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
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 作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促 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 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 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仲裁“约定管辖”“专家断案”“公正高效”“不公开审理”“全球可执行”等独特优势,通 过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仲裁条款、支持运用仲裁方 式化解纠纷,让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行业组织等市场 主体更加了解仲裁、熟悉仲裁、认可仲裁,规范选择和自觉运用 仲裁方式解决经济贸易纠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维护市场 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新环境
1.不断提升仲裁的社会知晓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 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积极宣 传并充分运用仲裁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把宣传推行仲 裁法律制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和法治 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讲,使他们 树立起仲裁意识,学会运用仲裁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APP 等新闻媒体,积极 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刊播 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仲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 步扩大仲裁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 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不断提升仲裁的社会认可度。仲裁机构要主动依托政府
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深入各类企业进行走访交流、组织座谈培训,通过法治宣讲、咨询解答、专题讲座、案例解析等形式,宣 传仲裁法律制度。要找准切入点、抓住发力点,主动服务,为企 业提供适用的免费法律咨询和规范合同服务;要加强与有关单位 的沟通,主动提供咨询意见,引导市场主体更多选择仲裁方式; 要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公平正义, 以良好口碑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关注;要加强与北京、天津、 雄安等地仲裁机构的对接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 设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 不断提升仲裁的社会选用率。鼓励在签订招商引资、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PPP 项目、政府采购等合同时,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推广使用规范 仲裁条款。在处理政府民商事涉法事务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达 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化解纠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 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 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体育 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动办、市医疗保障局、市园林局、市数 据局、市供销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轨道办、市城市更新促 进中心、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大本系统内宣传、运用仲裁解决民商事经济纠纷的力度,逐步形成以仲裁为主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 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委金融办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监督作用,指 导辖区内金融法人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通过仲裁解决金融纠 纷。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侨办)、市投促局、市政府外事 办及高新区、经开区、自贸区正定片区等单位要引导和鼓励在石 投资兴业的涉港、澳、台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赴境外投资的石 家庄企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联、市律协等单位和行业组织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引导 和规范涉及律师、非公企业、消费者的相关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将合同纠纷通过仲裁快速化解。(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二)打造国内仲裁法律服务新高地
1.建设一流的服务场所。对标国内先进地区仲裁机构,配 套现代化庭审设施,提升优化仲裁服务场所和办公环境,建设国 内领先的仲裁综合服务场所,为仲裁活动参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石家庄仲裁委)
2.研发一流的智慧仲裁系统。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 的标准,研发集咨询、立案、审理、裁决、送达于一体的综合服 务智慧仲裁系统,配备庭审专用设备,推行远程音视频系统,实 现实时多方多地同步开庭。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数字化仲 裁庭,为当事人和仲裁员提供 “e 站式”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
3.建立一流的仲裁体系规则。加强仲裁程序管理,健全仲 裁案件立案、送达、审理、评议、裁决、档案管理等制度,瞄准 专业化、国际化特点,修订完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和专业仲裁规则,加强对仲裁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
(三)构建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新格局
1.建设“一个中心”。在总结自贸区正定片区成功经验的基 础上,以加挂“石家庄国际仲裁院”牌子为契机,在涉外贸易集 中的高新区、经开区等地设立仲裁分支机构,建设解决国际商事 纠纷的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打造全市 优质涉外法律服务窗口。同时,探索建立遵循国际惯例,与现代 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仲裁发展方向,体现 石家庄仲裁特色的事业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在财务、人事等制度 方面给予较大的管理自主权和资源配置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 仲裁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自贸区正定片区管委会,石家庄仲裁委)
2.打造“三大平台”。根据仲裁机构业务职能特点,分行业 分领域整合业务部门组织架构平台,设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建工 仲裁院、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冀融 仲裁院,为省会的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军民融合、贸易等领域,提供公正、高效、便捷、专业的仲裁法律服务。(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
3.抓好“诉仲诉调对接”。石家庄仲裁委要与市中级人民法 院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沟通协作机制。 在民商事领域,开展诉仲、诉调衔接工作,在仲裁协议效力确 认、仲裁保全、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执行与不予执行等方面 充分沟通协调,确保仲裁案件质效;依托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 庄铁路运输法院、基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仲 裁调解窗口,加强仲裁调解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 机制,尽最大努力做好社会各类矛盾问题的化解,有力提升矛盾 纠纷诉源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家庄仲裁委)
4.提高“仲裁公信力”。石家庄仲裁委要严格按照仲裁法及 相关规定,推进仲裁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仲裁从业人员队伍管 理,加大仲裁宣传推行力度,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完善办案规 范,健全核阅制度,统一仲裁裁判标准,提高仲裁庭释法说理能力和裁判水平,确保公平公正裁决,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
(四)完善仲裁人才选聘新机制
1.建立科学规范的仲裁员管理机制。制定仲裁员选聘使用 管理办法,选聘国内外知名法律、经贸、军工专家担任仲裁员, 优化仲裁员专业结构,发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纪律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仲裁员廉洁自律和职业操守教育,完善仲裁员培训、使用、考核、奖惩和淘汰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
2.加强仲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引进精通法律、经贸的高 层次复合型人才担任管理人员和办案秘书,在薪资待遇等方面给 予支持。推进仲裁机构人才队伍分类分级管理,实行职员制管理 的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竞争、考评和奖惩机制,为仲裁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责任单位:石家庄仲裁委)
3.建立常态化理论与实务研讨机制。在知名高校建立仲裁 科研基地,深入开展课题研究。通过组织学术、经贸及法律研讨 会,提升石家庄仲裁的理论研究水平、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涉 外仲裁人才培养,选送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赴国内外先进仲裁机 构开展教育培训,逐步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 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高品质 国际仲裁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市商务局,石家庄仲裁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石家庄仲裁工作推进专班, 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 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仲裁工作推进落实的指导、监督和验 收等。石家庄仲裁委调配骨干力量,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络 员,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仲裁推行工作的时间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石家庄仲裁工作推进专班将定期召开 专班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项重 点任务有力有效推进落实,及时研究解决仲裁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助力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