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信阳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信阳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践行“两个更好”,聚焦“两高四着力”,以打造经营主体最有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审批精简化、流程规范化、体制高效化、机制灵活化、效率最大化、服务优质化为核心,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提升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塑造一批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表现卓越的标杆单位和县区,挖掘并总结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经验与创新举措,实现创优争先进位目标,分指标领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市场准入和退出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为基础,深入落实公司缴纳注册资本有关要求,强化公司备案义务,规范公司登记程序。对公司申请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的,对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进行审查;对简化、免收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的,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对申请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公司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核实,提升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真实性。推行“另册管理”和“代位注销”制度,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落实

  结合国家、河南省部署,深入落实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等“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推进信阳市“我要开药店”“我要开玩具店”“我要开超市便利店”“我要开旅馆”“个体转企业一件事”等重点事项落地。优化各“一件事”事项办事指南,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明确办事标准,压减办事时间,增强企业业务办理便利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烟草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信阳海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信阳市分行、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3.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N”应用领域,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在推进经营主体登记、登记档案查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年度报告报送、自主公示信息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网上亮照等情境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实现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中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提升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水平。加快统一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推进“一企一照一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优化企业准入准营流程

  创新准入准营衔接机制,经营主体登记设立后,根据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主动向其推送办理行业许可的线上链接和线下渠道,进一步畅通准入准营通道。对企业从事行业经营活动涉及的许可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对办事材料等要素实行一次性告知,为企业进行业务办理提供便利。推进关联事项集成服务,持续深化证照联办、联变、联销覆盖范畴,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申请材料,提升市场准入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委

  5.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清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许可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进行监测、排查和归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面向经营主体常态化、多渠道征集问题线索,健全违规问题投诉、处置、反馈闭环机制。各部门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防止办件“体外循环”“隐性审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二、获取经营场所

  6.推进联合审图与数字化管理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实现“联合审图”,优化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功能,推进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实现各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实时共享,力争在2025年将联合审图项目比例提升至90%以上。探索推行小型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豁免施工图审查。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

  7.优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流程

  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压缩社会投资住宅类项目(出让类用地)、社会投资中小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业及物流仓储类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项目审批时限。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动办、水利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

  8.规范审批服务办理用时

  梳理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用时,明确起止时点、计时规则等,包括行政许可用时和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现场勘验等用时。不得通过“体外循环”审批、违规暂停审批计时或变通审批时限计算规则等方式“表面”压减审批时间。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信阳供水公司、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9.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增强窗口服务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鼓励提供帮办、代办、预约办等个性化服务。严格按照公布的办理流程和实施规范开展审批,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等。对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听证论证等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信阳供水公司、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10.加强数据共享应用

  进一步完善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规划用地、生态环境、市政公用等系统的信息共享、协同应用机制,坚决杜绝重复登录、重复录入问题。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加快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在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归集共享,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信阳供水公司、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11.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

  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综合窗口设置,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水平。拓宽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积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法院等延伸登记端口,实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关联业务就近申办。持续推进“带押过户”“交地(房)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等各类登记服务,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遗产管理人工作职责,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的,深入实施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加快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智慧服务,通过网上办事平台、信服办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提升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获取便利度。推动实现登记信息指尖查询、亮证扫码应用,群众可在办理抵押贷款、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过户等事项时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加强电子发票、电子完税证明在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中的应用推广,实现跨部门互认。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体育局、中级人民法院,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供水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13.便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提供“图属一致”在线可视化查询、“坐落查房”“一站式尽职调查”查询服务,便捷获取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地籍图、企业登记与经营状况、欠税破产状况等信息。深化落实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持续推进律师在线查询服务,凭法院调查令编号、律师执业证号等,在线核验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信息。探索推行公证员在线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查验司法部门提供的公证员执业信息,查验通过后在线出具查询结果。为银行提供抵押后不动产登记变动信息便捷查询,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

