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9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对照2023年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全面检视,查漏补缺,对2023年未完成整改的,由领导牵头负责,限期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再次反弹的问题,作为重点事项,全面跟踪督办;要深入开展自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排查出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列入整治范围。
(二)严厉治理乱罚款,规范罚款实施。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系统梳理2022年以来作出的罚款决定,查找是否存在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没有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严重违法行为,未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的执法问题。
(三)研判被纠错案件,加强源头治理。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从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角度重新审视作出的执法行为。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找准发生问题的症结和深层次原因,突出标本兼治,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实施步骤
(一)深入查摆问题。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紧盯整治重点,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研判,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问题查摆到位。
(二)全面强化整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强举措、抓重点、重效果,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可以马上改的,立行立改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时间表,常抓不懈推动解决。
(三)注重总结提升。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注重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补齐短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用好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真正把执法情况摸清、把执法问题找准、把改进措施提实,扎实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层级监督作用,认真梳理本系统的执法突出问题,对下级执法部门整治情况开展督导。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整治行动的指导和监督,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较集中和执法问题较多的5个以上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执法部门,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问题,启动个案监督程序,查清事实,依法严肃追责。
(三)突出整治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从执法的难点改起、执法的堵点疏起、执法的痛点治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流程,严肃执法纪律,以专项整治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提升行政执法部门公信力,展现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9月底前,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成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整治情况(加盖公章的PDF版以及word版)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情况(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以及word版)报送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方宁26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