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2025年张家口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2025年张家口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标学习提升行动
(一)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对标世行评估体系,对表国内先进地区,以学习北京、天津等地营商环境先进经验为重点,印发《张家口市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清单》,围绕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金融供给、商事调解、法治建设、土地供给、市场竞争、办理破产、京津冀协同等领域改革,确定50项对标学习任务。
二、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二)畅通市场准入渠道。依托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加强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有序实施“3年过渡期+5年认缴期”、分类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异常判定及调整等举措,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不断充实本地经营范围条目,力争经营项目数量达到300条。
(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开展2025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扩展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加强人工智能与“双盲”评审机制深度融合,实现交易场所招标投标监管全覆盖。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投标的甄别处理程序。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开通政府采购系统有关权限,方便供应商在线提交付款申请、提交发票,供应商可及时查询资金支付状态。
(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活动,服务对接企业不少于160家。建立张家口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不少于2家。制定《2025年张家口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加大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已登记数据知识产权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组织指导河北北方学院等4所高校及时盘点新增存量专利转化,年底前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61件。
三、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推动第二批和新一批共计2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对标先进地区推出更多本地特色“一件事”服务。推广宣传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APP”办理事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增设人才、金融、法律等服务范围,设立首贷续贷专区,因地制宜开展增值化服务。
(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开设京津冀“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面对面”“屏对屏”的远程帮办服务。持续归集市本级及各县区电子证照,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广宣传“冀时办”APP,实现超300种证照亮证、扫码用证便利化应用。依托网络、办事窗口等宣传网上中介超市,吸引更多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全过程管理。
(七)便利获取经营场所。充分利用已实现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数据传输及项目提取功能,深化消防审验系统与工改系统互联互通。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阶段实施赋码,探索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数据标准、编码规则及共享机制。深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税费申报、银行贷款、企业破产、教育入学等方面共享应用。深化打造“无证明城市”,不动产系统与交易系统数据全面对接,达到“预售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同步办理。
(八)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全国统一的新电子税务局,不断优化税费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聚焦重点行业,加强税费政策梳理和宣传解读,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最新政策、操作指引等宣传产品。建立涉税疑难问题快速应对解决机制,对已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信用优良企业,纳税人申请调整数电发票额度所提交资料可以容缺办理。开展“跨区域协同服务”,实现任意税务分局均可受理全国税费业务。
四、实施要素环境提升行动
(九)提升建设用地保障效率。深入推进“交地即交证”,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前介入,同步开展权籍调查、税费缴纳等工作,实现“交地与交证”无缝衔接,对于有抵押融资需求的企业,可一并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实现“交证即抵押”。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数字化平台,落实好日常维护、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提升产业人才供给规模。围绕康养产业和六大主导产业做好人才专家摸底调研,配合开展“京津专家河北行”,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化产业协作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协调联动。开展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少于2个。深化校企合作,每年组织开展1次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泛征集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建设产业园区就业服务站,助力园区企业有效解决用工需求。常态化征集外国专家、海外项目技术需求,配合做好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做好在华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材料受理等工作,提供精准化服务。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依托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加大对首贷户的信贷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大力推广“产业集群贷”“订单贷”“专精特新贷”,加大产业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阶段性地扩大到中型企业。督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收集产业集群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相关意向。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企对接全覆盖,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独角兽”隐形冠军企业的名单推送,动态更新上市后备企业库,2025年实现市级重点后备上市企业县区全覆盖。年底前实现“信易贷”平台上架金融产品突破100种。
(十二)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全年培育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以上。促进高校院所及企业科技成果与集群内企业有效对接,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5亿元。以宣化岩土工程装备产业集群为重点,推进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持续推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行“一企一册”帮扶机制。为有需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精准对接省级科技特派团,积极参加“产才对接柔性引智”系列活动,为引进的质量专家积极争取省级“海外工程师”引进项目资金支持。
(十三)提升供电保障水平。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电网升级改造的,推行“先接入、后改造”。对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加强政企协同办电,深化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供电服务“跨域办”、不动产登记和电力过户联动办理。开展频繁停电、低电压等供电质量问题综合治理,确保问题主动预防、台账及时更新、清单动态清零。
(十四)提升物流保畅能力。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相关工作。收集整理多式联运经营主体享受政策扶持后发展壮大的成功案例,通过媒体平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多式联运企业培育工作。探索国际联运无纸化运输,推进运输票据电子化流转。按照省有关要求落实通行费差异化政策。