  14.强化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结合省级部署,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一网缴纳。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畅通信息共享通道,与税务、金融、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推动电子证照等材料在线调用、获取、流转、核验、存档及共享,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纸化、制式化、自动化高效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15.组建代办服务专班

  选拔熟悉建设项目报建、商事登记流程的人员组建审批代办服务队伍。从政务服务部门各业务科室抽调专业审批人员组建“代办服务专班”。明确专班服务内容,加强与招商部门在企业和项目洽谈落户及建设前期的协同配合;提供政务服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全部业务咨询和政策法规指导;全程代办工程建设项目、商事登记、普惠政策的政策兑现事项等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项目推进中心、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供水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信阳弘昌燃气公司

  16.搭建集成式服务平台

  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打造一站式、集成式审批服务平台,打造工程建设项目“专家+管家”服务系统,各招商部门汇总项目信息推送至系统,系统随机分配帮办管家,帮办管家2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对接。动态更新项目进度及问题,做好服务全过程记录。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后,帮办代办服务自动终止,帮办管家引导项目单位通过系统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项目推进中心、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商务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供水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信阳弘昌燃气公司

  17.加大土地资源保障力度

  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将低效闲置用地划分为“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建完空置”四大类别,针对不同类别推行差异化处置办法。建立2025年项目用地清单,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重大项目建设倾斜,对全市项目土地使用情况、投入产出情况实施多角度、全时段动态评价。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项目推进中心、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商务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信阳供水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信阳弘昌燃气公司

  18.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机构为市重点项目研究专属信贷产品,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申请和高效审批实现快速放款。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项目推介和银企专项融资对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提高融资对接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项目推进中心、商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财政局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

  19.持续完善供电信息公开机制

  持续提升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定期公布电价信息、业扩报装标准信息、电网资源信息、电网检修信息、故障抢修信息、其他供电监管信息(如投诉渠道、供电公司基本情况等信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国网信阳供电公司

  20.加强供电收费项目价格监管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供电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严格落实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加大“转供电费码”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国网信阳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21.持续推行一件事主题服务

  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报装等市政公用报装涉及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实现多个事项一次申报。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在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优化线下导办帮办服务流程,提升导办帮办效能,加强人员配置,明确工作职责,厘清责任边界,丰富服务内容。此外,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信阳市政务服务网”,推广“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现充电桩用户报装用电“一次办”。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信阳供水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22.深化政企业务联办

  优化政企联合办理,实现电力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平台、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等系统数据共享,让客户在申领房产证、营业执照、工程审批时,线上自动向电力营销服务系统推送办电工单,自动将办理结果回传至不动产登记平台,深化“房产+电力”“办企+电力”“工程审批+电力”等业务的推广应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客户少跑腿”,切实提升客户电力获得感。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

  23.健全并落实供水服务可靠性管制机制

  全面提升供水服务可靠性,持续推行供水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落实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对于因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停水、水质或水压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采取对客户的相关补偿办法,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切实落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信阳供水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4.持续拓展“信用+用水”一体化服务

  完善“信用+用水”服务模式,将信用记录运用到用水报装,推动用水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允许通过市自来水公司微信公众号“信用+承诺”报装,在审核信息后实现用水接入;允许以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方式申请用水办理;创新开发政企信用信息线上共享功能,实现供水企业可主动核查用水主体信用信息。

  牵头单位:信阳供水公司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25.优化供水业务电子化建设

  扎实抓好智慧水务建设,提升智能化水平,优化数据共享,持续优化“互联网+供水服务”。推动市级供水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优化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供水报装、供水设施等关键信息,加强对新装业务办理绩效的评价与监督。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信阳供水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26.深化落实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机制

  全面提升供气服务可靠性,持续推行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进一步加强落实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设立举报热线和意见反馈渠道,接到用户反馈及时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27.持续拓展“信用+用气”一体化服务

  完善“信用+用气”服务模式,深化用气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允许通过市燃气公司微信公众号“信用+承诺”报装,在审核信息后实现用气接入;允许以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方式申请用气办理;创新开发政企信用信息线上共享功能,实现供气企业可主动核查用气主体信用信息。

