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会理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2025年会理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

  2025年,会理市政务服务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和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2025年凉山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要求,聚焦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集成办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做好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大件运输、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新车上牌、建设项目开工等8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做好就医费用报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退役军人服务、个人创业、结婚落户、外国人来华工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校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个人身后等1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职责分工。〔市经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理市管理部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并联流程。加强线下窗口建设,推动已落地的国家21个“一件事”以及本地特色“一件事”好办易办。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推出更多具有本地特色“一件事”。〔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四)规范管理惠企政策。对本地惠企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遵循“应进俱进”的原则,将面向企业等各类惠企政策(项目)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集中展示和统一发布,确保企业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政策信息。开展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优化政策制定和联审、清单管理、资金申兑、评估问效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政策事项联审、申兑督办等机制。广泛收集企业的意见和诉求,全面、深入地评估政策落实情况。针对政策归集分类、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推动全量政策一张清单、申兑一个渠道、审批一套标准,提高惠企政策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推送惠企政策。及时解读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进大厅、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加强与企业的面对面交流和沟通,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指导和服务。依托“金税系统”、四川政务服务网、短信等多元化渠道切实推送惠企政策,推动实现“政策找人”。〔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高效申兑惠企政策。用好省级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切实做好事项认领、流程配置等工作,规范设置线下专窗,推动申报类惠企政策纳入专区(专窗)受理。规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运行,实现一窗受理,避免企业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依托窗口首席事务代表协调办理相关惠企事项审批业务,提升申兑效率。全面推行分类限时审批制度,规范和优化申兑流程,梳理受理、转办、审批和反馈等各个环节,明确环节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和责任主体。保障申兑资金,全口径单列惠企资金预算编制,分类标识惠企资金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惠企资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畅通诉求反馈渠道。发挥12345热线作用,畅通咨询反馈渠道,构建惠企诉求“快办、联办、督办”解决新机制,实现政策咨询“一号服务”、投诉“接诉即办”。〔市政府办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八)完善涉企服务清单。根据省州工作要求,梳理形成市级涉企服务清单和产业链服务清单。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细化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事项、流程、提供单位、办理渠道等要素。推进清单内事项全面进驻企业服务中心(专区)和线上服务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涉企服务场所。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联办、限时办结反馈”运行模式,为企业提供咨询、受理、流转、督办和反馈等全流程服务。省级及以上园区结合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企业服务中心(服务驿站),就近开展涉企服务。探索建立与“暖心之家”“企业之家”等行业驿站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涉企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运用已建成的网上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涉企服务。〔市经信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打造创新示范样板。聚焦项目审批全流程指导、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产品对接等主题,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专区)开展主题沙龙、政策宣讲等活动,靠前为企业提供精准辅导。拓展“政务服务+金融、供销、邮政”等服务渠道,建强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效,推行“政务服务+治理”,聚焦重点群体健全帮办代办机制,切实做好领办协助、代办受理、限时转接和跟踪协调等服务。探索推进“报表通”创新做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十一)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开展12345热线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针对热线诉求办理中敷衍塞责、答非所问、虚假答复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诉求办理“回头看”机制,持续规范不满意回复、疑难复杂诉求审核研判及再办理,有效解决企业群众诉求问题。加强事项管理,根据省州发布的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服务,严格依照运行图谱完善办事指南,落实实施要素一览表,建立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转外环节。规范中介服务,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中介”;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落实健全中介服务信用监管体系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拓宽线下渠道,推进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设置综合服务、专业服务、“跨区域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窗口。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供销网点等设置便民服务点,结合实际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推出延时服务和帮办代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十三)梳理监管事项清单。依照权责清单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涉企日常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集成各领域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筹建立各类检查事项目录、健全分类检查规则,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优化“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编制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检查适用范围、牵头单位、事项内容等,加强部门协同衔接。〔市司法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全面规范监管行为。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检查主体、事项、权限和程序。深化信用监管,开展企业信用水平和监管风险“画像”,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村)涉企检查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和检查计划开展检查。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借各种名义变相检查、逐利执法和小错重罚等突出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监管信息支撑。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登记备案制度,适时推行使用入企检查二维码,凭码开展执法检查、接受监督评价。使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及时归集、分析研判各类行政检查执法数据,全程监督行政检查、收集反馈企业意见,快速预警、及时整治违法违规检查行为。推广“涉企检查拼单系统”等经验,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提高非现场检查等“无感监管”比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项目监管质效。全面加强凉山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平台运用,充分发挥平台功能。落实业主主体责任,确保业主及时向监管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各环节监管数据,并及时回复处置平台预警。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完善主管部门预警催办、督办机制,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各主管部门加大专项移交疑点线索查办力度,确保疑点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监管效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十七)健全交易制度。完善招标投标(采购)机制,制定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完善招标(采购)活动主体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完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机制,强化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平台整合。转发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梳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清单。协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平台整合共享、互联互通,推动纳入交易目录内事项“应进必进”。协助省级平台健全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信息库,逐步实现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社会保障等信息共用。协助推进交易前后端信息和失信信息共享,提升交易数据质量,加强交易数据分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落实“川渝通办”要求