(十五)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搭建可信数据空间、数据流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提供数据治理、确权、登记、评估、定价、交易、流通全链条服务。完成与省数据直达系统关于数据目录、数据资源、数据应用创新推广、数据共享申请、数据供需对接、数据异议等内容的对接。围绕重点领域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招引国内数商共同开发公共数据产品,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生态。
五、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十六)健全精准高效监管机制。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全面推广“一业一查”,打造“无事不扰”的执法抽查新模式。健全以远程抽查、远程质控、无人机飞检等为主要核查方式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将从事生鲜食用农产品网上销售的经营主体列入监管重点,开展校园食堂、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网红餐厅、餐饮外卖、“你点我检”等专项抽检。
(十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合理统筹省市县三级行政检查计划,各执法部门年度计划录入扫码入企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我市建立的行政执法大数据集成管理监督平台,3月底前研发张家口执法APP,4月底前建立“入企扫码”制度。
(十八)完善企业破产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畅通执行、移送、审查、立案、破产等程序衔接,年内每个基层法院至少办理5件执转破案件。健全完善“大府院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开展清理破产案件攻坚行动,保持无长期未结破产积案。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优化选任办法,用好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年内实现援助基金实质化运转。
(十九)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开展常态化规章清理工作,明确清理范围、原则、标准、步骤和时间节点,对需要调整的规章按照程序启动废止或修改程序。加强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促使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严惩各类破坏公平竞争、损害企业权益犯罪,打造经济案件“一站式”受理中心,提升办案效率。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六、实施信用环境提升行动
(二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归集政府采购、公共资源等重点领域的合同基本信息及履约信息相关数据,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无序竞争、承诺不履约不兑现等问题专项整治。完善“信用张家口”网站政务违约投诉专栏,多渠道受理归集问题线索,对未完成履约的县区和部门进行催办。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智能化管理,对未正常履约的政府合同进行异常预警提醒,将违约主体纳入失信记录,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失信违约情况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失信惩戒。
(二十一)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各级各类信用信息特别是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开展归集,年底前信用数据突破2.5亿条。重新修订《张家口市保留证明事项(2024年修订版)和张家口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4年修订版)》,对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律采用告知承诺办理。各监管部门通过河北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对企业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失信惩戒“一部门两清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惩戒。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于诚实守信的重视程度。
七、实施试点建设提升行动
(二十二)加快打造更具辨识度的营商环境品牌。加快建设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落实《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政务服务等7个领域协同改革,争取1-2个全国推广的先进典型。市公安局探索将DeepSeek大模型应用于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开发“政务窗口智能导办助手”试点;蔚县打造全省产业营商环境培育改革创新试点。同时,在各项任务推进过程中,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营商文化,塑造营商品牌,打造以“小切口”为切入点,更具张家口辨识度的营商品牌。
八、实施经营主体满意度提升行动
(二十三)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持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谋划储备文旅、市政等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梳理涉及交通、文旅、园区等各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聚焦4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帮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对1018家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并推动“首席质量官”向中小企业延伸。加强与产业链图谱中重点目标企业的沟通联系,持续寻找合作对接机会,建立产业链数据服务平台,开展对接活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工业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出口。建立“共享智造”培育库,对已开展“共享智造”的集群企业进行评估,推进共享能力建设。
(二十四)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对接。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和反映问题办理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帮扶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主动开展专人对接服务。开辟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幸福张家口热线板块等网络渠道企业诉求专属通道,为企业提供服务,对涉企诉求100%人工回访,定期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现场答疑解决难题。
(二十五)接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治理,健全防范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将投诉处理时间从原来的90天缩短至60天,提升中小企业对清理拖欠账款政策的知晓度,政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涉企行政处罚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涉企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行动,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抽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治理,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对违法违规、歧视待遇、隐性壁垒门槛等问题督促整改,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以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
(二十六)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充分依托“幸福张家口APP”,做好惠企政策宣传,优化平台政策服务专区功能,建立政策动态更新机制。依托“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实现惠企政策智能查询、详细解读、高效落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全方位推送惠企政策。深入推进“免申即享”,持续优化平台建设,确保各项惠企资金“直享直达、精准兑付”。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及开放大会精神,抓改革、求突破,争一流、当冠军,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级营商办要牵好头,每月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形成一批具有张家口辨识度的改革经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抄送: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