  牵头单位: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28.加强智能物联网燃气表普及

  持续加大智能物联网燃气表普及力度,推行免费更换智能物联网燃气表,通过远程控阀功能后台监测异常数据,让广大燃气用户“足不出户、一键缴费、安心用气”。

  牵头单位: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29.打造城市智慧燃气

  深入推进全业务场景安全数智化应用,打造城市智慧燃气。构建云计算平台,为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提供支撑。加强与城市其他智慧系统的对接和融合,如城市大脑、应急管理平台等,提升城市燃气管理的协同性和整体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数智化建设和创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

  30.强化宽带进商务楼宇保障

  持续支持宽带进商务楼宇,为企业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利,提高电商园区等区域宽带网络信号质量;加大对于阻碍宽带接入通行权等违规行为的联合整治。通信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建立定期的工作会议制度。公布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或在线平台。

  牵头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信阳移动、信阳联通、信阳电信、信阳铁塔

  31.推进通信基建规划融合

  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建要求,提升互联网接入能力和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信阳移动、信阳联通、信阳电信、信阳铁塔

  32.进一步优化网络基础设施

  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5G精品网,拓展5G覆盖范围。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人口密度、业务需求等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精准规划5G基站布局,提高网络覆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信阳移动、信阳联通、信阳电信、信阳铁塔

  四、人力资源服务

  33.强化人才招引培育

  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结合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家居、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推动在信高校对应届毕业生开展技能评价认定工作,推动企业与各类院校加深合作,联合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等工作,持续培养企业所需技能人才,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模式。加强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补足技术人才缺失短板。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教育体育局

  34.完善人才支持政策

  迭代升级人才支持政策,聚焦信阳市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指导目录》,针对性制定引才计划,增强本地人才政策对产业高技能、高精尖人才的吸引力。拓宽人才认定方式,将对企业影响显著、掌握核心技术的各类核心骨干人员纳入人才政策体系中予以支持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35.优化人才服务模式

  推动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整合人社、医疗、教育、科技等多部门力量,提供人才落户、租房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政策兑现等多种业务,实现人才政策服务“一窗通办”,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全方位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医保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36.深化人社领域一件事改革

  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个人创业“一件事”、外国人来华就业“一件事”、企业用工“一件事”改革,巩固退休办理“一件事”、社会保障卡办理“一件事”改革,协同制定工作规程和业务流程,编制发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一件事”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37.优化人力资源发展环境

  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探索建设涵盖居住、生活服务、商业配套为一体的产业工人服务体系,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鼓励大型企业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渠道,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待本地区中级以上职称、高级职称专家人数达到规定条件后,支持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8.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综合分析社会舆情、投诉举报、信访办理等信息,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台账,及时跟进化解。建立“一窗式”劳动人事争议受理和流转办理机制,提供仲裁、监察、信访、法律咨询、调解等劳动维权“一站式”服务。建立“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在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会组织会同人社部门选聘调解员,畅通案件“转、办、认”环节。依托河南省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规范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力争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或速裁团队)。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总工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39.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进一步规范建设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免费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服务。提升人社服务经办质效,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提速办”,实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1个工作日内办结,拓宽就业补助资金“免申即享”范围,实现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免申即享。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需求目录。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优势,引导支持其积极服务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五、金融服务

  40.提高融资担保服务能力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本地区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扶持小微“三农”融资,纳入河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积极组织学习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操作指引和政策解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辖区内金融机构签订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积极向经营主体让利,逐步减少、取消对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切实降低担保费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信阳市分行、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41.改善信贷供给结构

  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合作银行贷款实际本金损失进行补偿。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以3-15倍的放大倍数为生产经营活动在信阳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针对小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例超过10%,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升。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责任单位:人行信阳市分行、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42.建立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常态化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形成“企业申报清单”和“专班推荐清单”,推动银行机构对推荐清单内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核流程。充分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效,金融部门组织银行机构及时反馈信息需求,对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外的需求,由发改部门结合实际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支持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平台归集的注册登记、纳税、社保、水电气等信息,建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白名单”,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鼓励银行细化普惠信贷各环节尽职认定标准、免责和追责情形,规范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和流程,提高可操作性,努力实现“应免尽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人行信阳市分行

