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建设“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建设“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产业,谋划发展未来产业新赛道,构建生产性服务业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力实施“七大工程”,加快争创全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具有宁波辨识度的“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到2027年,培育形成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三大标志性产业集群,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能源、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航空航天与海工装备等六大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布局一批前瞻性未来产业,加快发展六大新质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一批现代农业,以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为特征的“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建成,规上工业产值达到2.7万亿元,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6950亿元,现代农业产值达到760亿元。到2030年,“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建成,规上工业产值达到3.3万亿元,带动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8350亿元,现代农业产值达到8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两创深度融合提级工程

  1.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发挥国家级创新平台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创新平台体系,推动“361”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能级创新平台全覆盖。谋划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到2030年,累计建成国家级创新平台9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2.加快推动关键技术攻关。聚焦“前沿引领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场景应用”,深入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推进工业新产品研发,建立健全“三首”产品应用推广机制。加快农业育种创新。到2030年,新增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100个,新增省级以上审定(登记)农业新品种1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产值规模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破万行动”,深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梯队培育。到2030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2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4.高水平引育创新人才。推动甬江人才工程遴选管理机制升级,完善制造业领域支持赛道目录,每年遴选项目200个左右。推进卓越工程师全链条培育体系建设,每年培养卓越工程师100名。推进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

  (二)实施产业空间治理提效工程

  1.推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提能升级。开展新一轮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探索创新“政区合一”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一园一业”要求,统筹布局“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到2030年,每年新增工业用地入园率达到98%以上,开发园区综合排名和工业增加值占比实现双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深化战略产业园优势产业社区特色发展。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为依托,规划建设70个优势产业社区。建立“361”重大项目与“2070”产业用地精准匹配机制。坚持“一园一社区”理念,全面推广工业集聚区社区化服务模式。到2030年,工业社区实现全覆盖,打造30个标志性战略产业园优势产业社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

  3.加快工业区块分类改造。推动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工业区块改造深度耦合。大力实施“工业上楼”计划,鼓励“轻设备、低污染、工艺流程短、附加值高”的细分行业向高层工业楼宇发展。到2030年,改造提升工业区块4万亩以上,新增优质工业空间30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4.强化项目谋划招引。完善重大项目“1245”统筹推进机制,优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迭代升级“甬招商”数字化平台,推进平台招商、链主招商、应用场景招商。推进全国制造业新型技改试点城市建设,谋划推进一批企业能级提升项目。到2030年,每年招引落地投资额1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40个,国内外服务业项目100个。(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

  (三)实施企业主体培育提能工程

  1.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建立“大优强”培育企业分级分类培育机制,打造一批创新力优、竞争力强、引领力大的优质企业。建立一流(领航)企业培育库,强化提升龙头企业产业链影响力。推进企业上市发展,深化“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到2030年,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达到25家,境内外上市企业累计17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宁波金融监管局)

  2.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企业完善管理、结算、营销、研发等功能,打造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力的总部企业。鼓励企业创新跨国经营方式,在全球布局重要资源、技术和渠道。常态化开展“丝路护航”活动,设立总部企业“走出去”绿色通道。到2030年,累计认定总部企业20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3.推动优质企业梯队建设。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关键核心技术—材料—零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全链条培育,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优质企业梯队。到2030年,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6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四)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工程

  1.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推动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行动。按照“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全力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基地。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城市试点建设。到2030年,累计打造省级以上未来工厂4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2.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设立实施“科创甬江2035”人工智能和人形机器人重点研发专项,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垂直模型。开展“人工智能+场景”行动,打造“机器人+”应用示范体系,培育人工智能服务商和解决方案。到2030年,累计打造垂直行业模型30个、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3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3.深化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探索建设一批市级零碳(近零碳)工厂,争创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企业)试点。到2030年,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达到200家、22家,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五)实施品牌质量标准提优工程

  1.打响“宁波制造”卓越品牌。实施“千企创牌”行动,树立品牌质量典范。支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协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支持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品牌。推动产业园区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到2030年,新增培育“浙江制造精品”1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2.实施卓越质量工程。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推动“大优强”企业实现市政府质量奖基本覆盖。到2030年,省政府质量奖(项)达到20个,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标杆企业达到2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3.推动标准专利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重点企业主持或参与各类标准的制(修)订。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领航”工程,围绕重点产业建设省级以上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中心,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到2030年,累计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达到6800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六)实施产业融合发展提档工程

  1.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深化国家级服务型制造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生产主导型平台企业和产品主导型直播电商。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全市平台交易额达到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2.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提升先进制造技术、数字技术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构建“数字+设施+机械”智慧农业发展体系,培育数字农业工厂(基地)、未来农场,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提档升级。到2030年,累计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家、10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16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3.推动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壮大县域工业经济,推动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强产业链项目合作,助力结对山区县做大产业扩大税源。发挥工业企业稳就业主体作用,扩大就业容量,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实施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工程

  1.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稳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规模。完善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构建“股、债、贷、保、担”协同联动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加快组建百亿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创投领域支持力度。到2030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比重达到50%。(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宁波证监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2.推动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贯标,深入推进工业产品主数据标准试点。构建高质量产业数据集,推进行业数据流通平台建设。培育壮大数商群体,优化数商发展环境。到2030年,累计数据交易额达到100亿元,累计培育具有省内影响力的数商5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3.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成一站集成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之家平台),构建形成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为企服务新生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准营机制,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到2030年,实现无分歧政府拖欠账款动态清零,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保持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4.强化产业对外开放合作。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化推进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落实国家制造业利用外资政策,完善外资招引统筹机制。加快“一站两仓”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到2030年,全市货物贸易年出口额达到1.5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全国比重保持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市口岸办)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统筹联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工作推进,细化落实产业体系重点目标和任务,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创新平台“四张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支撑,在“实施方案+大智造政策”基础上,制定各细分行业培育计划,推动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强化监测评价,加强预警研判,完善运行指导服务,建立产业体系动态调整和统计监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