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荣昌区招商引资政企“双兑现”履约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招商引资政企“双兑现”履约工作机制

  (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规范招商引资全流程管理,推动招商引资政企“双兑现”履约,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适用对象

  本工作机制适用于全区通过产业招商部门联席会、区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等集体审议,由区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

  二、建立机制、严格程序,强化实施过程“双兑现”

  (一)强化项目论证评估,夯实“双兑现”基础。

  1﹒充分考察。企业提交项目投资计划后,引进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引资单位)组织专业考察组,对投资企业及其项目进行深入考察,包括但不限于行业趋势、团队实力、财务状况、信用记录、项目规模、效益预测、产业契合度及政策需求等,并详细记录考察结果,填写项目考察表,考察人对项目考察的真实性负有考察论证的责任(详见附件1)。

  2﹒强化评估。项目充分考察后,引资单位及时召集应急、环保、能耗、规划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开展可行性评估。重大项目须由企业方提供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引资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可行性评估意见并填写审定表(详见附件2),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

  3﹒公正洽谈。基于考察与评估结果,引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与投资方进行公平、公正、公开洽谈,商定投资、建设、生产、项目质效、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形成项目洽谈记录,拟定的项目协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详见附件3)。

  (二)严格审查决策机制,依法依规签订协议。

  4﹒司法审查:引资单位和企业共同草拟协议,由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后,提交区司法局开展司法审查,取得司法审查意见。

  5﹒公平竞争审查:引资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后,提交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会审,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6﹒集体决策:严格遵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招商项目协议经司法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产业招商部门联席会后,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分层民主集体决策,形成集体审议引进意见。

  7﹒签订协议:根据集体审议引进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协议后签约。

  (三)加强督促、做好服务,促进项目按时建成投产。

  8﹒履约生效:引资单位应督促投资方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厂房租赁费用,投资方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厂房租赁费用后,协议生效。

  9﹒建设移交:协议生效后,引资单位及时按要求将项目移交协议约定的实施单位,由项目协议实施单位派专人跟进项目建设服务,加快项目的落地建设,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环境评价、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10﹒按期开工:购地项目,协议约定的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要按时向企业提供《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所需资料、《规划用地红线图》等,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本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依法进行公告。实施单位要全力协助和督促投资企业按照安全、环保和约定的容积率等相关要求做好规划设计,按时参与竞拍项目用地使用权,取得项目用地许可等,促进项目投资方按时开工建设。对于租赁厂房项目,实施单位要帮助协调厂房业主按时交房、协助解决厂房在交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督促企业按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做好装修设计,按约定时间及时进场装修。

  11﹒协调服务:实施单位要派专人密切关注项目建设进度,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验收厂房,确保项目按约投资、顺利完成建设并按时投产。

  12﹒督促建设:实施单位建设促进部门要加强督促,对未按约定按时参与竞拍项目用地使用权、未按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展建设、未按约定时间建设投产的项目,及时做好提醒和督促,限期完成;对经提醒后仍拒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企业,实施单位要按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依法追究投资企业责任。

  (四)加强管理服务,促进项目按时达产增效。

  13﹒投产移交:项目投产后,实施单位建设促进部门将该项目移交项目运行管理部门,为企业的生产提供全方位服务。

  14﹒生产服务:实施单位运行管理部门从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精益化管理、技术改革等多方面做好企业在生产期间的服务和指导(详见附件4),帮助企业处理生产中的各类问题,促进企业快速达产增效。

  (五)加强督查落实,促进双方按约落实相关责任义务。

  15﹒按时兑现政策:实施单位经济运行部门制定政策兑现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兑现相关支持政策,认真把关政策兑现条件,对企业提交的政策兑现申请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政策,维护政府诚信守诺形象。对于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无法履行的条款,应及时通过正式通知等形式告知企业,说明原因及后续处理措施。

  16﹒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每年在兑现企业政策时,应按照项目约定核实相关企业的项目质效,特别是项目经济效益质效目标,对未达到经济效益目标要求的进行核查分析,督促企业遵守契约精神,通过提升产能、技术改造或科学管理,尽快达到项目质效。

  17﹒建立诚信企业重点激励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评选重合同优质企业,倡导诚信守诺风气。建立企业诚信系统,如实记录辖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履约情况,真实反映各企业的信用情况,作为扶持企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达到项目质效或超额完成项目质效的企业,加强国家、市、区相关政策扶持。

  三、全面实施督责问效,严格落实项目质效兑现

  18﹒强化对企业服务的督责问效。树立遵守承诺就是最大的营商环境,要求企业达到项目质效,政府就应该首先做到服务周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约定,全力保障好企业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的要素保障,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纪检部门给予督责问责,对有损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重点督查力度。

  19﹒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质效兑现。实施单位对企业投产后的前三年和前五年,约定项目质效目标,给予重点跟踪督查,对未达到承诺项目质效又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依据协议条款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多次提醒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义务(详见附件5)。

  四、提升数字化管理,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档案

  20﹒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收集整理项目投资计划、考察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评估报告、洽谈记录、司法审查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结论、集体决策意见、招商引资协议及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记录表、三年中期评估、五年质效评估等相关资料,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提升项目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政策实施情况和项目质效情况“双兑现”的精准查阅与快速分析。

  附件:1﹒招商引资项目考察表

  2﹒招商引资项目审定表

  3﹒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记录表

  4﹒建设情况表(购地)

  5﹒生产管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