  43.优化信贷资产质量

  加强风险监测管理,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情况周期性报送制度和重点企业不良贷款风险管控清单,针对关注类贷款大户“一企一策”研究制定潜在风险化解方案。协调做好资金接续。针对具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及时了解潜在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协调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防止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信用违约风险。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人民法院、金融办、公安局联合建立司法协助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合作机制,提高不良贷款涉诉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结案效率,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专项行动,综合采取现金清偿、盘活重组、呆账核销、委托清收、问责追偿、批量转让、重组转化等方式开展清收处置,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进一步降低。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人行信阳市分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

  44.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应用

  拓宽融资渠道和抵押物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创新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电E贷、名特优新贷等产品应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开展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质押融资,鼓励企业融资上市和挂牌融资,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用好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动态更新绿色项目(企业)库,推动金融机构围绕项目库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抵质押融资,推进“节水贷”融资服务在信阳落地见效。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两茶一菜”、绿色家居等重点产业,开展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产业特色金融产品。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探索以投代拨、以投代奖等形式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责任单位:人行信阳市分行、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

  六、对外开放

  45.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服务功能,指导企业使用“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成效,推进全流程物流作业无纸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强化联检单位配合,及时通报最新出入境边防检查政策规定,确保口岸通关安全顺畅。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开设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对拟纳入便捷通道的企业实行资格审核和“白名单”管理,通过审核的企业在每次办理进口产品免CCC认证前无需重复检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信阳海关、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46.深入开展多式联运

  推动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水运、空运、铁路、公路运输信息共享,构建货运信息可查、全程实时追踪的多式联运体系,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推广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一单制”服务模式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在国内公铁联运率先使用标准化运单,并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信阳火车站、市港务中心

  47.优化海关税收服务

  深化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改革,全面推动出口退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扩大参与关税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范围,为企业提供更多保险选择,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担保领域应用关税保证保险,降低企业担保通关成本,引导企业综合运用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一保多用等方式,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牵头单位:信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8.升级海关对企“服务包”

  落实海关总署主动披露政策的相关部署,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通过关企座谈会、“互联网+海关”等方式,持续提升主动披露惠企新政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加大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培育力度,优化企业差别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降低AEO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随机布控查验比例,降低通关成本,提供“一对一”海关协调服务。

  牵头单位:信阳海关

  49.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探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模式。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企业在申报环节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积极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进博会等重点展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信阳海关

  50.打造多元化招商机制

  深化产业链招商。围绕茶产业、绿色家居、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立足高效率“补链”、高水平“延链”、高标准“强链”,紧盯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绘制产业链图谱,编制产业招商地图。开展中介招商。与知名中介机构或招商机构建立合作招商机制,推动项目落地信阳。拓展应用场景招商。聚焦政府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文旅文创、重大项目和活动中的场景机会,创设一批重大场景项目。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发展需要发布一批文旅文博、装备制造、消费娱乐、医疗健康、数字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场景需求,成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案例。探索“基金+招商”资本招商模式。建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政府引导基金为投资基石,撬动社会资金、筹集资金建立专项产业引导基金,围绕信阳产业生态,引进主导产业头部企业和朝阳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文化广电旅游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国资运营公司

  51.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

  完善多层次、多形式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制度,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积极回应企业个性化诉求。主动加强政策服务,聚焦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关心的政策和共性问题,组织实施“政策速递”“热点问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解读政策要点,回应企业关切。完善市、县两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七、纳税

  52.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拓宽税收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纳税人意见建议反馈机制。针对纳税人在缴纳税费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元化解决机制,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和解读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容。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3.落实税收事先裁定制度

