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绥化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绥化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2023-2025年)

  目 录

  前言

  一、背景与形势

  (一)建设现状

  (二)存在问题

  (三)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建设架构

  (一)总体架构

  (二)管理架构

  (三)层级架构

  四、建设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加快推进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三)加快推进监管执法“一网通管”

  (四)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一网感知”

  (五)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

  五、构建共享共用的“五横”数字基础底座

  (一)建设全市电子政务“一朵云”

  (二)提升电子政务外网通道支撑能力

  (三)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四)深化共性支撑能力平台建设

  (五)强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六、建立科学规范的“五纵”制度约束规则

  (一)深化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

  (二)构建一体化决策指挥体系

  (三)完善数字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四)建立一体化运维服务体系

  (五)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

  (一)深化智慧农业发展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四)引领数字社会建设

  (五)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资金支持

  (三)提升人才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估

  (五)加强宣传培训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将作为“十四五”时期统筹安排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一、背景与形势

  (一)建设现状。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开展一系列实践探索。

  1.统筹协调机制逐步理顺。我市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组织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组建绥化市大数据中心,提升全市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能力。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审核逐步规范。加快推进一系列政务服务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政务系统整合等相关制度规范,支撑全市数字政府规范化建设。

  2.数字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不断升级,完成了市县主干线路千兆带宽扩容工作,支撑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持续拓展政务外网的覆盖范围,实现市县两级594家单位、209个乡镇(街道)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率达100%。建立市县两级政务云服务体系,整合部门机房,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信用平台、数字城管等80多个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

  3.政务数据共享有序推进。依托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共性基础应用体系,支撑各级各部门“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编制52个部门的818条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汇集政务数据3140万条。积极对接国家部委、省级政务数据接口,申请使用公安、人社、教育、医疗等33个国家部委及省直厅局278个接口,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不断提高。

  4.政务办事体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累计公布服务事项达12621项,市县两级网办率达98%。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35个部门,1165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全市1443项事项实现“省内通办”、212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大力推行“办好一件事”改革。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有效预警和催办功能凸显,“好差评”系统推广应用水平不断提升,12345热线服务效能持续增强。

  5.政府履职能力逐步增强。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公共安全、城市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信用等领域数字化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住建、营商环境、执法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创新引领作用初显。

  (二)存在问题。总体来看,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呈现统筹能力不强、建设规模不大、应用成效不高等特点,数字政府建设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统筹制度规则还需完善。“全市一盘棋”的数字政府建设格局初现,但缺乏统一规划布局,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利用、跨部门协同应用、城市治理数字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政企合作、人才引进培训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统筹规划。与省数字政府建设对接不够充分,市、县之间的统分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数字支撑底座有待升级。我市云网数安全总体管控支撑能力不足,政务信息系统迁云迁网覆盖不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利用率不高,各部门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不足;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支撑能力弱,存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数量不多、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等问题。

  3.政务服务能力仍需提升。企业群众便利化、场景化、智能化的服务体验感还不强,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基层业务人员多次录入、人力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互联网+”在养老、社保、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服务便利性体现还不高,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4.社会治理支撑还需增强。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协同治理、智慧治理程度还需提升,精细化、智能化的治理机制和平台系统尚未完全建立。多业务协同联动应用场景有待进一步拓展。应对疫情管控、突发事件的协同指挥能力以及社会治理科学决策支撑能力有待加强。

  (三)面临形势。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从国家层面看,通过数字政府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从黑龙江省层面看,我省提出“146N”的数字政府建设思路,以“数跑龙江”为统领,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六最”品牌。从绥化市层面看,我市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集中资源补齐短板弱项,充分发挥数据赋能驱动作用,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彰显地方特色品牌,为实现我市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跟“数跑龙江”步伐,对标一流、改革创新,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政府治理服务方式变革,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全市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政府决策科学化、业务办公协同化、监督管理一体化、社会治理精准化,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六最”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提供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数字普惠,强化改革创新,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数据赋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黑龙江省数字治理制度和标准,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应用,全面发挥数据要素改革、发展、创新引擎作用,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能。

