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构建现代化监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无效扰动,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助力温州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现就《温州市全面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分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温州市全面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全面服务“双万”城市建设,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活力市场、监管为民”价值取向,以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为第一视角,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先发优势,综合使用信用、科技、法治、数字化等手段,构建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的现代化监管服务体系,努力在依法监管与营造宽松环境之间找到最佳平衡,做到“服务无处不在、监管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无效扰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政务模式,提升服务便利感、贴心感。

  1.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创造性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迭代“个转企”、企业迁移、企业数据填报、信用修复、水电气网报装等国定17个涉企“一件事”改革,实现“每件事”高效办成、高质量办好。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服务清单,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强化跨部门跨系统集约整合、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深化国家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试点,持续完善“一码四通”集成应用体系,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覆盖面。升级打造“企业码”应用示范街区,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亮码经营、用码办事”,持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经营主体首要身份代码地位,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一照一码行天下”为企服务新生态。(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3.开展“入市第一课”增值辅导。构建温州特色入市教育体系,面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审批许可、安全规范、合规指引、质量管理等生产经营所需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许可(资格)证到期、违规提示、信用修复等提醒服务。联合各类协会、高校开展电商主播、非遗传承等主题创业辅导,在开办之初就帮助经营主体规避风险、更好成长。(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4.强化涉企问题高效闭环化解。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帮企云·企业之家”平台,实现涉企问题高效闭环化解。(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局)每月召开“两个健康”直通车座谈会,联动各县(市、区)召开党委政府“政企恳谈”活动,主动感知企业需求,整合市县两级资源,推动政策、技术、金融等支持落地。(市经信局、市府办“两个健康”创建处)做优“办不成事”兜底服务。(市政务服务局)

  (二)育强经营主体,提升服务扶持感、成长感。

  5.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深化个体工商户增值化改革,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迭代线下服务专区与线上“帮企云·企业之家”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拓展服务内容与边界,构建个体工商户“有事找专区、专区一站办”服务生态。健全“三型”梯度精准培育体系,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深化“大企帮小店”机制,全链支持“个转企”,不断提高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提升活跃度和发展质量。(市市场监管局)

  6.健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优化“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能级提升机制,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之城”2.0建设,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做大做强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梯度培育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7.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平台+产业”双向赋能工程,发展“平台+工厂”“跨境+基地”等新业态模式,建设一批“选品中心”和“超级工厂”,打造平台经济产业集群。开展平台经济品质提升、平台经济保消费等行动,培育超千万规模直播间、绿色直播基地、山区海岛“共富直播间”。开展绿色直播为民服务行动,引导和规范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8.推动放心消费市场拓面提质。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培育优化放心消费单元,推进放心消费单元承诺制、放心消费单位星级分类创建。推进放心消费景区建设,推广景区先行赔付规范。优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机制,推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深化“职业索赔”规制工作,争创首批国家级消费维权示范组织试点。深化商品市场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高星地标市场培育工程。(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获得感、安心感。

  9.实施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推动以“信”换“贷”,拓展“个体码上贷”“贷款码”应用,实施“全线上”信用融资新模式。深化“数据得贷”,科创指数贷累计发放贷款超千亿元。多渠道增加民营企业融资供给,加大对“新个体经济”金融助力。建强基层“小微主体金融服务站”,拓宽小微主体融资渠道,扩大“知识产权贷”“质量贷”“守重贷”投放,推动小微主体信用贷款和首贷扩面增量。(人行温州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10.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建强中国数安港,全面提升联合计算、合规审查、交易流通、场景孵化、司法保障“五大核心竞争力”,构建全流程数据流通交易体系与合规监管框架,谋划打造“数据要素×”12大领域20个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司法局)全力推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示范园区建设,争创城市数据空间国家试点。(市数据局)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应用。(市市场监管局)

  1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供给。深化“数据得地”机制,切实降低企业实际用地成本,加快工业用地投放速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探索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企业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工业供地方式,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统筹优质孵化空间、小微园空间,搭建“孵化+产业化”优质空间供需平台,为暂时无用地需求的创新型企业(项目)匹配用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科创赋能,提升服务专业感、价值感。