  明确税收事先裁定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裁定、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裁定工作高效、规范。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税收事先裁定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裁定意见准确、权威。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联系,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4.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优化跨区迁移服务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跨区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简化发票使用手续,通过系统平台自动将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额度转至迁入地。由迁入地税务机关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发票额度、预缴税款、所得税亏损弥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5.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建立健全以实名制为基础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对涉税专业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数据集成、智能分析、风险提示、实时监控、信息推送等功能。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下载服务,并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信用情况采取激励和约束措施。建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制度,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及排名等查询服务,公示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重点监管对象名单、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6.强化跨境涉税服务供给

  结合地区特点,分析不同行业企业跨境经营的业务模式及税务需求,梳理各国税收政策差异,为跨境企业提供契合实际的个性化服务。持续开展“一带一路”沿线产能转移企业国外税收政策服务和国际税收征管协助,助力本地企业走出去。针对国际税收业务中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对外支付、税收协定等政策和实操问题进行专题宣传辅导,打造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税费服务生态。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八、纠纷解决

  57.完善立审执长效机制

  法院内部要形成“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行阶段扫除障碍”的工作新模式,不定期组织召集协调会议,由立审执各环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升裁判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以考核倒逼承办法官和合议庭主动考虑案件后续执行问题。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58.力促审判质效提升

  强化审限管理,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做实做细“审限即将到期”案件日提醒、周通报、月分析,着重关注因司法鉴定等原因形成的节点流转导致审限不确定问题,定期通报承办人扣审案件数量,及时提醒结案。强化质量管理,着力降低上诉率。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职能作用,严格落实阅核制度,开展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提升案件质量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59.压减委托司法鉴定耗时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对外委托平台应用,加强节点管控,强化督促评价。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地各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司法鉴定机构规范、高效执业。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0.优化多元联动“大格局”

  强化公安、自然资源、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有关单位在财产查控、限制消费、查找控制被执行人等方面的协作能力。探索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在网格员的制度角色中注入“执行员”的角色,拓宽查人找物渠道。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61.着力提升案件执行质效

  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提高各类事项的办理实效。推行完善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设立快执团队、繁案团队、综合事务团队,将财产调查、人员布控、外勤工作等事务集约办理,通过分段式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流水线作业,提高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62.持续推进“互联网+仲裁”

  优化当事人在线提交、查阅、下载文件等服务功能。在遵循仲裁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推动本市仲裁机构在年报中公布仲裁案件数量、时间等数据,定期发布经过脱敏处理的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信阳仲裁委员会

  九、市场竞争

  63.深化招投标“双盲”评审改革

  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专家盲抽+项目盲评”服务模式,从源头避免评审专家打“人情分”“关系分”。一是评标专家随机“盲抽”。由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电话等信息,自动通知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人和投标人无法知道评标专家的身份信息,避免对专家评标施加影响。二是“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环节以“暗标”方式进行,系统不显示所有投标单位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企业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进行“盲评”,最后再由系统自动汇总投标企业的总得分,依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真正做到“评标者不知情,知情者不评标”。按照省级统一要求,积极推动省域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探索推进跨省(市)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更大范围内专家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64.持续深化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与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责任单位联络对接,共同推动改革事项有序开展。聚焦业务流程,规范“评”“定”标准。建立健全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职责标准,明确评标、定标流程。聚焦优化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单位,通过采取容缺受理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保姆式”服务,同时优先保障场地、设备等一系列软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水利、交通等工程领域“评定分离”改革项目的顺利推进与圆满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65.创新多元监管模式,防范标中隐形壁垒

  制定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信用负面清单,对代理机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实行“一标一评”,公开相关不良行为。在交易中心网站设置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线索收集和隐性壁垒意见反馈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闭环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分类处理查办。加强智慧监管,搭建招投标实时分析模型,针对数据行为轨迹、专家打分、投标报价等重点监控环节设定异常判断指标,自动生成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线索分析报告。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66.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成功率