  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按照国家、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坚持统筹协同、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利旧建新,提升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同发展。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平台、网络、应用和数据的安全,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统筹规划、横纵贯通、协同联动、覆盖全市、全省领先的数字政府体系,“一网协同”“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统管”“一网感知”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协同联动成效显现,“五横”数字基础底座建设更加完备,“五纵”的制度规则体系逐步健全,数字技术赋能智慧农业品牌彰显,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全省数字政府领先市。全市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全市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上游水平。

  全省数字底座标杆市。全市云网数安全集约化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建成覆盖全市的“一朵云”和“一张网”,数据共享服务模式基本形成。

  全省慧智治理先进市。全市在市场监管、生态治理、治安防控、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慧智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用数据服务、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用数据决策”的政府治理新模式。

  全省政务协同先行市。建成市县一体、业务协同的整体政府运行机制,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辅助决策等数字化应用水平。建成“龙政通·绥化站”协同办公平台,满足政府内部“办文”“办会”“办事”需求。

  三、建设架构

  (一)总体架构。以“1555X”总体架构引领我市数字政府全域改革与发展,为推动数字绥化、智慧绥化建设提供支撑。

 image.png

  图1 绥化市数字政府建设架构图

  一个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做好国家、省、市、县数字政府建设资源统筹与规划,集中力量与资源做好全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升级。

  五大数字化协同履职能力体系。按照国家、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思路,深化政府履职能力数字化建设,构建“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通管”“一网感知”“一网统管”的数字化协同履职体系。

  “五横”数字基础底座。按照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思路,加快构建全市政务“一朵云”、全市政务“一张网”、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全市统一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五纵”规则制度规范。通过制度规则推进我市数字政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一体化决策指挥体系、统一绩效考评体系、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和统一运行维护体系。

  “X项”特色创新场景。以重点领域协同应用需求,利用新技术,推进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方面建设,构建“X项”特色创新应用场景。

  (二)管理架构。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总体思路,构建全市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管理运营体系,打造适应整体化数字政府改革要求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制度规范,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保障。优化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统筹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业务创新与数据共享。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建设管理会商机制,建设管理模式创新。依托省级统一平台架构和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市级基础支撑底座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满足快速部署和弹性扩展需求。

  (三)层级架构。按照全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统分结合”的原则,强化市级数字基础支撑,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面协同应用。

  image.png

  图2 绥化市数字政府层级架构图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市本级统筹建设运营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依托省政务云平台推进业务系统备份,开发部署共性应用支撑。县(市、区)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承接使用省、市级部署的各类业务系统。

  四、建设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场景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域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修订完善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级五十同”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推动逐步实现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事项、办理结果等五十项要素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拓展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持续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以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等领域为重点,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一件事集成服务”专区,持续梳理优化“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

  (3)规范线下大厅办事服务功能。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根据事项关联度和业务性质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推进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升政务服务办事体验。设置一体化评价专区或评价走廊,配备相应评价设备、评价二维码等,有条件的可建设密闭“好差评”专区,实现评价数据实时回传汇聚。

  (4)提升政务服务融合便利。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就近办”。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5)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统筹实施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布局,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专栏1 政务服务规范化场景化建设工程

  政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工作实际,组织我市及县(市、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认领应承接的事项,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编制本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根据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调整,组织本级所属部门对相关内容予以同步更新、认领、发布。

  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建设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管理平台,配备基层综合便民服务机构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实现对基层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清洗、比对、整理和综合利用,与市级政务数据有效衔接融合。推进一个系统受理所有业务,避免数据重复采集和“二次录入”。

  2.提升民生服务普惠化均等化。加快推动数字生活新场景,持续优化升级“教育、医疗、居住、社保、养老、救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字化能力。

