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6日

  洛阳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河南省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我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11月底前,公布我市企业和个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根据省统一部署,完成省第一批基础清单中的45项任务,优化完善我市基础清单中的任务;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两批基础清单改革任务,并结合实际拓展一批具有洛阳特色的高频“一件事”,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2025年年底前,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办事体验不断优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各市级牵头部门会同联办部门,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着眼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重要阶段,对照但不限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见附件),明确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办理顺序等,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各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在组织开展单事项优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所涵盖的办理要素进行再梳理,依法整合环节、精简材料、统一表单、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推行联动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三)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各市级牵头部门会同联办部门,按照明确的完成时限和最小颗粒化原则,组织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整合优化,统一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并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步配套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厘清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四)统一受理出件。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在市政务服务网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并按需向“洛快办”APP、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各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组织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收件(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各级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提交的申请。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出件环节,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信息化推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实体证照(电子证照)等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加快推行以电子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证照,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五)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完善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加快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对接。各县区直接应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平台,不再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市自建业务办理的系统改造、整合力度,加快实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确保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六)推进事项办理数据共享应用。各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组织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或核验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依托洛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将数据汇聚至共享交换平台,并加强数据治理,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各有关部门要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数据资源目录,推动共享数据自动调用、申报表单自动填充,减少办事材料重复提交。

  (七)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参照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企业从开办到注销、项目从申报到竣工全生命周期,以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梳理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023年11月底前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审核,形成第二批基础清单并推动实施。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事项清单任务,同时,可结合实际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八)加强综合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县区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按照市级制定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清单事项的组织实施,并因地制宜,不断拓展范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切实做好政策、业务、数据等支撑保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平台建设、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整合对接、业务梳理和培训推广等费用,由各级财政经费予以保障。

  (二)精心组织实施。针对清单中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分别组建由市级牵头部门会同联办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围绕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各牵头部门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会商解决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联办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尽快制定本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的跟踪评估,引导企业群众对办事窗口、办事人员、办事成效等进行评价,让企业群众评判实际效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收集典型经验和问题不足,加强情况交流,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晾晒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报告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解读与宣传,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品牌。

  附件:1.洛阳市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第一批)

  2.洛阳市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