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厅政务公开办制定了厅落实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30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今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住建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责任部门:城建处、建管处、公积金处、计财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审批办、省建设稽查局、厅督查小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助推扩大内需
(一)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责任部门:房产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责任处室:城建处、房产处、计财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一)全面梳理重点公开领域,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落实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办公室、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时限要求:6月底〕
(二)认真梳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并根据目录编制指南,逐项明确各领域公开事项、内容要求、责任部门、公开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省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时限要求:9月底〕
(三)指导编制市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时限要求:10月底〕
(四)部署实施各层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做好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实现信息发布常态化。〔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时限要求:11月底〕
(五)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探索采用社会评议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和企业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评价建议。〔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时限要求:年底前〕
(六)征集、总结、报送创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优秀做法、典型案例。〔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办公室,时限要求:年底前〕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一)突出公开住房等领域信息,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村镇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持续加大实施便民停车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责任部门:城建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责任部门:保障处、房产处、城建处、城管处、村镇处,时限要求:年底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督促市、县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供水供气供热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责任部门:城建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建设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电子版本。〔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时限要求:年底前〕
(二)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厅机关各处室(局),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八、深化政策解读
(一)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时限要求:年底前〕
九、做好基础工作
(一)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办公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三)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挥政府公开权威性作用,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移动端展示。〔责任部门:办公室,时限要求:持续推进〕
十、强化监督考核
(一)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时限要求:年底前〕
(二)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考核寓日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责任部门:办公室,时限要求:年底前〕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处,时限要求: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