  (1)加快智慧教育建设。加快我市教育云平台建设,深化教育资源整合应用,实现教育部门与学校数据互通、系统互联、信息整合、业务聚合、服务融合。推动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提升市直学校信息化条件,完善智慧教育学校终端环境。优化数字公共教育资源与服务质量,提升教育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加快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实现市县医疗卫生业务协作互联互通。拓展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疫情防控等健康大数据建设,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养老医疗、医疗保障等信息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绥化市互联网医院云医联体总院,推动全市医联体工作线上运行,打造区域内云医联体模式。加快远程医疗服务建设,深化医疗协同,实现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完善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拓展电子健康卡应用场景,实现与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互联互通,提升患者便捷就医服务水平。

  (3)加快智慧医保建设。依托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扩展医保电子凭证功能,推进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社保、医保信息共享,推进缴费方式改革,高质量建设智慧医保、数字医保。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建设,明确支付标准,实现医保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办理、投诉举报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反馈等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实行价格政策分类管理,并针对服务特点进行细化。

  (4)加快智慧养老建设。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以全市“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为基础,加快“独居老人”智能看护项目建设,为老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服务。利用智慧化、信息化、数字化等新技术,大力拓展推广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应用,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医、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紧急救助、生活帮助等服务,实现全市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全覆盖,有效打通为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5)加快数字人社建设。依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业务平台,加强内部业务系统整合与数据归集共享,推动与省、县(市、区)对接与应用,实现全服务上网、全数据共享、全业务用卡。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就医购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就医结算等功能,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

  (6)加快数字民政建设。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网”平台为基础,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社区治理等民政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7)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数据治理,打造交通领域一体化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公众出行交通信息服务精准水平。加强交通数据跨部门整合共享,基于大数据推动城市交通运行情况分析,支撑城市治堵诊断、分析、评估,提高治理能力。推进交通“新基建”建设,打造全市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网络。

  (8)加快智慧住建建设。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住房、数字建设、数字建造、数字城乡建设。推进传统供热体系、供水体系、燃气供应体系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建设智慧供热平台、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智慧供水平台,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9)加快退役军人服务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统一、智慧、融合、便捷、可靠”的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体系。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平台,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就业、优抚优待、困难帮扶等服务数字化,实现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

  专栏2 民生服务普惠化均等化建设工程

  建设教育云平台。涵盖面向课堂教学的智慧课堂系统、面向课后作业及考试场景下的大数据精准分析系统、面向幼教的互动教学资源系统、面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的教研培训系统、面向学生线上辅导和课后服务以及心理健康评测辅导系统、面向学校的资源管理系统。

  推广智慧校园。建设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室等智能教学应用场景,支持互动反馈、高清直播录播等教学方式,为智能化条件下教学模式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支撑智能黑板、电子班牌等各类终端在校园泛在互联。

  推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整合各医疗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及资源,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县医疗卫生业务协作互联互通,形成基于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的医疗卫生业务协作网络。在青冈国级医共体试点基础上,将望奎、庆安纳入省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县,全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

  智慧住建建设。建设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瓶装液化石油气可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市燃气管理数字化。开展智慧供暖项目建设,提升二级网覆盖面。建设智慧供水平台,综合管控平台搭建、分区计量体系建设、水厂自动化升级改造、管网压力监测点布设、计算机储存资源建设、网络及网络安全建设。

  3.提升惠企服务精准化便利化。以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效,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1)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依托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按照“办好一件事”要求,推动企业开办线上信息一次采集、申请材料一次提交,身份认证一次进行,办理结果互认,相关业务并联办理,实现线下“一门(窗)一次”服务。积极探索试行“一业一证”。

  (2)提升企业审批便利度。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加快与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接后审”服务,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依托绥化市大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实现网上受理、不见面审批新模式。

  (3)推进“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网签和缴税(费)等不同业务系统相互融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综合受理、并行办理,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打造“一次受理、自动分发、集成办理、顺畅衔接”服务新模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逐步实现“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