  针对政府采购部分项目存在需求调查不充分、投标人不满三家导致流标等情形,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预算编制、相关可行性论证进行充分的市场需求调查,对潜在供应商可能不满足3家的项目,提前30天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告信息,确保采购项目充分竞争,避免由于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出现流(废)标等情形。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编制规范合理的招标文件、设定评审标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有歧视、倾向性指标,减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诉。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7.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及时签订电子合同占比

  鼓励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电子合同,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合同公告。对于超期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采取电话提醒等方式,通知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并推广合同在线签订功能,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及时签订电子合同的占比。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8.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建立健全创新政策支持体系。落实支持采购首台(套)创新性科技产品政策,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拓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打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推广应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坚持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和风险共担为基础,对创新产品研发成果通过订购、首购的形式进行采购,发挥政府采购对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69.支持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获得绿色、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和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持续深化提升试点内涵,深化全市域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国家级试点工作,深化应用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70.探索数据赋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

  按照财政部、财政厅相关要求,探索制定信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合理设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立资金节约、项目竞争度、合同签订效率、合同备案、投诉等方面多项可量化评价指标,对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和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1.加强政府采购秩序监管

  在全市开展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问题、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问题、供应商围标串标问题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代理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不规范等“三类”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公开受理投诉的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及时更新,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做到“有诉必应”,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质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2.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机制,拟由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监督检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查,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垄断行为,落实反不正当竞争跨区域协作机制,对于查办跨区域不正当竞争案件中需要协助的,积极向合作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协助请求,开展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3.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对标豫政办〔2023〕54号文明确的19个重点领域,制定出台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整合行业所涉及的监督检查事项,梳理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监管领域、监管部门、监管事项、设定依据、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层级、开展范围等,开展“一业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制定“一业一册”,以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以及违法责任、合规建议和指导机构等六个方面为抓手,编制并公布行业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指南或合规指引,提出相应合法合规建议,帮助企业提前找准违法风险点,做好风险防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74.统筹双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

  加强一单两库一计划一细则建设,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持续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推行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用修复制度,明确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等实施细则。试点推行连锁企业(直营店)抽查结果通用,对由总部统一供货至门店的产品,同一年度内对其连锁门店同品种、同批次食品不再重复抽检。在行政执法单位广泛推行扫码入企工作,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实现入企留痕、执法可溯、违规预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75.创新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工作,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书面核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梳理并制定非现场监管事项清单,降低入企实施现场检查的频次。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明确需进行评估的案件范围、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后裁量影响等具体细则,对涉案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评估,酌情采取防范处置措施。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建立职业索赔行为规制机制,明确职业索赔行为界定标准、处理流程、处理方式、部门协作机制等细则,联合建立职业索赔举报信息库,精准研判打击职业索赔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试点推行公益抵罚、以学代罚,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规范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针对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的每一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明确裁量幅度、罚款金额上下限。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

  十、办理破产

  76.深化“府院联动”

  加强破产府院联动制度建设,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统筹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生保障、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工作,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国动办、城市管理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信阳金融监管分局、人行信阳市分行

  77.发挥破产重整优势

  对企业重整案件审理全流程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提升重整效率和成功率。推行预重整制度,由人民法院、工信商务、金融等部门研判危困企业综合情况,引导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启动司法重整,在正式启动重整程序前,允许债权人等采取竞争、推荐等方式选任辅助机构,开展企业庭外重组,推动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衔接。建立全流程破产调解机制,灵活适用破产和解制度,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破产前调解,在破产程序中积极引导利害关系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

  78.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进一步落实破产立案登记制,持续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加强对破产审判重点程序的节点化管理,不断压缩破产案件特别是提高有产可破案件的审理和资产处置耗时。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

  79.优化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

  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明确司法、税务、金融、市场监管、招投标准入资格等信用修复流程,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保障重整(和解)成功的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人行信阳市分行

  十一、政务服务

  80.实施精准惠企服务

  优化集惠企政策发布、解读、申报、兑现、查询、投诉于一体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再造惠企政策兑现流程,建立“免申即享”服务模式和政策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调整符合“免申即享”的政策清单,精准匹配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落实政策发布前对政策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评审规则等审查要点进行全量精准标注的工作要求,保障政策精准推送和申报提醒等智能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司法局、水利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81.推进政务关联事项集成办

