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构建现代化监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无效扰动,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助力温州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现就《温州市全面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分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温州市全面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全面服务“双万”城市建设,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活力市场、监管为民”价值取向,以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为第一视角,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先发优势,综合使用信用、科技、法治、数字化等手段,构建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的现代化监管服务体系,努力在依法监管与营造宽松环境之间找到最佳平衡,做到“服务无处不在、监管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无效扰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政务模式,提升服务便利感、贴心感。
1.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创造性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迭代“个转企”、企业迁移、企业数据填报、信用修复、水电气网报装等国定17个涉企“一件事”改革,实现“每件事”高效办成、高质量办好。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服务清单,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强化跨部门跨系统集约整合、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深化国家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试点,持续完善“一码四通”集成应用体系,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覆盖面。升级打造“企业码”应用示范街区,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亮码经营、用码办事”,持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经营主体首要身份代码地位,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一照一码行天下”为企服务新生态。(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3.开展“入市第一课”增值辅导。构建温州特色入市教育体系,面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审批许可、安全规范、合规指引、质量管理等生产经营所需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许可(资格)证到期、违规提示、信用修复等提醒服务。联合各类协会、高校开展电商主播、非遗传承等主题创业辅导,在开办之初就帮助经营主体规避风险、更好成长。(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4.强化涉企问题高效闭环化解。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帮企云·企业之家”平台,实现涉企问题高效闭环化解。(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局)每月召开“两个健康”直通车座谈会,联动各县(市、区)召开党委政府“政企恳谈”活动,主动感知企业需求,整合市县两级资源,推动政策、技术、金融等支持落地。(市经信局、市府办“两个健康”创建处)做优“办不成事”兜底服务。(市政务服务局)
(二)育强经营主体,提升服务扶持感、成长感。
5.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深化个体工商户增值化改革,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迭代线下服务专区与线上“帮企云·企业之家”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拓展服务内容与边界,构建个体工商户“有事找专区、专区一站办”服务生态。健全“三型”梯度精准培育体系,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深化“大企帮小店”机制,全链支持“个转企”,不断提高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提升活跃度和发展质量。(市市场监管局)
6.健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优化“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能级提升机制,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之城”2.0建设,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做大做强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梯度培育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7.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平台+产业”双向赋能工程,发展“平台+工厂”“跨境+基地”等新业态模式,建设一批“选品中心”和“超级工厂”,打造平台经济产业集群。开展平台经济品质提升、平台经济保消费等行动,培育超千万规模直播间、绿色直播基地、山区海岛“共富直播间”。开展绿色直播为民服务行动,引导和规范直播行业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8.推动放心消费市场拓面提质。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培育优化放心消费单元,推进放心消费单元承诺制、放心消费单位星级分类创建。推进放心消费景区建设,推广景区先行赔付规范。优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机制,推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深化“职业索赔”规制工作,争创首批国家级消费维权示范组织试点。深化商品市场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高星地标市场培育工程。(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获得感、安心感。
9.实施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推动以“信”换“贷”,拓展“个体码上贷”“贷款码”应用,实施“全线上”信用融资新模式。深化“数据得贷”,科创指数贷累计发放贷款超千亿元。多渠道增加民营企业融资供给,加大对“新个体经济”金融助力。建强基层“小微主体金融服务站”,拓宽小微主体融资渠道,扩大“知识产权贷”“质量贷”“守重贷”投放,推动小微主体信用贷款和首贷扩面增量。(人行温州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10.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建强中国数安港,全面提升联合计算、合规审查、交易流通、场景孵化、司法保障“五大核心竞争力”,构建全流程数据流通交易体系与合规监管框架,谋划打造“数据要素×”12大领域20个应用场景。(市数据局、市司法局)全力推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示范园区建设,争创城市数据空间国家试点。(市数据局)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应用。(市市场监管局)
1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供给。深化“数据得地”机制,切实降低企业实际用地成本,加快工业用地投放速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探索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企业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工业供地方式,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统筹优质孵化空间、小微园空间,搭建“孵化+产业化”优质空间供需平台,为暂时无用地需求的创新型企业(项目)匹配用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科创赋能,提升服务专业感、价值感。