  (4)加大惠企服务兑现力度。推动惠企政策实施部门数据共享,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和政策办理服务指南。配套发布政策解读,推动专业性较强政策开展图表式、口语化和智能语音解读。优化政策申办程序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惠企政策兑现“不见面”“零跑动”。推进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无需审批、直接享受政策。对惠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展开专项监督,探索惠企政策评价工作,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基层。

  (5)加大智慧税务建设水平。完善“智慧办税服务厅”功能,探索推行“AI+税务”,强化高精无感人脸识别区、咨询导税区、税法宣传专区、网上办税体验区、24小时自助办税区五区联动。推动网上办税体验区运用,利用“网上办税自助服务云桌面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点餐式”个性化辅导,帮助纳税人学习掌握进而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积极推动“学雷锋号”智慧移动办税服务车运用,为企业提供涉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6)深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推动绥化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及时更新本地关于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工作动态、新闻活动、服务项目等,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知识产权最新工作情况。

  专栏3 惠企服务精准化便利化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升级。进一步优化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按照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实现与多规合一(包含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等)等系统对接,增加系统好差评功能。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线办理,通过业务系统联通、数据实时共享和应用电子证照,精简企业申报审批流程,降低项目办理成本。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升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次不用跑”。推动电子证照系统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上得到应用。推广电子证照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企业注册、金融信贷等方面应用。

  建设自然资源一体化审批系统。利用市自然资源多级一体化审批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的深度融合,获取空间图层信息、接入智能比对分析、辅助项目审查,实现精细化审批决策,保障建设项目落地效能,实现自然资源数据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积极推行与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系统互联、数据共享。

  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系统。继续完善开发监督管理系统,将审批业务监督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打通监督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审批监管自动化、智能化、实时化,并逐步延伸到为项目企业提供“全生命同期”全要素服务保障、惠企政策自动匹配兑现等功能。

  建设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以省、市、县三级奖补事项为基础,建设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打造政策库、指南库、在线申报、留言咨询等功能板块,对绥化市现行有效惠企政策归集梳理,实现一站式集中发布、线上办理,加大惠企政策智能化推送、集约化管理力度。

  (二)加快推进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1.推进政务办公协同化建设。按照黑龙江省“龙政通”相关要求,围绕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档案管理等日常办公需求,建设“龙政通·绥化站”协同办公平台,建立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协同办公体系。加快推动政府部门内部非涉密公文电子化流转,逐步减少纸质公文,加快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精简高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资源融合和政务协同。依托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推出一批机关内部“一件事”,提升政府运行协同效率。

  2.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国家、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政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提升。深化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推动政府网站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统一提供身份认证、事项管理、协同服务、咨询投诉等功能。推动智能搜索系统、统一知识库和智能问答系统建设,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实现数据共享、问答统一,灵活开展政民互动。加快适老化及无障碍升级改造,为老年人提供相应保障。

  专栏4 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建设工程

  建设“龙政通·绥化站”协同办公平台。基于黑龙江省“龙政通”协同办公平台,推进平台本地化部署与落地,打造服务市、县、乡、村政务人员的移动政务门户。逐步提升平台协同办公能力,拓展平台应用范围。

  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建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持续推进市级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等应用,有序推进各部门、县(市、区)向市级集约化平台的迁移。

  (三)加快推进监管执法“一网通管”。

  1.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按照国家统一监管标准与规则,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展示精准“画像”。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健全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实施动态管理,逐步推行“照单监管”。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建设完善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行为、执法人员、信用信息、投诉举报等监管数据库。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实现政府监管领域全覆盖、多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

  2.加强重点领域数字化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逐步健全完善全过程、全周期的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力度。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管系统,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创建“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按照省药监局工作部署,推动省建智慧药品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监管业务数据库,逐步实现流通领域药品安全“一企一档、一品一档”智慧监管。推动黑龙江省疫苗追溯系统应用。以气瓶、叉车、电梯等风险较高设备为重点,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电梯应急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推动特种设备监管智慧化、数字化。

