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全省标杆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全省标杆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全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对标对表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强基、信用湖北建设、市场化改革、法治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等“五大行动”,不断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争取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保位争先,大冶市、阳新县和开发区·铁山区、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持续奋进第一方阵,各城区争取全省中游位次,进一步提升“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等参与企业满意度、获得感。坚持“小切口、大作为”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主动探索差异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助力黄石推动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成势见效。

  二、主要任务

  (一)聚力强化建章立制,持续提升政策效能

  1.全面梳理涉营商环境机制体制。对现行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进行总结完善,对市县两级现行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开展精细化梳理,并分门别类汇编形成政策手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规范化、长效化、体制化、机制化。加快完成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工作。

  2.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一致性。健全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实施、调整、失效机制,建设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涉企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涉企政策调整过渡期,按规定公示政策执行期限。

  3.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坚持“小切口、大作为”聚焦企业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改革、关键环节,在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流程等方面积极探索,谋划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以文件形式固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做法,全面复制推广被国家、省厅肯定的改革事项和 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先试经验。

  4.建强用好数字化平台。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市县一体“五个一”建设模式,打造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企一档”,推行为企业量身定制“一企一策”政策套餐,全面推动涉企服务向增值化迭代跃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建好用好“多规合一”平台、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湖北省中小微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实行企业诉求受理、分办、督办、协调、答复、反馈、归档等闭环管理。

  5.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推广。打造“政策计算器”升级版,完善政策推送、无申请兑现等功能,实现全市所有惠企政策在平台集中发布、统一检索、快享直达。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自媒体、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让惠企政策更加通俗易懂。通过政策上门“小分队”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让广大经营主体全面清晰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开展工作成效宣传推介,提高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知晓率,不断提振市场信心。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表彰一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

  6.健全督查考核闭环链条。强化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科学应用,使其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风向标、指挥棒,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对政策落实、资金拨付、机制运转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监测点”、第三方机构、媒体等作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充分运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联动“12345”热线、智慧信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等,广泛收集企业群众诉求和问题,限期督办、整治各类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健全问题投诉交办整改闭环,狠抓正反典型宣传曝光。

  (二)聚力加强诚信建设,着力提升信用水平

  7.强化政府诚信履约监管。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实行“政务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审计、财会监督、市委巡察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级全面梳理市县政府“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等行为,各地、各单位“画像”形成整改责任清单,并严格实行“发现—整改—复核—反馈—销号”工作闭环机制,逐项逐条推进整改,在 2024年 12月底前,实现市本级、各县(市、区)整改清零。

  8.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重大项目制度,实行常态调研服务机制。针对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政府未履约的,加强政企沟通协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通过“信、网、电、微”等渠道,进一步畅通政企交流,积极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持续做好“双千服务”“一把手周末跑工地”“企业家早餐会”等企业帮扶活动,开展分层、分级、分类企业帮扶,积极帮助解决经营难题。

  9.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依法履约等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10.建立与企业签约备案管理制度。以市、县(市、区)政府名义进行的招商引资等重大签约,事前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开展协议文本合法合规性审查,签约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上一级发改部门备案。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信用体系评价,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逐步为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探索依法归集失信违约等方面信息,及时督促清理整改。

  11.加大企业激励力度。强化企业诚信正面引导,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对诚信守法企业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将诚实守信企业纳入“磁湖分”优质商户名单。鼓励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诚信联盟、签署诚信共同宣言。

  12.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失信行为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按照分类分级、动态监管的原则,推动各行业(领域)建立企业失信行为清单(含对应的程度标准)、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着力整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等突出问题。

  (三)聚力推进降本减负,全面提升市场活力

  13.全力降低工商业用户用能成本。配合建立健全新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绿电交易价格机制。配合落实绿电中长期交易政策,推动绿电与煤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配合落实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切实为工商业用户降本减负。支持磁湖电厂(虚拟电厂)建设发展,加快打造全省领先的“数字化电网、智能化调控、社会化参与、市场化交易”平台。鼓励引导保供主体对信用评价良好的工商业用户开展“欠费不停供”服务,确保企业用气、用水总体稳定,保持工商业用户用气成本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关联性强、需求量大的审批事项集成办理,支撑重大项目“策划即入库”“拿地即开工”“建成即投用”。全面推行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网通办”。