12.加大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一站式”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市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快推进计量标准改造升级。争创国家化妆品质检中心。推动全市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质量基础设施平台开放服务。(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强化质量支撑标准引领。实施质量提升强企行动,推动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服务政府质量奖企业,鼓励企业将质量管理运用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全流程,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标准筑基工程,推进“两新”标准提升行动。积极培育“浙江精品”“中国精品”,大力拓展推广“品字标”品牌。(市市场监管局)
14.激活知识产权价值链路。建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机制,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百千万”专利转化、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5+5”产业专利导航等工程,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积极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作用。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全国试点。(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综合查一次”,增强监管协同感、无扰感。
15.全面精简整合行政检查事项。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上级部门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要求,通过取消、整合等方式,从事项源头精简无法定依据、无实际成效或者交叉重复等不合理不必要的检查。对确有必要的检查事项,优化检查流程,科学把握事项编制颗粒度,合理划分业务领域,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6.统筹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结合上级下发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本地区实际,市县两级统筹、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充分考虑检查事项集成度、检查对象覆盖面、基层执行便利度,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的实施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比例等要求,实现事前执法计划从全面统筹到高效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7.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秉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理念,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结合行业领域、抽查频次、抽查数量等要求,科学统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和“综合查一次”,实行“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持续提升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8.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实施亮码检查全链改革,打造事前统筹检查计划、事中赋码亮码检查、事后对检查工作及执法人员作风监督的全链条涉企执法模式,建立“无码不检查、事前能告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的检查机制。鼓励企业扫码查询行政检查信息并积极监督评价,提升行政检查扫码率。(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19.积极探索非现场无感式检查方式。积极探索数据联查、风险预警、电子围栏等远程非现场监管技术,实现对监管检查对象远程、实时、动态监测。对不涉及安全、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企业,除接到投诉举报、风险触发、上级转办交办等情形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涉企现场检查总户次。(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六)强化信用赋能,增强监管精准感、层次感。
20.推进“信用+承诺”免检免扰。开展信用承诺管理试点,扩大信用承诺应用范围,编制事项清单,统一办事规范。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完善承诺信息录入、承诺内容检查、不实承诺处理、承诺信息记录、不实承诺信用修复、承诺信息公示与共享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信用承诺公示制度,承诺内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温州等向社会公开,持续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1.持续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打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95%以上。常态化运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推动扩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探索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大数据分析应用,数据正常免予现场检查,数据异常实施预警提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2.健全高效协同的信用重塑机制。通过刚柔并济、宽严结合的信用监管手段,用信用无形的手约束、倒逼经营主体守信经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推行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简化信用修复办理程序。探索信用修复预告知制,落实信用修复告知书随行政处理决定书同步送达。(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打造刚柔并济执法体系,提升执法公正感、温度感。
23.完善公正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打造“5211”互动互联式执法监督新模式,整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公众监督力量,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类案同处制度规范,提升行政处罚高频类案件类案同处质效。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构建“执法处罚—信用修复—合规建议”执法闭环。(市司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4.深化涉企柔性执法。深入实施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四张清单”,动态调整从轻从重裁量基准、依法免罚减罚清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确保相关制度适用工作落地见效。推进“1+8”专业领域涉企“免罚+指导+修复”闭环落实,合理合法扩展轻微违法免罚减罚事项和适用范围,率先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公布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丰富涉企柔性执法案例指导库。(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25.构建服务型执法体系。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深化涉企“预约式”指导服务,拓展执法助企服务加油站。强化微观个案和宏观执法数据分析研判,为同类企业、重点行业提供预防性指导和经营建议,从源头消除违法隐患。建立健全整改核查机制,督促免罚减罚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全市相关涉企执法部门)
26.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围绕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创新治理集成改革,持续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制度,开展新的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深入排查各类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隐性壁垒,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速AI融合,提升服务监管智慧感、科技感。