  12.加大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一站式”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市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快推进计量标准改造升级。争创国家化妆品质检中心。推动全市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质量基础设施平台开放服务。(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强化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实施质量提升强企行动,推动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服务政府质量奖企业,鼓励企业将质量管理运用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全流程,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标准筑基工程,推进“两新”标准提升行动。积极培育“浙江精品”“中国精品”,大力拓展推广“品字标”品牌。(市市场监管局)

  14.激活知识产权价值链路。建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机制,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百千万”专利转化、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5+5”产业专利导航等工程,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积极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作用。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全国试点。(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综合查一次”,增强监管协同感、无扰感。

  15.全面精简整合行政检查事项。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上级部门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要求,通过取消、整合等方式,从事项源头精简无法定依据、无实际成效或者交叉重复等不合理不必要的检查。对确有必要的检查事项,优化检查流程,科学把握事项编制颗粒度,合理划分业务领域,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6.统筹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结合上级下发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本地区实际,市县两级统筹、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充分考虑检查事项集成度、检查对象覆盖面、基层执行便利度,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的实施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比例等要求,实现事前执法计划从全面统筹到高效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7.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秉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理念,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结合行业领域、抽查频次、抽查数量等要求,科学统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和“综合查一次”,实行“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持续提升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8.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实施亮码检查全链改革,打造事前统筹检查计划、事中赋码亮码检查、事后对检查工作及执法人员作风监督的全链条涉企执法模式,建立“无码不检查、事前能告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的检查机制。鼓励企业扫码查询行政检查信息并积极监督评价,提升行政检查扫码率。(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9.积极探索非现场无感式检查方式。积极探索数据联查、风险预警、电子围栏等远程非现场监管技术,实现对监管检查对象远程、实时、动态监测。对不涉及安全、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企业,除接到投诉举报、风险触发、上级转办交办等情形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涉企现场检查总户次。(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六)强化信用赋能,增强监管精准感、层次感。

  20.推进“信用+承诺”免检免扰。开展信用承诺管理试点,扩大信用承诺应用范围,编制事项清单,统一办事规范。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完善承诺信息录入、承诺内容检查、不实承诺处理、承诺信息记录、不实承诺信用修复、承诺信息公示与共享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信用承诺公示制度,承诺内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温州等向社会公开,持续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1.持续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打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95%以上。常态化运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推动扩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探索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大数据分析应用,数据正常免予现场检查,数据异常实施预警提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2.健全高效协同的信用重塑机制。通过刚柔并济、宽严结合的信用监管手段,用信用无形的手约束、倒逼经营主体守信经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推行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简化信用修复办理程序。探索信用修复预告知制,落实信用修复告知书随行政处理决定书同步送达。(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打造刚柔并济执法体系,提升执法公正感、温度感。

  23.完善公正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打造“5211”互动互联式执法监督新模式,整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公众监督力量,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类案同处制度规范,提升行政处罚高频类案件类案同处质效。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构建“执法处罚—信用修复—合规建议”执法闭环。(市司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4.深化涉企柔性执法。深入实施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四张清单”,动态调整从轻从重裁量基准、依法免罚减罚清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确保相关制度适用工作落地见效。推进“1+8”专业领域涉企“免罚+指导+修复”闭环落实,合理合法扩展轻微违法免罚减罚事项和适用范围,率先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公布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丰富涉企柔性执法案例指导库。(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25.构建服务型执法体系。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深化涉企“预约式”指导服务,拓展执法助企服务加油站。强化微观个案和宏观执法数据分析研判,为同类企业、重点行业提供预防性指导和经营建议,从源头消除违法隐患。建立健全整改核查机制,督促免罚减罚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6.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围绕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创新治理集成改革,持续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制度,开展新的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深入排查各类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隐性壁垒,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速AI融合,提升服务监管智慧感、科技感。