  专栏5 监管执法“一网通管”建设工程

  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进一步加强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约谈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指导供餐单位在全面实现“明厨亮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增加经济投入,升级硬件设施,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一网感知”。

  1.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协同指挥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呼兰河、通肯河、肇兰新河及安肇新河等中小河流协同治理,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加快河流环境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强化河道湖库监管。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建设全市秸秆禁烧自动监控网络平台,实现全市全自动火点监控、预警。完善环境和水土流失监测体系,依托物联网使能平台,推进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城市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源、供、排、污、灾全过程量化监控”物联网管理模式。推动“天地一体”生态保护红线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建设,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

  2.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自然资源云上全域大数据体系,建设自然资源专题数据库,包括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数据库、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黑土地保护监测监管数据库、“地质云”核心数据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基础数据库等,支撑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林草资源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平。依托省自然资源资产(生态银行)管理系统,围绕“资源-资产-资本-财富”转化,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进全市自然生态资源的储备、整理、提升、转换和开发利用。

  3.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秉持“绥化生态优势金不换”的信念,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传统高耗能行业、公共场所、楼宇经济等企业碳排放、用户碳足迹的数字监测,推动绥化市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利用数字化手段改造能源的生产、运行、传输模式,提升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专栏6 生态环保“一网感知”建设工程

  推进市自然资源云上全域大数据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建设市自然资源专题数据库,包括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数据库、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黑土地保护监测监管数据库、“地质云”核心数据库、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基础数据库等,支撑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

  建设河流环境一体化监管平台。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结合地理信息技术,建设河流环境一体化监管平台,整合和统筹全市卫星遥感数据、物联网监测数据、无人机航拍数据等,实现河流环境的空天地全覆盖、全过程立体精准监控。

  建设智慧污水管控平台。推进污水数字化在线监管,汇聚污水排放量和污水厂运行情况等数据资源,建立智慧污水处理模块支撑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污水厂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运维数字化管理、设备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一体化安全管控,生产运行安全可靠。

  建设秸秆禁烧自动监控网络平台。以视频监控为核心,建设全市秸秆禁烧自动监控网络平台,构建集火点监测、立体化巡检于一体可视化监管系统。

  (五)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

  1.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加强“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线上受理渠道,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

  2.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推动“智慧应急”建设,利用国家和省级集约建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对各类应急有关数据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和更新管理,逐步形成全要素、全口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服务。依托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感知数据为基础,汇聚地震、气象、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数据,逐步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网络畅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通信保障。综合运用无线通信、卫星通信、融合通信等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重特大灾害和复杂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指挥决策、力量调度、协同救援效能。

  3.加强基层治理数字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深入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数字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将网格化管理模式延伸到社会治理、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等各个领域,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网格体系。加快社会治理云平台推广应用,推进组织、民政、公安、司法、环保、信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职能和资源有效整合到社区网格,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全市统一的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打通城乡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建立网格、村(社区)、乡镇(街道)三级微信群网络平台,搭建“全天候、零距离”的双向联系沟通渠道,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在乡村治理层面的落地。

  专栏7 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工程

  推进应急指挥中心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推动应急指挥中心系统达到市二级标准,实现指挥大厅、会商室、视频会议室与省应急厅保持3条独立视频通讯系统,与县级保持不少于2条独立视频通讯系统。探索建设智慧监测预警工程。

  “数智公安”建设。坚持“以科技赋能、靠科技打赢”战略目标和“数智警务”发展方向不动摇,全面推进公安技术手段迭代更新,全力提升公安科技信息化水平。推进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推进技术侦察手段和智能装备建设、推进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进运维保障体系建设。

  五、构建共享共用的“五横”数字基础底座

  (一)建设全市电子政务“一朵云”。

  1.夯实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建设。构建全市政务“一朵云”服务体系,为市级政务部门提供计算、存储、网络及安全等各类云计算基础设施资源、相关软件和服务。统筹整合现有政务云资源,逐步撤并整合各级各部门现有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和光纤线路等资源,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化系统迁移、部署上云,实现“应迁尽迁,应上尽上”。优化政务云管理机制,明确县级不再新建政务云平台,新建系统必须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我市系统云上集约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