  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为基础,综合河南省在“一件事一次办”方面的政策要求,按批次逐步推进各类关联性强、办理量大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围绕人才引进、政策扶持、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新推出一批“一件事”改革事项,打造覆盖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

  82.深化“四电”应用

  持续落实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方案,大力推动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免证可办”和材料“应减尽减”,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逐步实现在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公积金服务等高频政务服务领域中的深度联合应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无感核查和归集应用机制,压减企业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十二、产业发展

  83.实现产业服务精准供给

  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健全完善更深层次的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机制,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及时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持续实施以市领导为“链长”和重点企业盟会长单位的双链式“链长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

  84.强化产业协作配套能力

  围绕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图谱,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在规划、用地、公共配套等领域加大保障,靶向招引一批强链延链补链的产业项目,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实施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引导各县域发展重点产业链,打造县域产业发展典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

  85.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

  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选择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重点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推动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制定专门的授信方案,高效服务重点企业,促进产业和金融良性循环。深入推进供应链融资工作。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供应链融资发展政策,提升金融精准支持供应链能力。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信阳市分行、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86.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创新联合体,在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创新联合体全覆盖。鼓励本地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梳理并公布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共享清单,面向无关联的科技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7.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充分赋予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深入落实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建设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试点开展存量专利成果“先用后转”,鼓励高校院所采取专利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等方式收取许可费,降低成果转化双方合作门槛。充分调动“科技中介”参与成果转化,引入专职科技经纪人机构或团队,创新“实验室+产业化公司”成果转化模式,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力争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30%。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8.强化创新主体及平台培育

  强化创新平台培育,加速培育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聘请优秀运营团队或专业机构运营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依托高校院所科教资源建设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持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一对一”辅导专题活动,大力培育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上市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

  十三、企业权益保护

  89.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推行服务型执法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建设全市统一的涉企行政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计划报备、亮码入企、决定报备等制度,探索开展企业评价,切实降低涉企检查频次,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各环节。聚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根据企业“预约”,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线上或线下指导服务,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容错纠错空间和整改帮助。调整完善涉企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健全完善市设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尽量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90.指导企业合规经营

  结合市域经济业态,针对重点产业从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及合规建议等方面梳理涉企合规指引,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针对企业高频多发违法事项,制定行业经营常见违法风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指导、个性指导、公益讲座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前找准违法风险点,做好风险防范,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各行政执法单位

  91.深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建立防拖欠长效机制

  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完善对拖欠主体的发函提醒、挂牌督办、领导约谈、失信惩戒等措施,持续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畅通中小企业反映被拖欠账款渠道,按照“谁欠款、谁负责”的原则,加快转办线索核查进度,按期反馈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分类化解。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健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支付信息披露制度,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进行曝光。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92.建立健全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

  优化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持续完善12345热线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响应速度,健全“统一受理、依责转办、限时办结、审核督导、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运行模式,加强对企业诉求解决情况的跟踪问效和定期评价。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93.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依托市辖区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明确司法所初步审查、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书流程,为市场主体和群众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等服务,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全域通办。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援助等法治资源,构建“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工作格局,为申请人“一站式”解决纠纷。盯紧行政复议调解“最后一公里”,建立行政复议调解书履行情况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对履行情况的监督,对行政复议调解书明确的履行内容,引导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台账,完整记载每件行政复议案件征询申请人调解意愿情况、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调解书履行情况、调解未成功原因分析情况等。定期统计本单位调解结案率、调解书履行率等数据信息,优化改进行政复议调解和实质性化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94.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伴随式法律服务。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推动对故意侵犯、重复侵犯专利权,以及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等行为引入联合惩戒等措施。拓展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范围,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办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人民检察院

