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附件:

  《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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