  15.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质量。建设互联网、研发、检测、物流、贸易、铸造、电镀、大宗物资供应等一批工业共享平台,依托“东楚融通”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企业降本增效创造更好条件。做大做强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临空经济等三大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三链”工作机制。围绕全省现代化产业集群建设,遴选实施 2个以上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级示范项目,编制产业链质量图谱,为企业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质量技术集成服务。强化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对接湖北公共信息平台集成服务功能,探索开展黄石市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16.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深化“一窗通办”“两个集中”“政务三同”等改革,更高水平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到2024年底将“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扩展到 55个,武汉都市圈“一圈通办”事项累计达到 1500项以上,实现政务服务同城一体化发展。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应用全覆盖,扩大“免证明”领域。全面推进、持续完善“带押过户”“交房即交证”等先行创新试点,夯实巩固不动产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 5次以内,年申报时间不超过 90小时。深化承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承诺制审批事项分为全承诺审批、容缺审批、要件后补审批三大类,在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中先行先试承诺制审批。

  17.提高准入标准化水平。完善“负面清单+正面激励”市场准入模式。持续推进登记业务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的深度融合,促进准入准营标准化、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和住所标准化登记。拓展“一键通”联办范围,推动证照在更大范围“一键三联”(联办、联变、联销)。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在 2个县(市、区)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

  18.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深入推进“金融早春行”,实现 2024年底全市融资签约履约率不低于 90%。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相关金融工具。将政策性担保产品引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生命全周期,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做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预测,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机制,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对单户 5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 1%。持续推广应用“政采贷”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2024年累计融资金额突破 15亿元。

  19.完善经营主体存续退出机制。实施首批“无感续证”试点服务,将办理频次高、实施风险低的许可事项整合受理条件及要件,实现续证审批“零跑动”“零材料”。推进企业注销全程网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开展“强制注销”改革。

  (四)聚力倡导公平透明,切实提升法治能力

  20.常态推进“三乱”治理。巩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持续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不断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1.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纠纷联调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高效化解。及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对涉经营主体信访件做到 7 日内程序性回复 100%,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者结果 90%以上。

  22.提升立案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网络立案审核,自当事人提出立案申请并补正材料后 7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畅通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做到“有投诉、必督办、必回复”,确保有效投诉处理达到 100%满意度。

  23.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提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及时、快捷、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当事人诉权。将需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纳入简易程序,实现案件 3个月内审结。推广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快速处理范围且不需要公告送达的知识产权案件,实现 2个月内办结。

  24.降低办案对企业经营影响。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受理与办理机制,完善涉企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推涉案企业守法经营。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节点刚性嵌入审判管理流程,确保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不低于 90%。加强保全措施的必要性与适当性审查,对财产价值受市场因素影响变化较大或整体不可分的,保全财产范围不得超过保全标的额的 20%。

  25.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对出台(存量)的产业扶持(奖补)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坚决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税收奖补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法规制度专项清理。完善公平竞争政策评估方式,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五)聚力推动内畅外联,持续提升开放能级

  26.提升通关质效。优化升级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市内重点外贸企业跨境贸易业务 100%在“单一窗口”办理。开展跨境贸易监管模式创新,到 2024年底,实现进出口申报货运量增长 10%,通关时间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市进出口通关成本降低 10%以上。加大海关 AEO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推进关企合作,到 2024年底力争打造 1家 AEO样板企业,辖区 AEO企业数量达到 16 家。

  27.稳步实施自贸制度创新。推动黄石联动创新发展区在首创性改革、差别化探索、集成化创新上取得新突破,2024年形成不少于 2项实效性强、风险可控且有普适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28.创新跨境电商服务。全面推广应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推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无纸化,探索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仓、前置仓等“多仓联动”集运模式。

  29.提升开放枢纽能级。加快推动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开通直达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近洋航线,加快推进对接武汉新城和花湖机场快速路网建设,推动黄石港口吞吐量突破亿吨。

  30.优化科创服务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构建本土与离岸、外育与内育并举科创飞地新体系,推动武汉、上海、深圳科创飞地与黄石科技城高效联动、一体管理。用好用足黄石大学科技园、黄石技术交易市场、武创院黄石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黄石)电子信息产业研究中心等,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技术交易平台体系,健全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应用体系,为企业提供人才招引与培训、技术服务与开发、资本对接与赋能、信息咨询与服务等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统筹谋划、高位调度、强力推进、扎实问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同联动、细化配套方案,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改革推进、评价监测、问题整改等工作机制,支持基层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组织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解决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夯实政务基础。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在优化提升政务平台基本服务基础上,不断整合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等功能,加快推进与营商环境改革相适应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集成政务服务。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组织系列政策新闻发布和工作培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锋服务行”等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