  (二十)丰富通办场景。动态调整通办事项清单,开展事项落实情况评估,聚焦企业投资、群众办事等高频办事需求,推出更多通办事项。按照省州要求,强化公共服务合作,深化社保卡“一卡通”两地应用,承接好川渝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促进更多电子证照和行业资质互认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统一办事标准。按照省州工作要求,推动就业和市场准入等高频服务事项标准化,充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制定社保卡业务服务标准及业务规程,协同发布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12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动出生登记、户籍注销等事项办事标准化,拓展川渝企业无障碍迁移、一体化企业登记等涉企服务事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理市管理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数据共享。根据省州要求,结合实际梳理本地川渝通办事项数据共享需求,积极利用省级一体化数据平台、州级数据直达专区、市级数据直达专区,推动川渝通办事项数据有序流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聚焦工作要点,对表目标任务,合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并按季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填写《会理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2025年重点任务台账》(详见附件),将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台账(含脱密电子档)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黄志国,联系电话:13881469595。

  附件:会理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2025年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

  会理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2025年重点任务台账


填报单位(部门):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推进情况

一、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集成办理

1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单位)


2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科技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3

大件运输一件事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


4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会理市支行等部门(单位)


5

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

市经信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数据局)

市自然资源局、会理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


7

新车上牌一件事

市公安局

市经信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8

建设项目开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二)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

9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市医疗保障局

——


10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理市管理部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会理市支行、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11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


12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武部等部门(单位)


13

个人创业一件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14

结婚落户一件事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


15

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

市经信科技局

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


16

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

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17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一件事

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市经信科技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


18

个人身后一件事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单位)


(三)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

19

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并联流程。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强线下窗口建设,推动已落地的国家21一件事以及本地特色一件事好办易办。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推出更多具有本地特色一件事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四)规范管理惠企政策

22

对本地惠企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遵循应进俱进的原则,将面向企业等各类惠企政策(项目)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3

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集中展示和统一发布,确保企业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4

开展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优化政策制定和联审、清单管理、资金申兑、评估问效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政策事项联审、申兑督办等机制。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


25

针对政策归集分类、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推动全量政策一张清单、申兑一个渠道、审批一套标准,提高惠企政策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切实推送惠企政策

26

及时解读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进大厅、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加强与企业的面对面交流和沟通,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27

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短信、金税系统等多元化渠道切实推送惠企政策,推动实现政策找人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六)高效申兑惠企政策

28

用好省级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切实做好事项认领、流程配置等工作,规范设置线下专窗,推动申报类惠企政策纳入专区(专窗)受理。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29

规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运行,实现一窗受理,避免企业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依托窗口首席事务代表协调办理相关惠企事项审批业务,提升申兑效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30

全面推行分类限时审批制度,规范和优化申兑流程,梳理受理、转办、审批和反馈等各个环节,明确环节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和责任主体。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


31

保障申兑资金,全口径单列惠企资金预算编制,分类标识惠企资金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惠企资金。

市财政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32

发挥12345热线作用,畅通咨询反馈渠道,构建惠企诉求快办、联办、督办解决新机制,实现政策咨询一号服务、投诉接诉即办

市政府办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三、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八)完善涉企服务清单

33

根据省州工作要求,梳理形成市级涉企服务清单和产业链服务清单。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4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细化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事项、流程、提供单位、办理渠道等要素。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35

推进清单内事项全面进驻企业服务中心(专区)和线上服务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九)规范涉企服务场所

