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局、金坛区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附件2: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机关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锻造一流作风、营造一流资规营商环境,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跟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坚持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协同联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人人都是作风代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务实的作风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常州冲刺“GDP万亿之城”贡献资规力量。

  二、工作目标

  将优化营商环境和大兴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紧盯薄弱环节,攻坚关键难点,争取更多“第一”“唯一”。全局系统要统筹下好“一盘棋”、上下拧成“一股绳”、始终绷紧“一根弦”,提升工作有效性和准确性,各项工作锚定目标力争“最好结果”。切实以抓好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汇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动能,齐心协力、争先进位,奋力打造全省最优资规营商环境。

  三、打造更优更好的资规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推出一批具有常州资规特色、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以高质量的政策供给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

  2.推动政策集成创新。鼓励各地推行定制化土地和规划审批服务,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原则提供全流程审批服务,通过提前咨询辅导、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分段办理等方式,优化项目开工前审批流程,构建高效运行的工业用地出让全流程管理模式,为工业企业提供便捷畅通的“模块化、集成式、可选择”全链条菜单式服务,推动“交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达产。

  3.规范涉企政策制定程序。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等方面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不得作出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规定。

  4.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按照《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5.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出台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步进行宣传解读。建立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改革措施及时公开和推送机制,及时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通过“政企通”平台主动精准推送。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畅通申报通道,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6.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定期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评估主体多元化制度,积极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提高政策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完善评估结果的反馈处理机制。对市场满意度高、效果显著的政策,及时复制推广、持续深化;对获得感不强、效果不明显的政策,及时调整或停止施行。

  7.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贯彻落实年度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以《条例》为基础,制定资规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持续推动“多测合一”改革,贯彻实施《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推进“多测合一”中注册测绘师执业制度落实,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形成监管闭环。

  8.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投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强化跟踪服务。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审查行政权力事项各类清单中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准确性。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等相关工作。按要求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10.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保障依法平等使用土地等生产要素。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行为。加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土地要素流动自主有序,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

  11.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意向。1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以规范供应商条件设置。制定单一来源方式政府采购管理细则,严格单一来源方式使用范围,严禁下属事业单位和企业以组建联合体方式参与单一来源投标以规避市场竞争。

  1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精简享受税费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13.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考核评估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14.提升重点领域减政放权实效。加快各相关部门审批系统互联共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机制。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推动联合验收“一口受理”。加强市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多规协同管理,有效破解各专项规划空间矛盾。进一步优化完善用地预审与选址的审批程序,规范项目报建材料清单,顺利承接省级以下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权下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提高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便民效能。

  15.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按照《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落实推进“一件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6.完善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大力推广“苏服码”,接入统一的掌上政务服务入口和全省统一移动办公平台。及时纠正限定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17.深入推进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确保国家统一部署事项异地可办。持续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事项跨省通办,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同市同标”建设。

  18.创新审批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针对审批事项逐一划分监管职责。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工作。

  19.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反馈机制,提高政务服务评价信息透明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全面客观准确收集“好差评”信息,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保证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将“好差评”结果运用到个人、单位的考核。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运用充分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服务。

  20.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治理转型。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实现自动调用核验。高标准打造“五全五化”升级版,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构建系列典型应用场景,加速构建智慧资规数字化转型体系,通过数字化转型高效保障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行政办公“一网协同”。强化智能实时监管,加快自然资源“云监管”平台推广,不断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

  21.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加强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建立数据共享清单。深化“1+7”市县两级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动态维护和共享交换机制,强化数据治理和数据融通。研究数据安全共享路径,逐步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体系和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政务化应用,为公共数据资源协同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22.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涉企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自我纠错等有机结合,协调联动,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畅通企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审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2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领域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行政检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效结合,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拓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检查频次,把对企业的干扰降至最低。建立健全跨部门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探索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严重不良行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2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严格对照《常州市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进行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树好执法队伍形象,紧盯“四风”问题,加强管理考核,坚决筑牢纪律堤坝防线。

  25.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信息应用。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制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推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规范失信约束和失信行为认定。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规范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强化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归集处理深化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融合应用。逐步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有效融合,努力提高资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好信用归集应用等工作。

  26.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渠道。深化“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建设,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做到接诉即办。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强化主动沟通,建立完善定点联系、定点走访、营商环境监督员等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主动对接市场主体需求,依法帮助市场主体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涉企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

  27.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公职人员应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主动担当作为,增强服务意识,关注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依法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规吃喝、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严重破坏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等政商交往过程中因积极履职、出于公心而出现的失误错误,予以容错免责,激励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28.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深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内容和配置标准。全面推进控规阶段城市设计全覆盖,以优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为导向开展控规修编和新编。加大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用地保障,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常州市居住区生活圈配套设施标准》,明确行政村级、自然村级各类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和建设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资规系统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营商环境重大政策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督查处,承担协调推进、跟踪调度、督促落实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建立工作专班、专项小组推进机制。

  (二)加强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照梳理,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政策集成,积极对上争取、横向协同、对下指导,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科学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

  (三)严格督查问责。建立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市民规划师、企业和群众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积极担当、勇于作为、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干部,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对政策执行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宣传资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升资规系统的形象和影响力,形成全系统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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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金庚

  副组长:顾春平、葛志兵、侯继功、李  青、王国荣、

  陈  艳、孙秀峰、余立新、戴洪华、管卫忠、孙春生、苏鸿富

  成  员:张国伟、蒋  波、项自立、侍井勇、袁文婷、

  陈永春、赵迅燕、蒋  芸、蒋丙南、张  伟、

  刘  鹏、蒋德明、汪曦晖、唐俊平、陆元晶、

  施  敏、刘  军、俞莉雅、薛文斌、刘  科、

  王  稀、施冠军、田伟民、朱  梁、孔和生、

  薛学虎、陆一中、姜慧辉、王鸣岗、贺卫中、

  程晋平、殷学明、李  树、张福林、束  平、

  薛春华、佘广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顾春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文斌、张国伟、侍井勇、袁文婷任办公室副主任。