  2.强化与省云平台深度对接与管理。推动市政务云平台与省政务云平台互联互通,探索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与调度。依托省容灾备份中心,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备份。

  (二)提升电子政务外网通道支撑能力。

  1.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实施骨干网扩容升级工程,推动市、县、乡各级部门政务网络带宽拓展到千兆,实现千兆到县、百兆到乡镇。优化全市政务网络组网架构,推进市、县双主干、主备双链路的网络架构建设,并向乡、村级延伸。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横向实现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接入,纵向实现各市、县、乡、村接入,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

  2.推进政务网络整合迁移。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推动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充分利用5G、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技术,统筹各部门互联网接入需求,统一互联网出口,建设市县两级互联网统一接入平台,推动多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1.加强政务数据归集治理。加快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建立标准一致、动态管理的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市政务数据“一本账”。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基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省基础数据库数据回流,建设完善市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库。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快政务服务、医疗健康、社保保障、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等主题数据库建设,推动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2.推进政务数据高效共享。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协调管理机制,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持续提升与省平台数据共享通道能力,有效支撑县(市、区)数据流通与共享需求。建立政务数据服务体系,统一受理数据共享需求并提供服务,推动实现数据资源高效率配置、高质量供给。持续扩展数据共享交换的服务范围,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有效推动数据流通与按需使用。

  3.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编制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建设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优先推动有利于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加快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共用。探索利用身份认证授权、数据沙箱、安全多方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逐步建立数据开放、开发利用创新机制。重点推进普惠金融、医疗保险、交通出行等行业应用。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提升数据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深化共性支撑能力平台建设。

  1.持续推进与省共性系统联通对接。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核心,加快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材料中心、非税收电子缴费系统等共性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与对接,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统一服务与应用支撑平台,满足各地各部门共性业务创新应用需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和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市综合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为各地方和各部门提供统一的信用信息和地理信息服务。聚焦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食品安全、金融服务等应用场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技术等技术手段,构建我市新技术共性应用支撑体系。

  2.加快拓展共性支撑应用场景建设。以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应用场景为核心,拓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应用范围,基于可信数字身份拓展人脸识别、扫码等核验方式,实现身份认证“一次认证,全市通用”;深化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应用;推进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应用,实现网上签发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的有效性验证;加快推进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应用系统应用,提升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

  3.加快布局全市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全面摸清我市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监测、供水供电、燃气消防等领域的感知终端设备,建立全市感知终端“一套台账”,强化感知终端统筹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感知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感知数据汇聚汇通和共享应用。推进智慧杆塔等感知底座组网建设,实现多种设备和传感器“一杆多感”综合承载。重点加强对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部件等要素的实时感知,获取城市单元体征,形成动态城市画像,提供最佳智能反馈,形成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一体化智能交互能力,支撑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服务。统一城市实体的基础身份标识,规范全市二维码编码,推进形成统筹有序的城市码发码机制。依托城市码,推进“人”“企”“物”城市基础感知数据的融合关联和共享,构建万物互联的感知体系。

  (五)强化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入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以政务服务网和“全省事”APP为核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入口,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数据共享等工作,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优化我市“全省事”便利化场景化服务专栏,推动相关服务应用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建立高频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服务清单,在户政、社保、住房、医疗等相关事项办理中推广“扫码亮证”服务,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

  2.提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按照职责权限整合优化各业务系统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加强事项办理证明材料、填报数据的精简、复用和共享,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建设全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系统,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加强数据共享、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审管衔接、“办好一件事”等系统改革建设,推动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