27.统筹算力模型资源体系。依照全省统一规划,统筹建立算力资源和模型服务“一本账”,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按需共享。以电子政务外网为基础,统筹全市训练算力供给,分级布局大模型推理算力,确保调用过程可追溯、可计量。按照“基座统一、多模协同”要求,加快部署DeepSeek、通义千问等国内基础大模型,通过封装各类API接口,供部门按需调用。(市数据局、市财政局)
28.促进AI算料归集共享。遵照全省统一部署,持续做好高质量AI算料供给工作,夯实AI应用的数据基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加快本地政策法规、审批规则等政务知识语料库及各类政务数据集的归集共享,构建安全合规、高效规范、开放流通的AI算料供给与流通体系,实现AI算料需求“一本账”管理。(市数据局)
29.打造标志性数智应用成果。推进服务智能体建设,面向经营主体提供政策解读、办事导航等全天候服务,面向内部提供业务解答、文档编辑等智能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数据局)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设智慧监管大模型,完善智能预警机制,实现违法风险提前预警、监管资源精准投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完善经济运行数据库,强化数据应用AI分析,提升行业及企业发展趋势分析能力,为精准施策和产业规划提供动态决策辅助。(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发力,建立例会机制,健全“清单化管理、滚动式推进”项目实施机制,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推进方案,开展改革先行先试。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构建“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纳入全市考核考绩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全面评估工作成效。坚持“三个区分”,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
附件:1.“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工作专班
2.“有感服务、无感监管”体系架构图
3.“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指标体系
附件1
“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成员
略。
二、专班综合组及专项小组组成人员
专班下设综合组和三个专项小组。综合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承担建设“有感服务、无感监管”体系系统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三个专项小组分别是有感服务组、无感监管组、智能创新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局
(二)有感服务组
组长: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府办(“两个健康”创建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人行温州市分行、市税务局、温州金融监管分局
(三)无感监管组
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执法指导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粮食物资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国动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人行温州市分行、温州海关、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信发展办
(四)智能创新组
组长: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务服务局
附件2
附件3
“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指标体系
序号 | 重点任务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牵头部门 |
目标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
1 | 有感服务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17 | - | - | 市政务服务局 |
2 | “企业码”集成应用场景(个) | 40 | 50 | 60 | 市市场监管局 | |
3 | 涉企问题办结率 | 95% | 96% | 97% | 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局 | |
4 | 新增“个转企”数量(家) | 4000 | 4000 | 4000 | 市市场监管局 | |
5 | 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家) | 10000 | - | - | 市经信局 | |
6 |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家) | 500 | - | - | 市经信局 | |
7 | 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 | 100 | - | - | 市经信局 | |
8 | “雄鹰”“链主”企业(家) | 12 | - | - | 市经信局 | |
9 | 新增网络经营主体(万家) | 5 | 5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
10 | 累计“个体码上贷”金额(亿元) | 50 | 80 | 120 | 市市场监管局 | |
11 | 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亿元) | 600 | - | - | 市人行 | |
12 |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亿元) | 60 | - | - | 市人行 | |
13 | 企业首贷户(家) | 5000 | - | - | 市人行 | |
14 | 累计发放“科创指数贷”(亿元) | 1000 | - | - | 市人行 | |
15 | 累计数据交易额(亿元) | 100 | - | - | 市数据局 | |
16 | 新登记数据知识产权(件) | 500 | 500 | 500 | 市市场监管局 | |
17 | 培育中国质量奖创奖组织(家) | 20 | 20 | 20 | 市市场监管局 | |
18 | 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项) | 10 | 10 | 10 | 市市场监管局 | |
19 | 新建检验检测能力(项)) | 150 | 150 | 150 | 市市场监管局 | |
20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件) | 10.6 | 12 | 13.5 | 市市场监管局 | |
21 | 无感监管 | 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 | 60 | 70 | 80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 |
22 | 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 | 95 | 96 | 97 | 市市场监管局 | |
23 | 相比2024年涉企现场检查总户次下降比例(%) | 10 | 15 | 20 | 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4 | 掌上执法率(%) | 95 | 96 | 97 | 市市场监管局 | |
25 | 信用修复网办率(%) | 100 | 100 | 100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 |
26 | 建成执法助企服务加油站(个) | 30 | 35 | 40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7 | 涉企“预约式”指导服务领域(个) | 15 | 20 | 25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8 | 全市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率(%) | 100 | 100 | 100 | 市司法局 | |
29 | 全市各乡镇(街道)法审员配备率(%) | 100 | 100 | 100 | 市司法局 | |
30 | 实现案件线索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市司法局 | |
31 | 涉企现场检查事项纳管率(%) | 100 | 100 | 100 | 综合执法指导办 | |
32 | 检查计划统一公示率(%) | 100 | 100 | 100 | 综合执法指导办 | |
33 | 亮码检查率(%) | 100 | 100 | 100 | 综合执法指导办 | |
34 | 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率(%) | 100 | 100 | 100 | 市司法局 | |
35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占比(%) | 1.2 | 1.1 | 1 | 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