | ||
支持天河区打造产业友好型营商环境观测服务站 | 95 | 打造10个产业友好型营商环境观测服务站,创新构建“观测站+服务链+数字平台”三位一体服务体系,整合跨部门、跨层级服务资源,构建多维服务链。 | 天河区政府负责 |
96 | 建立“线上智能匹配+线下专员跟进”双线服务机制,精准服务园区(楼宇)内2000家以上企业。 | ||
97 | 梳理产业发展的特色化营商环境需求,出台相关产业专项政策,实现常态化、立体化政企沟通,助力相关产业发展壮大。 | ||
支持南沙区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98 | 聚焦执法监管、法律服务等关键环节,围绕企业发展需求精准施策,搭建公安护企响应体系,开发“码上企安”服务应用,整体设立7×24小时护企应急热线。 | 南沙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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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建立涉企案件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工作全流程监督机制。 | ||
100 | 建立南沙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观察员机制,以第三方视角承担监督政策落实。 | ||
支持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深化企业服务增值化改革 | 101 | 优化“埔企通”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定期对企业诉求及办理情况进行全要素、多维度综合分析,推动解决企业诉求焦点、反映难点和工作堵点。 |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负责 |
102 | 推出“企速通”模式和“专窗+专员”机制,试点“移动生产工厂”创新举措,升级“一类一策4.0”举措,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度。 | ||
103 | 推出一批“工业保障房”、科创“零租金”园区,创建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园区。 | ||
加强营商环境宣介 | 104 | 编制《广州营商环境报告(2025)》,展现各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成效。梳理提炼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践做法、典型经验案例,积极争取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持续提升广州营商环境改革显示度和影响力。 |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
105 |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集成推出高效利企便民服务措施。充分运用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持续开展纳税营商环境宣传辅导。 | 市税务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