  专栏8 数字基础底座夯实工程

  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向基层延伸。增强电子政务外网带宽资源,实现千兆到县、百兆到乡镇。优化全市政务网络组网架构,推进市、县双主干、主备双链路的网络架构建设,并向乡、村级延伸。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横向实现部门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接入,纵向实现各市、县、乡、村接入,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普查与目录编制。开展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数据资源家底,整理收集信息系统清单、数据资源清单、资源需求清单三张清单数据内容,形成全市统一政务数据清单,建立标准一致、动态管理的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市政务数据“一本账”。

  建设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具备政务数据存储交换、大数据分析、电子政务网络传输能力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以“124N”(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四大数字基础底座、N个场景应用)为总体架构,实现“前台”服务应用,“后台”技术支持,整合数据资源,夯实智慧政府基础。

  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数据应用支撑功能,对公共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有序开放。

  推进综合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升级。全面整合更新全市域的地理信息、自然资源、民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卫健、水务、城管、林草等行业等时空数据,融合形成以自然资源信息为主,各行业专题信息融合的“大数据”平台,更新绥化市主城区实景三维场景,对其他行业的日常业务进行全面支撑。

  建设全市统一感知管理服务平台。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开展感知终端普查,统一终端编码,并向市级感知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共享。建设市级感知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各部门感知终端基础台账,形成全市统一的感知终端一套“台账”。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重点围绕政务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建设,完善新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功能,开发升级政务服务“一件事”等应用系统,按照统一入口、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查询、统一收付、统一邮寄、统一评价等要求,推进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系统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深度融合,一体化办理。

  六、建立科学规范的“五纵”制度约束规则

  (一)深化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数字政府相关标准规范,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数据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基础设施标准及数字安全标准,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快推进云网、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信息安全等相关标准落实工作,加大推广执行力度。基于数字政府建设实际,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数据支撑等领域标准规范,以标准先行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

  (二)构建一体化决策指挥体系。建设全市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融合社会公共数据、产业数据、民生数据,全面反映政府效能、民情反馈、营商环境、社会管理、建设成效、服务能力评估等建设成效,拓展各领域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加强经济数据运行监测,完善经济治理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部门专业数据库,汇聚形成覆盖投资、消费、就业、财税、金融、物价、统计、进出口等领域的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做好经济运行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加强经济监测预警,提升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完善数字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重点领域评估考评,运用数字化手段迎接国家和省关于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考评工作。加快推动全市统一数字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建设,能够基于各领域指标支撑相关材料上报、数据归集、对标分析等功能,实现指标监测、督导、考评、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以省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考核指标为基础,建立数字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各部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数字化支撑政府职能不断优化。

  (四)建立一体化运维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数字政府运维服务平台,通过运维事件管理、运行情况监测、运维配置管理、容灾备份管理等功能建设,提升政务云、政务外网、政务大数据、能力开放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安全管理平台等关键基础设施的接口对接、迭代升级、安全防护等运行维护能力。加强数字政府安全运维服务团队建设,明确运维服务团队要求和职责权限,加强协同指挥,建立故障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数字政府信息安全保障队伍能力,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五)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贯彻国家和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安全制度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网络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密码应用管理制度,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环节,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统一的密码保护、安全等级保护等服务,为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以及新技术应用安全提供立体化的安全技术支撑。开展政务云安全可控升级改造,打造软硬一体云端协同的信创存算资源体系。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为基础设施、共性应用和政务数据提供立体化的安全技术支撑。

  专栏9 制度规则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数字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基于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考评以及数字政府建设考评的评估评价需求,建设市、县统一数字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实现指标监测、督导、考评、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建设数字政府运维服务平台。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数字政府运维服务平台,通过运维事件管理、运行情况监测、运维配置管理、容灾备份管理等功能建设,提升我市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的规范性。

  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成绥化市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对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篡改监测、漏洞检测、重大漏洞专项检测、流量监测和攻击监测,最终实现全网网络安全态势可见、风险威胁可知、信息通报统一、应急处置高效的态势感知平台系统。

  建设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融合社会公共数据、产业数据、民生数据,全面反映政府效能、民情反馈、营商环境、社会管理、建设成效、服务能力评估等建设成效,拓展各领域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