  95.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与增量扩面

  加强政策引导和风险防范,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建议常态化收集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需求库,将“银企”对接活动常态化,拓宽金融机构与企业供需对接渠道。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信阳金融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96.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常态化推进“一对多”专利开放许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开展中央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

  9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教育普及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多渠道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为企业培训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价值分析和专利运营人才,为加速知识产权运营提供有力支撑。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等普及型教育活动,建设一批市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信用环境建设

  98.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明确审查主体、方式、流程和审查重点内容等,常态化监测政企协议履约情况。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单位共享政府失信信息,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聚焦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建立政府机构违约失信归集和认定机制,多渠道受理归集违约失信投诉线索。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指导督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级人民法院、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12345热线中心

  99.深化信用信息归集运用

  推进本辖区内职工医疗保险费基本信息、欠缴信息、变动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信息、补贴信息,涉农类清单信息,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的归集共享。定期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进行监测,对双公示信息迟报、瞒报、漏报等进行治理,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围绕公务员、律师、家政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在重点民生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机制,实施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信用+”工程,推出多项惠民便企激励措施并切实落地,增强社会公众了解度,全力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信阳金融监管分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国网信阳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信阳富地燃气公司

  100.拓宽信用报告应用深度

  以《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涉及的44个领域为基础,全面摸排各领域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实际应用情况、办事指南制定情况等,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做深做实。畅通信用报告线上线下获取渠道,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政务服务窗口等多途径,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专项信用报告下载打印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101.完善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分领域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归集标准,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对虚假承诺、违规承诺的市场主体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公布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推动信用修复集成办;对失信主体实施奖惩,并将惩戒结果反馈至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十五、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102.优化就医流程

  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挂号、费用结算、医保办理、导诊、政策咨询、业务盖章等服务,缩短患者就诊时间。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降低医疗费用,提升诊疗效率。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推行日间(手术)医疗服务,节约患者时间成本,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应用“豫健护理到家”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满足群众个性化的护理需求。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3.强化养老服务供给

  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积极探索“一站式”“中心+站点”等方式,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老年助餐点、“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助行等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04.落实义务教育学校“15分钟课间”

  按照《关于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展两小时综合体育活动的通知》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高质量实施每天两个大课间、每个大课间30分钟,课间15分钟的要求。建立学生课间时间调整监督检查反馈机制,严禁拖堂和提前上课,坚决纠正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的行为。探索课上课下时间弹性调整,在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在校时长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灵活实行30分钟、60分钟等长短课时制度,优化课时安排。可参考威海市做法,威海市古寨中学在保证基础课时45分钟的情况下,适当安排小课时15分钟开展诵读和小测活动等,初中理化生实验、美术、作文、阅读等学科活动需要完整学历过程的安排50~60分钟长课时。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05.探索“两权”分置改革,促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快享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有效链接社区、学校、企业、协会及社团组织,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精准对接社区文化需求,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空间,常态化开展全民阅读、市民夜校、非遗、文创、科普、展览、培训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新优化文化服务与产品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十六、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

  106.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着力推进大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107.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平,建立完善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科学制定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严格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和闸坝生态流量泄放管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快推进水生态调查监测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

  108.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布局,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落实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白名单”制度,实施涉危险废物单位分类管理。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十七、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109.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

  构建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完善城市支路路网建设,优化道路布局,加密路网密度,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方式,逐步提高新能源车辆的比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先进技术,实现交通流量监测、智能调度、实时路况发布等功能,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110.加快落实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支持

  布局和建设城市公共服务充电设施,在公交枢纽场站内根据实际同步规划公交车辆充电设施,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信阳申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公交总公司)

  111.强化交通运输柔性监管

  依法拓展交通运输领域的轻微违法不罚事项,细化减轻处罚情形,减少实施罚款等强制措施。强化服务优化执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把营商环境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营商环境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跟踪督促方案落实情况。强化总结、宣传和推广,紧扣营商环境改革要点,从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全方位解读政策,推进政策精准入企,提升政策触达率,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主动挖掘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潜在案例,宣扬优秀典型,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县(区)、部门之间学习借鉴,共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