36

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联办、限时办结反馈运行模式,为企业提供咨询、受理、流转、督办和反馈等全流程服务。省级及以上园区结合园区企业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企业服务中心(服务驿站),就近开展涉企服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7

探索建立与暖心之家”“企业之家等行业驿站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涉企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经信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


38

运用已建成的网上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涉企服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打造创新示范样板

39

聚焦项目审批全流程指导、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产品对接等主题,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专区)开展主题沙龙、政策宣讲等活动,靠前为企业提供精准辅导。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40

拓展政务服务+金融、供销、邮政等服务渠道,建强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效,推行政务服务+治理”,聚焦重点群体健全帮办代办机制,切实做好领办协助、代办受理、限时转接和跟踪协调等服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


41

探索推进报表通创新做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办

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局(数据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十一)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42

加强事项管理,根据省州发布的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43

规范审批服务,严格依照运行图谱完善办事指南,落实实施要素一览表,建立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转外环节。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44

规范中介服务,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中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45

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落实健全中介服务信用监管体系相关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46

开展12345热线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针对热线诉求办理中敷衍塞责、答非所问、虚假答复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诉求办理回头看机制,持续规范不满意回复、疑难复杂诉求审核研判及再办理,有效解决企业群众诉求问题。

市政府办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二)优化政务服务方式

47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48

拓宽线下渠道,推进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设置综合服务、专业服务、跨区域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窗口。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49

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供销网点等设置便民服务点,结合实际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推出延时服务和帮办代办。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人行会理市支行、市供销社等部门(单位)


五、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十三)梳理监管事项清单

50

依照权责清单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涉企日常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集成各领域现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筹建立各类检查事项目录、健全分类检查规则,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

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51

优化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编制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检查适用范围、牵头单位、事项内容等,加强部门协同衔接。

市司法局

市交通运输局、会理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十四)全面规范监管行为

52

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检查主体、事项、权限和程序。

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53

深化信用监管,开展企业信用水平和监管风险画像”,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54

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村)涉企检查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和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55

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借各种名义变相检查、逐利执法和小错重罚等突出问题。

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强化监管信息支撑

56

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登记备案制度,适时推行使用入企检查二维码,凭码开展执法检查、接受监督评价。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


57

使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及时归集、分析研判各类行政检查执法数据,全程监督行政检查、收集反馈企业意见,快速预警、及时整治违法违规检查行为。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


58

推广涉企检查拼单系统等经验,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提高非现场检查等无感监管比重。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


(十六)提升项目监管质效

59

全面加强凉山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平台运用,充分发挥平台功能。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0

落实业主主体责任,确保业主及时向监管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各环节监管数据,并及时回复处置平台预警。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1

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完善主管部门预警催办、督办机制,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各主管部门加大专项移交疑点线索查办力度,确保疑点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2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3

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监管效率。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六、全面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十七)健全交易制度

64

完善招标投标(采购)机制,制定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数据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65

完善招标(采购)活动主体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数据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66

完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机制,强化评标评审专家监督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数据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十八)加强平台整合

67

转发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梳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清单。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8

协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平台整合共享、互联互通,推动纳入交易目录内事项应进必进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9

协助省级平台健全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信息库,逐步实现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社会保障等信息共用。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70

协助推进交易前后端信息和失信信息共享,提升交易数据质量,加强交易数据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九)开展专项整治

71

深入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72

分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


73

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


七、持续落实“川渝通办”要求

(二十)丰富通办场景

74

动态调整通办事项清单,开展事项落实情况评估,聚焦企业投资、群众办事等高频办事需求,推出更多通办事项。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75

按照省州要求,强化公共服务合作,深化社保卡一卡通两地应用,承接好川渝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促进更多电子证照和行业资质互认共享。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一)统一办事标准

76

按照省州工作要求,推动就业和市场准入等高频服务事项标准化。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77

充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会理市管理部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78

制定社保卡业务服务标准及业务规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79

协同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12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80

推动出生登记、户籍注销等事项办事标准化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81

拓展川渝企业无障碍迁移、一体化企业登记等涉企服务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二十二)推动数据共享

82

根据省州要求,结合实际梳理本地川渝通办事项数据共享需求,积极利用省级一体化数据平台、州级数据直达专区、市级数据直达专区,推动川渝通办事项数据有序流通。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