  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

  (一)深化智慧农业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提升我市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

  1.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化水平。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数据,建设耕地基本信息数据库,形成基本地块权属、面积、空间分布、质量、种植类型等大数据。加强种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种业信息平台,完善种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智能化种植平台,实现夏季田间管理阶段,精准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探索建设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大数据平台,构建以黑土地农田生态系统为主的黑土农业资源管理与优化利用现代智能农业生产体系。依托黑土地保护监测平台、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平台的建设,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为黑土地保护和利用赋能。加快传统农机设施数字化改造,发展高精度农机作业导航监测、植保无人机航化作业。

  2.推进农业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汇集农业生产经营数据以及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田间施用等数据,构建以县为单位的投入品监管溯源与数据采集机制,建设农业数据资源“一张图”。推进农产品可溯化,建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监测,引导鼓励田头市场、批发市场采用电子结算方式开展交易,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关键市场交易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

  3.提升益农信息服务和农业品牌影响力。按照全省益农信息社建设要求,完善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气象“私人定制”等领域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促进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便民化。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探索依托供销系统建立覆盖全市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强化品牌设计培育与营销,创新开展“五谷杂粮”下江南、“绥化好粮油”等产品营销推介方式。持续深化“数商兴农”,广泛开展直播助农等活动,培育推介农产品网络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认证资助和推广,以品牌化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各类销售平台和渠道,提升“寒地黑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地域品牌农业建设和商业品牌打造。

  专栏10 智慧农业深化建设工程

  建设农业数据资源“一张图”。依托综合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汇聚农户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大数据、农业自然资源大数据、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构建全市农业数据资源“一张图”。

  建设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大数据平台。综合运用黑土地保护监测平台、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平台资源,构建以黑土地农田生态系统为主的黑土农业资源管理与优化利用现代智能农业生产体系。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水稻、玉米、大豆等单品种大数据,建立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消费、贸易等环节的数据清洗挖掘和分析服务模型,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和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开发提供生产情况、市场价格、供需平衡等服务产品。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支撑,加快提升企业登记、开办、建筑许可办理、用电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信贷服务、纳税、企业注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管理等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质效。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信用审批承诺”“证照分离”、重点乡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绥化”建设为引领,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拓展信用场景应用,依法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大力营造“诚信有价”的良好社会环境。持续拓展“信易+”场景应用,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

  (三)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壮大数据服务产业,积极发挥绥化大数据中心核心辐射效应,优化大数据中心布局,积极引进一批数据采集、存储、挖掘、交易、应用、安全等大数据和云计算企业,逐步孕育一批本地大数据企业,形成大数据应用和创新创业生态圈。培育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和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无接触经济等新业态。探索新技术应用,拓展数字技术在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物流等领域数字应用场景,推动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文创、数字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民生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

  (四)引领数字社会建设。以数字技术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为核心,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形成以城市时空数据信息为基础,支持多行业信息汇聚、融合、提取、展示的数字孪生城市管理应用场景。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五)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依托国家和黑龙江省构建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和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导依法交易数据,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加强数据交易监管,促进数据资源依法有序、高效流动与应用。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主体,培育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构和专业数据确权机构,为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专业服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绥化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对接国家、黑龙江省工作部署,强化一体化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专家学者或智库、咨询机构等智力决策支撑机制。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探索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市、县两级财政共享机制,建立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管,推进项目经费与绩效评价挂钩,提升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加大对数字政府项目的投入力度。

  (三)提升人才保障。实施“人才兴绥”战略,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提升全市干部数字化素养。建立健全数字政府领域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称层级、人才发展通道,健全考核竞争激励机制。探索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合作交流,培育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持续优化人才结构。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全市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考核指标,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利企惠民效果和企业群众评价结果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五)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规划宣贯培训,确保规划内容、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落实。加强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新理念、新做法,提升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吸引各类人才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并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提供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