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河源市2025年营商环境提标优化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河源市2025年营商环境提标优化专项行动方案.pdf

  河源市2025年营商环境提标优化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以政务服务、市场监管、获得用水、解决商业纠纷4个指标为切口引领突破,针对 2024 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短板弱项及各指标排名情况, 提出 2025 年优化提升举措, 推动我市其余指标排名进位争先(先进指标要继续保持优势排位,落后一档指标至少进位一名,落后二档指标至少进位二名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重点抓好四个指标引领突破

  政务服务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5 位)、市场监管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5 位)、获得用水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20 位)、解决商业纠纷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21 位 )等 4 个指标领域,围绕具有牵引性、标杆性的特色亮点工作,细化具体举措,实施清单式管理,力争在关键切口领域实现突破。(市法院、水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二)努力确保先进指标继续保持优势排位

  1.获得用气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7 位 )。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制度体系,起草推进《河源市燃气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常态化城镇燃气工作专班, 加大城镇燃气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递。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瓶改管”工作进度,提升我市天然气普及率。(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前 10 名指标划分为先进指标,11- 15 名指标划分为落后一档指标, 16- 21 名指标划分为落后二档指标。

  2.办理建筑许可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8 位)。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 开展土地资源评估和土地现状普查。实行工业用地“带方案” 供应, 缩短企业从 “拿地” 到“开工” 时间。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电子证照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完成数据共享交换标准 3. 0 改造。制定出台并宣传推广有关绿色建筑激励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政务和数据局、河源供电局按职责工负责)

  3.获得电力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0 位)。完善 "12345" 本质供电可靠管理机制, 力争全年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小于 3 小时, 引领高可靠示范城区进入 1 小时内。持续完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单位强化基础管理。健全重大停电审核机制, 按“停设备不停用户“ 思路优化不停电作业案。以降低线路故障为导向抓好设备运维。持续深化低压业扩配套项目的全流程管控, 进一步提升报装接电效率,力争 2025 年业扩服务时限达标率不低于 99%。(市发展改革局、河源供电局牵头)

  (三)积极推动落后一档指标至少进位一名

  1.纳税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1 位)。组织开展办前、办中、办后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 推动“接诉即办“ 向“未诉先办“延伸。常态化开展税费"预约服务日” 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纳税人 退税业务办理质效。深入推广应用征纳互动平台,提升人工互动接通率。组织开展 ”服 务需求面对面” 活动。(市税务局牵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政务和数据局、河源海关、人  行河源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

  2.市场准入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3 位)。打破跨县( 区)"一照多址"壁垒,提升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推动公安部门地址库信息数据共享。聚焦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推动更多部门高频事项 "证照联 办“ “多证联办"。优化企业开办智能导办系统,提 升政策解读、办事指引等方面的精准度和响应速度。企业开办时间控制在 0. 5 个工作日内、企业注销时间控制在 3 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各县( 区)政府(管委会 ), 市公安局、司法局、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登记财产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4 位 )。针对工业园 区房产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优先提供“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直通车服务。推行不动产一般登记由 3 天压缩至 2 天办结。放开二手房等类型的带押过户, 逐步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以业务标准化为前提推行土地、房屋业务 在国产化系统实现受审分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完善登记财产领域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实施“不动产登记+民生服  务” ,推动水电气联动办理。(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源城区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水务局 、城管综合执法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局、河源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河源市分行、河源供电局、中国电信河源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获得网络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4 位 )。建立地方性或区域性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机制。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场所清单 5G 网络覆盖和商务楼宇宽带网络共同进入。完善限制网络基础设施接入的行为防范措施和优化机制。充分利用我市 ” 一网共享“ 平台,及时获取潜在的用网需求, 便于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前对接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办牵头, 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 、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政务和数据局、河源供电局、市各通信基础运营商按职责分工负责 )

  5.劳动就业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14 位 )。推动部门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指标数据共享,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行动,常态化监  督指导快递行业、网络订餐、网约车等平台企业用工情况。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机制, 优化裁审衔接、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服务,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保持较高的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策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县(区)建设零工市场,优化求职招聘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司法局、信访局、总工会、工商联、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全力抓实落后二档指标至少进位二名

  1.政府采购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7 位)。开展采购人主体责任检查,加强对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采购实施计划、履约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鼓励引导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时限。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一网通办"。(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  政务和数据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2.招标投标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8 位)。建立健全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管理台账,确保全流程信息公开、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开标至中标结果公告平均时长在合理范围内。提醒招标与中  标双方依法签订合同,推行合同在线签订;督促招标采购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开合同信息。推动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提高”不见面”开标率。规范信息审查机制,提高"粤公平”  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推进河源交易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四期) 建设项目,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3.获得金融服务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19 位)。深入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 2025 年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制重组并实质化运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等活动,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合理融资及续贷需求。推广使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银行机构实际发生业务线上“应登尽登"。 (市府办公室、人行河源市分行、河源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4.企业破产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20 位)。完善破产前端综合服务机制与预重整制度,引导企业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缩短审查周期。完善小微企业破产快速审理指引, 推动 6 个月内审结简易案件。简化企业破产事项办理程序,完善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程序和机制。优化企业破产信息查询”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一网” “一窗“通查。推动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共建破产投融资支持机制,优化企业庭外和解、重组等服务。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重点关注破产案件总体办理效率及平均审理时长。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破产审判队伍综合素质。(市法院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国际贸易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21 位)。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全年组织外贸、制造等企业参加广交会、跨交会  等不少于 5 场跨境电商活动, 实现全市超 200 个企业主体通过亚马逊等跨境 电商平台开展业务。开展业务培训, 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推进《河源港源城港区规划修订》工作。 强化 ” 一把手” 招商, 加大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 招引。 落实好外资外贸各项稳增长政策。[市商务局牵头,各县( 区)政府(管委会 ), 市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河源海 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6.经营主体满意度 ( 2024 年全省排名第 21 位)。建立联系商协会、民营企业制度,做好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企业对政务服务满意度。举办政银企座谈会,协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河源商会及企业对接, 促进双方交流合作。(市工商联牵头, 市商务局、河源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河源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领域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本领域任务落实, 力争各项指标取得预期目标。

  (二)持续优化举措。结合产业建设“大会战” , 聚焦产业要素保障、园区投资环境、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持续优化,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认真研究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从优秀案例中学习借鉴、对标提升;从负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 三)强化督导推进。市营商办要加强工作督导, 建立常态化跟踪问效机制 , 督促各领域牵头单位、各县( 区)挂图作战 、清单推进。注重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提高覆盖面和可及性,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强大合力。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