  27.统筹算力模型资源体系。依照全省统一规划,统筹建立算力资源和模型服务“一本账”,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按需共享。以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统筹全市训练算力供给,分级布局大模型推理算力,确保调用过程可追溯、可计量。按照“基座统一、多模协同”要求,加快部署DeepSeek、通义千问等国内基础大模型,通过封装各类API接口,供部门按需调用。(市数据局、市财政局)

  28.促进AI算料归集共享。遵照全省统一部署,持续做好高质量AI算料供给工作,夯实AI应用的数据基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加快本地政策法规、审批规则等政务知识语料库及各类政务数据集的归集共享,构建安全合规、高效规范、开放流通的AI算料供给与流通体系,实现AI算料需求“一本账”管理。(市数据局)

  29.打造标志性数智应用成果。推进服务智能体建设,面向经营主体提供政策解读、办事导航等全天候服务,面向内部提供业务解答、文档编辑等智能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数据局)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设智慧监管大模型,完善智能预警机制,实现违法风险提前预警、监管资源精准投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完善经济运行数据库,强化数据应用AI分析,提升行业及企业发展趋势分析能力,为精准施策和产业规划提供动态决策辅助。(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发力,建立例会机制,健全“清单化管理、滚动式推进”项目实施机制,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推进方案,开展改革先行先试。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纳入全市考核考绩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全面评估工作成效。坚持“三个区分”,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

  附件:1.“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工作专班

  2.“有感服务、无感监管”体系架构图

  3.“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指标体系

  附件1

  “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成员

  略。

  二、专班综合组及专项小组组成人员

  专班下设综合组和三个专项小组。综合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承担建设“有感服务、无感监管”体系系统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三个专项小组分别是有感服务组、无感监管组、智能创新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二)有感服务组

  组长: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府办(“两个健康”创建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人行温州市分行、市税务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无感监管组

  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粮食物资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国动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海关、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信发展办

  (四)智能创新组

  组长: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务服务局

  附件2

image.png 

  附件3

  “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指标体系

 

序号

重点任务

指标名称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牵头部门

目标值

目标值

目标值

1

有感服务

高效办成“一件事”

17

-

-

市政务服务局

2

“企业码”集成应用场景(个)

40

50

60

市市场监管局

3

涉企问题办结率

95%

96%

97%

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局

4

新增“个转企”数量(家)

4000

4000

4000

市市场监管局

5

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家)

10000

-

-

市经信局

6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家)

500

-

-

市经信局

7

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

100

-

-

市经信局

8

“雄鹰”“链主”企业(家)

12

-

-

市经信局

9

新增网络经营主体(万家)

5

5

5

市市场监管局

10

累计“个体码上贷”金额(亿元)

50

80

120

市市场监管局

11

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亿元)

600

-

-

市人行

12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亿元)

60

-

-

市人行

13

企业首贷户(家)

5000

-

-

市人行

14

累计发放“科创指数贷”(亿元)

1000

-

-

市人行

15

累计数据交易额(亿元)

100

-

-

市数据局

16

新登记数据知识产权(件)

500

500

500

市市场监管局

17

培育中国质量奖创奖组织(家)

20

20

20

市市场监管局

18

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项)

10

10

10

市市场监管局

19

新建检验检测能力(项))

150

150

150

市市场监管局

20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件)

10.6

12

13.5

市市场监管局

21

无感监管

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

60

70

8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

22

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

95

96

97

市市场监管局

23

相比2024年涉企现场检查总户次下降比例(%)

10

15

20

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4

掌上执法率(%)

95

96

97

市市场监管局

25

信用修复网办率(%)

100

100

100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26

建成执法助企服务加油站(个)

30

35

4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7

涉企“预约式”指导服务领域(个)

15

20

25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8

全市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率(%)

100

100

100

市司法局

29

全市各乡镇(街道)法审员配备率(%)

100

100

100

市司法局

30

实现案件线索处置率(%)

100

100

100

市司法局

31

涉企现场检查事项纳管率(%)

100

100

100

综合执法指导办

32

检查计划统一公示率(%)

100

100

100

综合执法指导办

33

亮码检查率(%)

100

100

100

综合执法指导办

34

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率(%)

100

100

100

市司法局

35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占比(%)

1.2

1.1

1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