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局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现结合我局实际职责,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一、正面清单
(一)建立重大项目全周期质量安全服务监督体系。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提前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沟通,了解项目特点和难点,制定个性化的质量安全监督服务方案,覆盖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推行建筑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取消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现场踏勘作为办理建筑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对上述事项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先行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之后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相应承诺事项。
(三)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建立统一的“标准地”指标体系,不再就具体地块或区域征询“标准地”指标;制定出台“标准地”建设规范文件,多部门联合制定标准控制体系;建立区域性评价成果互信互享制度。
(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组织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指导、报批等工作。体现规划的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
(五)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做到压缩登记办结时限,落实让群众“只跑一次”。持续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要件,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全面提速增效,实现不动产登记“立等可取”,办结时限压缩至两小时内,落实让群众“只跑一次”。
(六)做到税费“一次支付”。通过不动产登记税费收缴自动清分系统,实现税费、登记费“一次支付”、系统自动实时清分入账,实时反馈清分状态,满足群众线上线下一体化税费缴纳需求,支持银行卡、云闪付、微信和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
(七)严格落实资质审批制度。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资质审批政策,优化资质审批流程宣传,进一步压缩专家评审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便利度、满意度。
(八)优化规划条件核实服务。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推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践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积极开展规划条件核实服务指导,实行“一网通办”,提高验收效能。
二、负面清单
(一)严禁登记服务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严禁文明办公制度不落实。
(三)严禁违反法定程序登记。
(四)严禁信息共享集成要求不落实。
(五)严禁违规办理查询业务。
(六)严禁违规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七)严禁违规收取登记费。
(八)严禁亲而不清、清而不亲。
(九)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十)严禁违反保密规定。
(十一)严禁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
(十二)严禁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私设关卡。
(十三)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已经批复的规划。
(十四)严禁在办理业务时违反法定程序和条件,擅自增设审批环节、增加申请材料或提高审批门槛,阻碍企业正常办事。
(十五)严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问题。
(十六)严禁在规划条件核实事项中办事拖拉,影响服务质量。
(十七)严禁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后,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对整改情况不跟踪复查,导致问题长期存在,影响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